
酒店空調新風機組運行管理規定
酒店空調與新風機組運行管理規定
空調與新風機組,擔負著酒店各區域的空氣溫度、溫度及新風的供給調節,給賓客帶來了溫馨和舒適的環境,同時也消耗了大量的能源.為了在確保空氣環境的前提下,減少能源消耗以及對環境的污染,特對空調與新風機組的運行管理規定如下:
1.中央空調機組與分布于各區域的新風機組統一由工程部暖通運行組負責管理,負責機組的日常維修保養;
2.空調系統的直接責任人為暖通運行組領班,并直接對工程部經理負責;
3.空調及新風系統的開啟、關閉根據實際天氣,空氣質量及營業情況和工程部經理、值班經理的指示,在不影響酒店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機組在節能工況下運行;
4.各區域空調和新風使用部門由于營業或實際必須開啟空調或新風時,由部門經理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開啟;
5.各區域的空調啟用或關閉后,必須讓新風和排風機多運行一小時,具體操作由使用部門進行;
6.空調通風的機房必須保持干凈清潔,嚴禁堆放無關物品.空調房間內的送回風風口應經常擦掃,保持清潔;
7.暗裝風機盤管的凝結水盤,每周不少于一次檢查排水是否通暢,每周作一次噴霧消毒.冷卻塔與冷卻系統,每月不少于一次清洗、消毒;
8.清洗、消毒由專人負責,清毒時間應安熱電廠在無人居中住的晚上,消毒后應及時部洗和通風,消除消毒溶液殘留物.
9.各類參數以下表為基礎調節:
參數 夏季 冬季
溫度℃ 22-24 26-20
相對濕度% 50-60 40-50
新風量立方/h人 7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