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區電動車自行車停放管理規定
小區電動車、自行車停放管理規定
一、凡在電動車、自行車停車場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應當自覺遵守本規定,服從車管員的管理。
二、凡本小區業主/物業使用人的電動車、自行車到地下室停車場停放,必須辦理手續并按規定繳納車位使用費。
三、凡到地下停車場停放的電動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并向保險公司索賠。
四、 外來電動車進入地下車庫,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外來自行車原則上不準停放在地下車庫。
五、對無執照的自行車丟失,管理處概不承擔責任。
六、車管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