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大地產工程簽證及結算管理規定
恒大地產項目工程簽證及結算管理規定
一、簽證辦理規定
1、屬應簽證的工程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工程簽證單,否則,視為施工單位自動放棄,監理不予以簽證;簽證單上須注明簽證理由、工程量、簽證內容發生的起止時間,并附上簽證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必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監理工程師當天簽署的)。
2、施工單位的工期簽證必須按合同約定辦理,否則工期不予順延。
二、結算辦理規定
施工單位按以下規定提交結算資料:
1、主體結構:地下室結構工程結算資料在地下室頂板完成一個月內提交;主體結構工程結算資料在主體結構完成(全部混凝土框架結構完成)后一個月內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后二個月內提交全部竣工結算資料。
2、各專業分包工程:結算資料在該專業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提交。
3、提交工程結算申請表,同時提交工程結算資料(詳見附件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