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發電安全管理工作評價規定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公司開發有限公司《2023年安全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安全工作過程管控,健全安全管理評價考核體系,對公司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客觀、全面、公平、合理的評價,促進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鞏固和提高“兩抓一建”工作成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公司開發公司安全生產規程規定以及《意見》明確的安全工作思路、目標和任務,將2023年安全管理工作評價內容分為5類26項,每項列出具體評分標準(見附表),作為各發電單位貫徹公司安全工作部署,落實《意見》各項要求的綜合評價標準。
第三條安全管理工作評價分為目標評價和過程評價兩部分,其中“安全目標”針對安全事故(事件)發生情況,過程評價包括對“安全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和獎勵”完成情況。
第四條安全管理工作評價在嚴格執行安全事故考核有關規定的同時,將《意見》落實情況及日常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納入評價,作為檢驗各發電單位安全工作成效的綜合指標,引導各單位全面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實現2023年安全工作目標。
第五條企業負責人年度業績安全指標考核得分最高為19分,年底減去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評價扣分與安全管理過程評價扣分,所得分數為企業負責人年度業績安全指標考核得分(最低為0分)。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評價(1-7項)實行扣分辦法,年底扣分之和得出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評價扣分;安全管理過程評價(8-26項)實行加分和扣分相結合的辦法,年底最終考核累計扣分與獎勵得分之和乘以0.19系數,得出年度安全管理過程評價扣分。
第六條公司安全監察部根據各單位月度安全生產和安全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價考核,每月10日前將考核結果以正式文件下發各單位,同時在安全監督信息系統上公布。
第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系統各發電企業。
第八條本辦法由****公司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附表
****公司開發有限公司2023年發電安全管理工作評分表
序號
項目
評分標準
一、安全目標
1
安全百日個數
比公司規定每少1個扣5分。
2
不發生人身重傷、死亡事故
死亡1人,扣19分;每重傷1人扣5分。
3
不發生五級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
①每發生1起一般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扣19分;
②每發生1起五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10分;
③每發生1起六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5分;
④每發生1起七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2分;
⑤每發生1起八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扣1分。
4
不發生火災事故
①每發生1起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扣19分。
②發生火災事件的,根據后果扣3~10分。
5
不發生六級及以上信息系統事件
每發生1起,按照事故性質和后果扣2~8分。
6
不發生本企業負主要及同等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每發生1起,按照事故性質和后果扣3~19分。
7
不發生對公司造成較大影響的安全事件
每發生1起,按照事件性質和責任大小扣5~19分。
二、安全重點工作
8
“安全年”活動
①未成立安全年活動組織機構,扣10分;
②未細化“安全年”活動方案,扣5分;
③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對活動親自部署、未親自督辦,扣5分;
④沒有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扣5分;
⑤未制定分級管控目標,扣5分;
⑥未落實具體措施和要求,每項扣0.5-1分;
⑦活動開展不務實、走形式,每項扣0.5-1分;
⑧無活動記錄,每次扣0.1-0.5分;
9
安全性評價
①安評查出問題未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每項扣1分;
②安評查出問題未按期完成,每項扣1分;
③自查評開展不深入、不徹底的,每項扣0.2-1分。
10
隱患排查治理
①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細則,扣10分;
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不健全,扣0.1-0.5分;
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扣0.1-0.5分;
④隱患治理未做到閉環管理,每項扣0.2-0.5分;
⑤未按期完成隱患治理,每項扣0.5-1分;
11
安全設施標準化
①未成立組織機構,扣10分;
②未制定安全設施標準化實施方案,扣5分;
③未按計劃完成安全設施標準化工作,每項扣0.2-1分;
④安全設施配置不完善或不符合標準要求,每項扣0.1-0.5分;
⑤安全設施標準化試點,未按期通過國網驗收,扣20分。
12
安全生產反違章
①未成立反違章組織機構,扣10分;
②反違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③反違章監督檢查不到位,每發現1次扣0.1-0.5分;
④未對反違章檢查進行月度總結,每次扣0.2分;
⑤未建立反違章處罰管理檔案,每項扣0.3分;
⑥未對發生的違章現象進行深入分析、處罰,每發現1次扣0.1-0.5分;
⑦未及時對違章現象進行曝光,每發現1次扣0.1分。
三、日常管理工作
13
安全監督體系建設
①未設置獨立的安全監督機構,扣2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配置安全監督人員,扣1-2分。
14
安全例行工作
①企業負責人“四個一”要求落實不滿足要求,每項扣1分;
②未召開季度安委會,每次扣5分;
③未召開月度安全分析會,每次扣5分;
④未召開安監網例會,每次扣5分;
⑤安全分析會會議紀要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⑥未召開班前會、班后會,每次扣0.2分;
⑦安全日學習流于形式、內容空洞,每次扣0.1-0.5分;
⑧未發布《月度安全簡報》,每次扣0.2分。
⑨上級布置的安全專項活動未及時組織傳達實施,每次扣1-5分。
15
“兩措”管理
①未制定“兩措”年度計劃,扣10分;
②未按計劃實施“兩措”,每項扣2分。
16
應急管理工作
①未按公司要求健全應急預案管理體系,扣10分;
②未按公司要求制定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每項扣1分;
③未按要求完成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每項扣2分;
④未制定應急演練和培訓計劃,扣2-5分;
⑤未按計劃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每項扣0.5-2分;
17
安全教育培訓
①公司對各單位領導干部的安全法律法規、規程制度、《安規》考試,每出現1人次考試不及格,扣1分;
②未制定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扣5分;
③未按培訓計劃實施,每項扣1分。
18
春、秋季及其他專項安全大檢查活動開展
①未制定春秋季安全檢查工作計劃,扣10分;
②檢查表及檢查標準制定不全面,每項扣0.2-0.5分;
③對自查以及公司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每項扣0.1-2分。
19
定期報送工作
①各類報表、報告、總結以及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上報,每次扣0.2-0.5分
②報送材料不符合公司要求,每次扣0.2-0.5分;
20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報告
①發生機組狀態轉變,未按規定時限、要求上報,每次扣1分;
②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未按規定時限、要求上報,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5分;
③發生瞞報,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0-100分。
21
不安全事件調查處理
①發生不安全事件單位未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每次扣1-5分;
②整改措施不落實,重復發生相同不安全事件的,根據事件性質,每次扣1-5分;
③未按時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每次扣3分。
22
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情況
不滿足要求扣0.1-5分
四、其他
23
基層單位工作不到位,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根據性質不同,每次扣1-10分。
五、獎勵
24
安全管理典型經驗被公司推廣
每項加1-2分
25
出色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
每項加1-2分
26
單位獲得國家電網或省級以上級別先進安全獎項(含安全專項活動)
每項加3-5分
第2篇 發電公司五防鑰匙安全管理規定
大唐洪雅發電有限公司五防鑰匙安全管理規定
110KV、10.5KV系統防誤閉鎖系統經過調試、試運已經正式投入運行,為了保證系統的正常、可靠的運行,防止誤操作事故的發生,特作如下規定,望全體運行人員遵照執行。
一、緊急解鎖鑰匙(包括跳步鑰匙)管理規定
1、應建立微機五防閉鎖解鎖鑰匙、配電室、刀閘把手、變電站等專用鑰匙的管理制度;建立各類鑰匙使用、借用登記本;鑰匙要實行定置管理,按值移交,借用鑰匙要進行登記
2、五防閉鎖解鎖鑰匙應現場封存,按值交接。使用時必須經值長同意,發電部主管批準,并做記錄;使用后,重新貼上封條,并在封條上注明年、月、日;
3、所有鑰匙均應按規定使用;嚴禁非當班值班人員和檢修人員使用解鎖鑰匙;
4、檢修人員因工作需要使用配電室、配電盤、配電柜鑰匙,應向運行人員說明原由,履行借鑰匙手續。檢修人員離開配電間時,必須立即將鑰匙交回;
5、必須開鎖才能操作的設備,操作前應準確核對設備編號、鎖頭和鑰匙編碼無誤;如發生疑問,必須立即停止,匯報值長查明原因。
二、緊急解鎖鑰匙(包括跳步鑰匙)的使用規定
1.緊急解鎖鑰匙、跳步鑰匙用信封密封,存放于五防鑰匙專用箱處。
2.正常情況下禁止使用緊急解鎖鑰匙、跳步鑰匙,嚴格按照正常的倒閘操作步驟進行倒閘操作。
3.在事故處理、或者五防系統發生故障的情況下,可以使用緊急解鎖鑰匙、跳步鑰匙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使用緊急解鎖鑰匙、跳步鑰匙必須匯報值長許可,并經過發電部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無特殊情況,發電部主管應到場監護。
(2)使用緊急解鎖鑰匙、跳步鑰匙進行操作時必須有經驗豐富的人員(主值或值長)進行監護,要詳細核對設備名稱編號,特別小心謹慎,防止走錯間隔,發生誤操作事故。
(3)緊急解鎖鑰匙、跳步鑰匙在每次使用后運行人員及時在臺帳上進行登記,發電部主管應及時對鑰匙重新密封。
(4)在檢修工作中,檢修人員需要進行拉、合斷路器、隔離開關試驗,由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檢查措施無誤后,經值長同意,可由運行人員使用解鎖鑰匙進行操作;
(5)運行人員應定期檢查密封情況,破損時應及時密封完好。
(6)臺帳為解鎖鑰匙登記,應根據鑰匙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第3篇 發電機檢修安全管理措施
發電機檢修安全管理組織措施 目的 本方案對1發電機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的細節做了重點提醒,針對整個施工過程做了詳細闡述并根據工作的過程提出了危險點及防范措施。
目的是確保發電機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的整個施工過程中保證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范圍 本方案適用____發電公司的qfsn-600-2yhg型水氫氫冷型發電機的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的施工。
1 作業條件
1.1 辦理發電機檢修工作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布置完善。
1.2 發電機內氫氣置換完畢,用干燥的壓縮空氣吹凈機內的二氧化碳。
發電機機內為合格空氣、人孔已經打開進行了充分的通風。
1.3 發電機已與氫氣管道系統隔離。
并已在來氫管道側加死堵。
1.4 發電機修前試驗已經試驗完畢并結束,內冷水等系統已經停運。
1.5 發電機氫氣冷卻器化妝板已經拆卸完畢,化妝板吊離并放置在不妨礙檢修的位置上
1.6 搭設腳手架檢驗合格,滿足使用條件。
1.7 檢修使用的專用工具齊全,并經檢查試驗合格,存放在指定地點。
1.8 材料準備充分,備品備件齊全。
1.9 作業組成員了解發電機修前的運行狀況。
1.10 作業組成員清楚修前發電機存在的缺陷及本次檢修處理缺陷的方法。
1.1
1 作業組成員必須熟悉本作業指導書內容(檢修項目、工藝質量標準等)。
1.1 2 作業組成員必需安全持證上崗,熟悉本作業指導書的安全技術措施。
1.1 3. 開工前召開專題會,對作業組成員進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組內明確分工。
2 風險分析/危害辨識 2.1 發電機檢修總危害辨識
2.1.1 參加檢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達到上崗條件。
2.1.2 作業組成員的著裝要符合要求。
2.1.3 發電機與所有系統完全解列,且內部無氫、無二氧化碳。
2.1.4 發電機解體、檢修、試驗和回裝時嚴禁損傷設備及其部件。
2.1.5 嚴禁攜帶檢修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如金屬性物品或鋒利物品)。
2.1.6 所帶的常用工具、量具應認真清點、登記,絕不許遺留在發電機內。
2.1.7 各作業過程作業組長要進行安全交底,做好危險預想。
2.2 解體階段的風險分析
2.2.1 檢查二氧化碳瓶完好、氣體壓力充足、氣瓶儲備充足(100個以上),且放置牢固,防止在搬用過程中傾倒。
2.2.2 排氫前發電機內各部鐵芯鐵芯溫度應不超過40℃。
2.2.3 在排氫過程中,工作現場嚴禁明火,且排氫速度不能太快。
2.2.4 在排氫過程中,發電機內部壓力不能低于50kpa。
2.2.5 在充二氧化碳時,充氣壓力不能低于150 kpa。
2.2.6 解體發電機前必須將來氫門與發電機拆開。
2.2.7 解體前必須用壓縮空氣將發電機內的二氧化碳吹掃干凈。
2.2.8 解體時測量發電機內氫氣含量合格。
2.2.9 解體中發電機內只能使用手電。
在解體過程中,檢修人員不得穿帶金屬紐扣的工作服。
進入定子人員須穿連體工作服,衣著整潔,衣袋內不得裝任何物品。
2.2.1 0 進入定子施工人員所帶的一切物品必須如實進行登記,工作完畢后認真進行清點核對,保證全數拿出;
,禁止帶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件(如鑰匙等)。
2.2.1
1 人孔拆開后,將轉子軸向風道封閉,防止異物進入轉子內部。
2.3 檢修階段的風險分析:
2.3.1 每天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向作業組成員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工作結束后總結當天的安全工作情況。
2.3.2 使用電動工器具必須配用漏電保護器。
2.3.3 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帶、安全帶或防墜器。
2.3.4 水壓試驗時嚴密監視壓力表的壓力,防止超壓損壞水管。
2.3.5 在進行修前、修后高壓試驗及有關電氣試驗時,檢修人員應撤離現場,并作好協調配合工作,在不同地點設專人監護,并設圍欄。
2.3.6 發電機進行內部檢修時,嚴格執行檢修工藝規程和發電機檢修管理制度。
2.3.7 在檢修中使用扁鏟、鐵絲、鋸條等時要時刻注意不能將斷頭掉入發電機內部。
2.3.8 收工后要清點工器具無遺漏后,用蓬布將發電機蓋好,并貼封條。
2.4 回裝階段的風險分析:
2.4.1 全面檢查發電機內部的所有檢修工作全部結束,所有部件檢修工作完畢。
2.4.2 通知相關部門或班組,檢查其相應工作全部結束。
2.4.3 回裝時要按照拆前記號回裝。
2.4.4 封人孔之前認真檢查發電機內部無異物,并拆除轉子軸向風道堵板。
2.5 水壓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2.5.1 水壓試驗至少由兩人以上進行工作,禁止單獨1人操作。
2.5.2 水壓試驗必須與集控運行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5.3 將水壓機和發電機出水法蘭、進水法蘭和壓力表連接好。
2.5.4 升壓時先打開繞組排空門,待空氣排盡后方可 升壓。
2.5.5 緩緩升壓至0.6mpa后開始查漏,維持12小時無滲漏為合格。
2.5.6 升壓時做好聯系工作,防止壓力超限。
2.6 發電機風壓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2.6.1 水壓試驗前必須認真檢查發電機本體、氫系統及氫干燥器等設備全部恢復完畢后,方可進行。
2.6.2 定子冷卻水系統、密封油系統和潤滑油系統全部恢復正常運行方式。
2.6.3 壓縮干空氣壓力正常。
2.6.4 氫系統就地壓力表和集控計算機畫面氫壓信號已投入正常運行。
2.6.5 化學氫氣儀表分析盤、氫氣濕度分析儀、熱工變送器和就地壓力表均恢復正常。
2.6.6 風壓試驗必須與集控運行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6.7 從0m接干燥的壓縮空氣進入機內,緩緩升壓。
2.6.8 對發電機密封點進行查漏,查漏方法為洗滌靈水和鹵素檢漏儀測試法檢查所有密封點,具體查漏點見《發電機氫系統風壓查漏點一覽表》。
2.6.9 在查漏過程中如果發現漏點要及時處理,全部密封點檢查兩遍后無滲漏現象后繼續升壓,在升壓過程中加強對密封油壓的跟蹤、查漏,如果發現漏點,停止升壓及時處理,如果確認不能處理的,泄壓后重新檢修,重新進行風壓試驗。
3. 組織及人員分工: 3.1 組織措施 3.
1.1 在配合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過程中,設組長一名,各作業人員必須聽從組長統一指揮。
3.1.2 各小組成員,按分工明確,各負其責,不得隨意離開檢修現場。
3.1.3 在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前召集所有成員召開現場會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1.4 發電機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必須由班組組織協調。
3.1.5 所有在場的工作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
3.1.6 定冷水滲漏查找處理時,項目部、班組負責人必須在場監護。
3.1.7 電氣檢修班班長或技術員必須有一人在場監護。
3.1.8 使用行車起重時由起重工統一指揮,一切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
3.1.9 所有的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準備就緒后方可進行工作。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1 安全施工措施
4.1.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嚴禁酒后進入檢修現場。
4.1.2 現場施工中的廢油棉紗、破布等,應統一集中保管處理,做好防火的準備,嚴防火災的發生。
4.1.3 起吊過程中,應統一指揮,集中精力,起吊重物下嚴禁站人。
4.1.4 進入發電機內部的工作的人員,不得穿帶釘或堅硬底的鞋,以免滑倒或劃傷內部部件或絕緣。
4.1.5 施工電源裝置損壞或使用完畢,電氣專業人員維修或拆除,嚴禁私自修理或拆除。
4.1.6 積極認真的進行施工,保護好自己保護好設備,相互照應,統一指揮,統一調度,集中精力搞好大修工作。
牢固樹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市場”的意識。
4.2 文明施工措施
4.2.1 檢修現場必須保持清潔。
拆卸的廢棄物要隨拆隨清,拆卸時要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揚塵污染。
做到開工時、檢修中、收工后現場保持干凈。
4.2.2 工器具、零件、材料的運送必須采取搬運、不得在地面上托運。
防止劃傷地面。
4.2.3 檢修現場的工器具、零部件、材料應按定置布置圖擺放整齊。
4.2.4 對可能造成設備基礎瓷磚、地面瓷磚污染、損壞的部位必須設置遮擋或鋪墊。
4.2.5 每項工作結束時,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4.2.6 檢修產生的生產垃圾必須傾倒在垃圾車內。
第4篇 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電力生產安全管理規定
[作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管理,保證電力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電力工業部及省以上電網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電網經營企業”),不僅要對直屬發電廠進行安全管理,對中外合資、合作以及其他各種類型合資、獨資建設、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也要納入電網安全管理范圍,對電力生產的安全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所有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頒布的電力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及與安全技術有關的標準。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網經營企業,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
第二章 監 督 管 理 職 責
第五條 電力工業部及電網經營企業對并入其所管轄、經營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行使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第六條 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應遵循的一般原則為:凡涉及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內容,由電網經營企業實行統一監督、歸口管理;對于不涉及職工安全及電網安全的管理內容,由上網電廠及其所有者和經營者自行管理。
第七條 電網經營企業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的重大設備事故進行調查;根據情況組織或參加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2.對擬建、在建、運行的電廠涉及電網安全運行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指導監督;對電站鍋爐進行檢驗、登記。監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執行,歸口統計、上報事故報告。
3.傳達國家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組織電力生產企業參加各種安全專業會議、安全檢查或安全性評價,及時向企業通報事故信息。
4.對并網電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幫助。
5.對在電力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的電力生產企業進行表彰或獎勵。
第八條 并網電廠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并網電廠安全管理機構業務上接受電網經營企業的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
第九條 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應按《電力法》規定,制定電廠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并為保障電力安全生產提供組織和資金保障。
第十條 并網電廠應積極參加電網經營企業組織的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流等安全活動。
第十一條 并網電廠必須接受對事故的調查,并負責反事故措施的落實;應按規定按時上報或抄報事故有關的報告、報表。
第三章 事 故 調 查
第十二條 由于并網電廠原因引發或造成擴大的電網運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設備事故,應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的程序和內容組織調查組調查;并網電廠及有關方面要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由電網經營企業代管電廠的人身、設備重大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般由代管單位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組織調查,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可根據情況參加。
第十四條 非電網經營企業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可根據情況由并網電廠組織或參加事故調查;電網經營企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參加。
第十五條 末構成職工人身死亡,末涉及電網安全,未構成重大、特大性質的事故,由并網電廠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自行調查、處理,電網經營企業的電力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第四章 事故統計、報告
第十六條 并網電廠在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當時不能認定,有可能構成的),應在24小時內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并網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規定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上報。
第十八條 電力工業部歸口管理的公司(如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等)所經營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同時抄報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
第十九條 電網經營企業代管的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按對直屬企業管理方式統計、上報和考核。
第二十條 事故報告、報表應及時、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 電網經營企業對并網電廠的事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及完整性進行監督評價,如有違反《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條款的事故定性,有權重新認定。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公用發電廠是指由電網經營企業統一調度并且所發電量以送入電網銷售為主的各類電廠。
第二十三條 電網經營企業可依據本規定對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范圍、內容制定實施細則,并報電力工業部備案;上報備案時間從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第二十四條 電網經營企業在與并網運行公用發電廠簽訂的上網協議中應依據本規定明確有關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內容和范圍,并對并網電廠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事故有相應的考核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電力工業部。
第5篇 發電廠機組大修安全管理
發電廠大修工作是一項工期長、任務緊、人員雜、涉及面廣、不安全因素難預控,僅次于新建項目的復雜系統工程,因此如何確保機組大修安全、優質、高效是電廠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點首要工作之一。某熱電廠總裝機容量為兩套2×(180mw+60mw)pg9171e型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于2005年8月正式投產發電,自2023年3月1日開始進行第一套機組大修(自投產以來首次大修),歷經45天,經過全公司員工的共同努力,順利完成了機組大修的工作任務,并實現了鍋爐水壓試驗、燃機點火、并網、汽輪機沖轉、發電機并網一次成功,本次大修過程中未發生設備損壞和人員傷亡等不安全情況,被上級公司評為優良級工程。現結合本次機組大修情況簡要介紹公司在機組大修安全管理中的幾點做法。
一、大修前期準備工作
1、進行修前安全性評價
結合機組運行情況,經檢修前安全性評價及前期專項安全技術整改要求,,確定了大修中需要繼續完善的項目與內容,要求在本次大修中完成所有整改工作,確保修后機組設備安全健康水平提升。? 如:#1燃機三級動葉存在一片葉冠錯位、二級動葉、一級復環、二級噴嘴上半等熱通道部件存在裂紋和燒蝕問題;#2汽機汽缸中壓缸后段中分面有漏汽現象;#1爐部分管箱管道存在嚴重腐蝕等嚴重安全隱患都必須在此次大修中予以消除。
2、廣泛調研其他燃機電廠機組狀況,為大修做好充足準備
為做好大修前期準備工作,除嚴格按照上級公司有關制度要求進行準備工作外,根據燃機電廠的特點,還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工作:一是充分了解先期完成檢修的同類燃機電廠情況。公司主管領導帶隊到其他電廠檢修現場進行調研,特別是針對其他電廠出現的典型設備問題,提前做出技術和物資上的應對方案。二是提前進行重要進口備件的替代調研工作。主要從安全技術可行性和資金節省等方面進行充分比較,確保備件安全技術可靠性,同時節約大量資金。
二、大修前準備工作
1、第一套機組大修是本公司機組大修的首場戰役,事先進行認真細致地準備、籌劃、檢查,是保證大修工作安全、及時、有序進行的必備條件。大修前一個月,成立了以總經理為總指揮、主管生產副總經理為副總指揮及9大專業組組成的檢修領導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和控制大修工作的安全、質量和進度方面的重要決策問題。提前制定了《第一套機組大修安全技術方案》、《第一套機組大修組織機構職責》、《第一套機組大修主要節點工作計劃》、《第一套機組大修安全管理規定》并制作成現場宣傳欄布置在檢修現場顯眼處,確保每位參加大修人員均能熟知。
2、為進一步提高參檢人員的安全意識,強調此次大修的重要性,于大修前召開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公司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和全廠技術骨干、各檢修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的大修動員會,確保了大修工作安全有序的開展。
3、在大修準備期間,由公司主管大修管理的部門生技安監部組織參檢部門針對整個大修危險點預控進行討論分析,經修改完善后發布執行。同時為了保證機組檢修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現場安全管理的重點、要點進行規范化標準管理,公司安監部門安排對各級參檢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安全學習培訓并考試合格,重點學習《燃機發電機組檢修全過程安全管理規范》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程》。
4、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提前對大修使用的起重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檢驗合格,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大修開工前的工作
開工前,由于存在公用系統和運行機組,各系統和設備不能全部停運,現場同時存在部分帶電、停電設備及運行和停運退出的系統。因此,現場安全隔離措施執行正確、完善、可靠是開工前安全監控的重點。按照檢修區域“封閉作業”的原則, 要求運行人員必須根據工作票任務及安全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操作內容,正確做好檢修機組與運行機組設備系統的隔離安全措施,重點加強對公用系統以及油、氣系統的隔離,嚴格把關工作票許可程序,對安全措施不完善、危險點預控措施不徹底的工作票堅決不允許開工。對已布置好的安全隔離圍欄、隔離帶等安全設施,未經大修指揮部許可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安全隔離措施。
四、大修進行中的工作
進入大修中期,各檢修項目已基本展開,大部分設備已解體,此階段,要求重點做好對現場作業人員、作業環境、作業工器具等安全規范使用的監督工作。
1、著裝規定
進入檢修作業現場人員必須正確規范佩戴安全帽、著全棉長袖工作服,禁穿化纖工作服,按要求佩戴勞動保護用品,進入發電機定子、汽缸檢查作業,應穿專用連體工作服,電焊、氣焊工作人員,應配備穿帆布工作服。特種作業人員應穿相應的特種工作服。
2、消防管理規定
(1)各參加大修部門(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大修期間消防管理工作。
(2)各工作面及時消除各種易燃易爆物資,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經常檢查現場消防器材完好性,及時調整補充器材。
(4)大修現場按消防規定,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嚴禁超量存放。
(5)進行明火作業時,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必須做好防火措施,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工。
(6)未經公司消防隊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擅自動用現場消防器材,如遇撲救火情需要動用后,必須向公司消防隊報告,并及時給予補充。
(7)加強施工人員防火教育,提高施工人員消防意識,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3、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機組大修用電,由檢修單位自帶專門值班電工負責安排接線,其他任何單位人員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源。
(2)需用電部門(單位)事先提出用電要求,經生技安監部電氣專工安排本公司電工根據施工方需要指定電源箱由施工單位值班電工妥善安排,用電單位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通知值班電工拆除電源,并報生技安監部電氣專工派人確認。
(3)大修臨時用電必須使用裝有漏電保護裝置的配電箱配電以保安全。
(4)便攜、手持、移動等電動工具必須接漏電保護器,絕緣良好并接地可靠,符合要求,否則不得使用。
(5)在金屬壓力容器內移動工具照明電源電壓不得超過12v,以保安全。
(6)臨時用電線路一律不得超負荷運行,并按額定容量選用開關。
(7)值班電工必須認真巡視檢查大修臨時用電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確保大修用電安全。
4、腳手架搭設與使用
嚴格腳手架檢驗制度,腳手架搭設完畢后的驗收,距地面3m以下,經部門安全、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后,將“腳手架檢驗合格證”填寫好,粘貼在腳手架上。距地面3m以上,先經部門安全、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后,由搭設部門填寫驗收聯系通知單,由安監部門、生技部門聯合檢驗合格后,所有驗收人員在腳手架四級驗收表內簽字并發“腳手架檢驗合格證”,粘貼在腳手架上。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嚴禁使用。
5、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應設專人監護,高空作業人員應按規范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必要時使用防墜器各部門;嚴格檢查安全帶的規范使用情況,防高空落物措施是否具備,高空焊割作業是否有防止焊渣、火花下落的遮擋;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
6、現場井、坑、孔、洞和臨時圍欄的管理
對在大修工作中所打開和拆除的井、坑、孔洞和臨時圍欄,均應設安全圍欄和防護網,夜間應加設警示照明燈,并掛明顯的“安全警告”標志,防止其他人員誤跌入坑洞內。未經大修指揮部許可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解除安全隔離措施。
7、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大修工作中,在現場使用的易燃物品較多,如氧氣瓶、乙炔氣瓶、汽油、煤油、防腐材料等要隔離分開放置并遠離火種,設專人保管和登記發放。
(2)在防火設備、禁火區,如在油系統、氣系統等區域進行動火工作時,要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好防火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并要求須在消防安全監護人到位后才能進行。
8、交叉作業管理
檢修現場要盡可能的避免交叉作業,確需交叉作業時,各個作業點均應與其他作業點可靠隔離,高空作業應設防護網,嚴禁上下拋物,高空焊割作業應有防止焊渣、火花下落傷人或引起火災事故的有效措施。
9、規范起重作業
對每臺起重設備的卡環、鋼絲繩、吊車、起重葫蘆、倒鏈等,在使用前必須按照標準檢查試驗合格,建立臺帳,要有記錄并粘貼“合格證書”,對臨時起重要做載荷試驗。重大起重作業要做載荷準確計算和實驗,并提前2天,由起重作業單位提出“起重作業申請”,并經公司生技安監部審批后,方可進行起重作業。起重作業應由有資質的專業人員指揮和操作。當遇惡劣天氣時,禁止進行露天起重作業。
10、臨時工安全管理
(1)凡大修使用臨時工應符合地方政府相關規定,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并建立臨時用工檔案。
(2)臨時工的安全管理納入用工部門(單位)安全管理,實行“誰用工、誰主管、誰負責”。
(3)用工部門必須與臨時工簽訂書面勞務合同。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4)臨時工必須經過公司、部門、班組工作面的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工。
(5)凡從事特種作業的臨時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簽發的有效特種人員操作證,否則禁止上崗作業。
(6)臨時工參加大修現場工作必須由用工部門(單位)派專人負責管理,交待工作任務、現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負責現場作業,安全監護。
(7)臨時工應自覺遵守大修現場的紀律和規定,主動接受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蠻干。
(8)臨時工工作中發生“三違”現象,兩次規勸不改或在現場無理取鬧,影響大修工作,指揮部有權令其退出大修現場,不再錄用。
四、大修后期工作
進入大修后期,各系統設備已開始回裝,試驗、、試轉、設備停送電操作較多,為控制工期,工作面參與大修人員容易疲勞作業,安全意識松懈,此階段應重點抓好“兩票”制度的落實,人員作業調整及設備系統各項安全設施的驗收工作。
1、各級人員嚴格把好“兩票”執行關,嚴格執行設備試運轉、申請票、工作票押回制度;試運轉結束后安全應及時重新布置,然后方可繼續進行檢修工作。
2、恢復、完善機組的安全防護裝置:拆除臨時圍欄,恢復永久圍欄,轉動機械防護罩恢復、孔洞蓋板、管道支吊架、平臺欄桿恢復等,杜絕裝置性違章。
3、完善現場各設備名稱雙重編號、標示牌、管道色環介質流向、安全標志牌、警戒線正確齊全,以防人員誤操作。
4、統一協調,合理調整人員的作業時間及工作任務,避免交叉作業和疲勞作業帶來的不安全事件發生。
5、對設備分系統和整組試運、啟動試驗項目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成立了大修啟動試運指揮部,制定了《第一套機組大修啟動試運方案》,要求各專業小組工作面嚴格按方案要求實施,確保了啟動試運過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五、強化責任制、落實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1、在開工前對各檢修外包單位的資質進行了審核,要求各檢修單位每天必須堅持班前、后會,對每天開工前的檢修任務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各檢修單位項目經理和安全員對各自檢修班組的每一檢修項目的危險點分析及防范措施進行檢查指導,要求對分析不透徹、防范措施不全面的檢修項目決不開工。
2、公司各部門安全員、檢修項目負責人各班組根據本次檢修項目劃分,對燃機、鍋爐、汽機、電氣、熱控等各項目從防人身傷害方面、防設備損壞方面、防環境污染方面、防火災事故方面等進行了詳細的潛在風險分析,并針對每一個危險點進行相應的防范措施的分析,制定了危險點預控卡,使參與檢修的每一位員工從真正意義上了解并熟悉所從事的工作存在的安全風險及應采取的措施,做到工作前心中有數。
3、檢修工作期間,公司領導堅持每周三次組織有關人員召開檢修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溝通處理檢修過程中出項的各類問題,及時通報檢修進展情況;遇緊急問題當場協調處理,確保檢修工作連續有序進行。
4、強化作業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文明生產工作監督,安全管理檢查組每日重點對檢修現場安全設施、工器具、高空作業、檢修用電是否安全、起重作業、交叉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現場動火作業、現場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實現閉環管理。要求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并對提出的整改意見形成安全整改通知單以書面下發。大修期間共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共10份,其中責令停工整改整頓共5次,要求施工隊伍進行舉一反三的整改落實;安全糾察小組每天發布一次大修安全日報,對施工過程中的違章情況堅決予以曝光,共曝光92次違章行為,如對燃機檢修單位出現的現場起吊工作協調混亂和燃機非金屬膨脹節更換錯接檢修電源等違章行為,采取停工整頓措施,使違章人及時受到教育,保證了檢修現場的安全作業。
5、加強對重要節點檢修項目和重點工作的重要階段的過程監督。對于大修危險系數大、工序較復雜、配合專業人員多的檢修項目,如發電機抽、穿轉子、燃機吊裝轉子、扣缸等項目。要求公司主管領導、生產部門主要領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親自到場,對現場作業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及時糾正現場違章現象,確保作業過程安全。
六、結束語
發電廠機組大修是一項僅次于新建項目的復雜系統工程,重視過程安全管理是控制大修作業過程中不安全事件發生的有效的手段之一,通過此次機組大修歷練,為我公司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積累了一定的安全管理經驗。我們認為,此法可以在日常檢修維護工作中推廣,只有加強對作業人員行為、作業環境、安全工器具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控制,充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根除不安全隱患在萌芽狀態,才能確保各項檢修工作的安全。
第6篇 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在安全管理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普遍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改進建議。
關鍵詞:發電廠班組安全管理
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管理是否完善不僅關系到班組工作人員自身的安全,同時還關系到機組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要使企業健康、穩定、持續的發展,在不斷強化企業安全管理的同時,更要抓好各基層班組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長效的安全管理機制。目前在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班組定期舉行的安全教育活動,只停留在開會講話的形式上,對于提高班組員工的安全意識起不到根本的作用。班組長和安全員沒有承擔起應有的安全責任,沒有在就如何提高班組成員的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上下功夫;對于平時工作中出現的違章行為也沒有在認真總結和分析的基礎上給班組成員以警示,使班組的安全管理變成空談,即使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也不能很好的落實。
第二、班組長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特別是在搶修或任務緊的工作中,班組長往往只考慮到工期和工作量,而忽視了工作現場的安全管理,從而出現“只抓工作,不抓安全”的情況。這不但容易滋生班組成員在工作中的習慣性違章行為,同時檢修工作的質量也得不到保障,從而引發設備事故或重復消缺。
第三、班組對安全工器具管理不善。首先是對采購的安全工器具的質量把關不嚴;其次是不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對安全工器具不進行維護保養,對損壞失效的安全工器具不進行更換;最后是對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測意識淡薄,報廢管理流于形式。這些問題使得安全工器具不能真正起到保障作業人員安全的作用。
第四、班組成員習慣性違章。由于班組成員的安全意識淡薄和技術能力的不足,從而不能自覺地執行有關安全規程,對于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危險點分析不夠全面,從而導致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完善,造成設備事故或嚴重的人身觸電死亡事故。
針對以上問題,就發電廠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生產管理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班組長應將提高班組成員的安全意識作為抓安全工作的目的。班組應定期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安全學習,提高班組成員的學習興趣,不是單一的事故案例或管理制度的宣讀,真正使班組成員從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訓,并學會如何預防同類事故的發生。
二、班組長應重視班前會和班后會的作用。班前會并不單純是工作任務的布置,班組長在班前會上布置了工作任務后應給工作人員交代好該項工作的危險點,并與工作負責人確定好應采取的安全措施。班后會也不是簡單的工作匯報,應將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新發現的危險點和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地方進行總結和記錄,這不但是一次很好的安全學習,同時也為以后同類型工作安全措施的采用提供了參考。
三、班組長應搞好班組檢修作業的標準化工作,重視檢修工作作業規范與檢修規程的制定。制定出來的作業規范和檢修規程應包含各種類型檢修工作的工作流程以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現場作業應規范作業程序,落實現場安全措施,確保現場生產流程的可控、在控。加強現場安全措施標準化管理,保證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提高人員失誤的防范和控制水平。同時還應搞好巡檢的標準化工作和典型檢修工作票的編制工作。
四、班組內應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習慣性違章。班組長與班組成員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班組和個人經濟利益掛鉤。特別是在防止習慣性違章方面,必須從防止違章著手,將違章行為當事故,把對事故分析實施“四不放過”的做法,延伸為對違章行為的分析實施“四不放過”的新做法。對違章、違規、違紀行為,要體現“從快、從重、從狠”處理的原則。電氣維修班組做為電力生產的基層單位,要堅決抵制習慣性違章,從日常小的維護工作著眼,將防止違章行為的工作做到每個人、滲透到每項具體工作中,全面杜絕習慣性違章。
五、班組成員應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通過參加各項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真正從思想上樹立起“我要安全”的良好意識,同時,還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和能力,熟練地掌握工作技能,熟悉現場設備情況,才真正具備保障自身安全的能力。有了安全意識,具備了保障安全的技術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產。
六、要貫徹落實“抓好設備管理,提高設備安全運行水平”的思想,提高班組成員的工作責任心,對檢修工作做到“修必認真,修必修好”,保證做到檢修過的設備不出現重復消缺的情況。加強平時的設備巡檢工作,特別針對重點設備和重點區域,做好設備的在線監測,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及時消除設備隱患,保障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避免設備事故的發生。
七、應搞好班組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工作。首先制定完善的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從工器具的采購、使用、校驗、保養以及報廢等方面都做好明確的規定;其次是編制班組安全工器具臺賬,將班組的安全工器具都登記在冊,并記錄好每一件工器具的采購日期、使用情況、校驗有效期等,方便對工器具的管理;再次是對班組的安全工器具進行專人管理,管理人員應保管好班組的安全工器具,對使用完畢的工器具應檢查其是否完好,對失效的安全工器具應標注清楚,并與有效地安全工器具分開存放,對有效的安全工器具應在其外殼上標明校驗的有效期,并在到有效期之前對其進行校驗,決不允許超期使用安全工器具或使用失效的安全工器具;最后是就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期限等對班組成員進行培訓,讓班組成員掌握安全工器具正確的使用方法,讓安全工器具真正起到保護作業人員安全的作用。
總之,電氣維修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應在認真落實公司及部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班組長起帶頭作用,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知識和管理水平,有效、活潑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發掘班組成員的工作潛力,堅持不懈地抓好反習慣性違章工作,確保班組安全工器具的完好,制定一套符合本班組實際情況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在實踐中不斷檢驗和完善;班組成員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工作技能,堅決抵制“三違”,遵章守紀、服從管理,才能為安全生產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第7篇 淺談發電部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是電力企業永恒的主題,搞好安全生產,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電力企業安全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中心, 以保人身、電網、設備為工作目標。
1. 安全生產工作注重早部署,開好頭。按照慣例,年初,集團公司頒發了1號文件,指導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分析總結了 2023年安全生產工作,確定了省公司2023年安全生產工作思路和目標,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發電部積極組織運行班組貫徹學習集團公司1號文精神。將如何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推進本質安全型企業建設,確保安全生產穩定局面等做為重點進行討論學習,讓每位運行人員正真意識到安全生產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同時要求,各專業班組必須嚴格落實“兩票三制”和“三講一落實”;專業專工做到重大危險源心中有數,防范控制到位,責任落實到人;同時還要從設備運行優化管理、培養和發掘人才等方面開展工作,全面提高機組的安全穩定運行。
2. 加強班組建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業安全, 歸根到底要落實到班組, 落實到每個職工, 只有班組的安全文化建設加強了, 整個企業的安全文化建設才會有牢固的基礎。定期及時的向職工灌輸安全理論, 增強他們的安全觀念, 組織職工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規章制度 , 提高職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規范職工的安全行為;同時還要抓安全物質文化建設, 配齊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工器具, 完善各種安全設施 , 改善作業環境。在過去的一年中,我們積極圍繞班組安全管理的思想,認真組織了責任落實到人的管理辦法,發電部要求,直接任命班組長為班組第一安全責任人,每位職工的安全理論,安全思想由班組長灌輸并執行,并監督規范職工的安全行為;各分管專業專工定期檢查相關專業勞動用具,并且積極指導本專業的相關工作,加強危險點分析,保證安全生產穩步進行。
3.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促進工作“合法”進行。制度就是工作規范,是管理流程。部門在制定規則時還應遵循從“嚴” 、從“細” 、從“仁”的原則。 從“嚴”,即是所制定的規章制度標準一定要高。發電部必須通過嚴格標準的管理制度,使員工明確自已的崗位工作職責與內容,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尤其是像勞動紀律、安全規章制度、 崗位操作規范等等,可以與員工的崗位績效考核相結合,從而達到嚴格管理的目的。 從“細” ,即是要求班組的各項制度必須具體化、精細化,對工作要面面俱到。例如:在生產任務方面、教育培訓方面、勞動紀律方面、班組建設方面都應當有相應的規則。從“仁” ,部門首先要對職工的年齡狀況、文化狀況、技能狀況以及身體狀況有一個準確地了解,然后進行統籌計劃,合理安排,增加制度的可操作性。在以人為本的理念倡導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規則,這樣執行起來相對容易,同時也是管理人性化的表現。有了制度,就要有相應的執行力。執行力就是員工持續地、創造性地完成工作的能力,就是堅決、不折不扣完成任務的意識和能力。部門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提高執行力是搞好管理工作的關鍵因素。首先,要幫助班組員工明確自身定位,提升員工的工作意識。要合理引導職工,轉變觀念,從為企業工作轉變到為自己工作。使個人意識逐漸升級,進而打造強大的班組執行力。
4. 加強崗位人才管理,提高安全生產能力。企業生產過程中,生產環節的制定、生產安全等都需要技術手段去實現。因而在日常工作中,技術型的工作是最主要的部分,要想保安全甚至超標準的完成工作任務,員工技能水平的高低將直接決定著企業安全生產運行。通過技能比賽,帶動和強化開展崗位練兵,技術交流,導師帶徒等活動,不斷激發職工學習技術,掌握技能,參與創新的熱情,為職工技能成長搭建平臺,拓寬渠道,培養高技能人才隊伍。我們要求班組每個學習班進行基礎知識講課與典型安全事故分析,制定人人聽、人人講的制度,要求講課人制作相應講課主題的培訓課件,講課后人人發言,全體討論,對所講的內容進行分析和補充,提高班組成員對基礎知識的認識,和對異常分析處理的能力。同時我們還在工作學習中積極組織了技術比武、專題研討、qc小組、專題演講等一系列學習交流方式,提高各成員的基礎知識以及知識創新能力。另外建立健全人事激勵機制是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在平時的管理中,我們需要從競爭的高度出發,更新管理觀念與思路,認真研究企業職工的精神、物質變化需求,研究管理變化環境,制定相應的管理激勵措施和激勵手段,并從組織上加以保證,以增強管理層的管理力度和靈活性,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為實現企業戰略目標服務。啟動動態管理機制,實施動態管理政策,實行職工利益的再分配,給那些有一技之長和管理水平的人員創造一種能充分發揮自己才能的環境,做到人盡其才,因材而用。這樣才能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使他們感到企業對人才的重視,自己所面臨的是一種公平競爭的環境。
5. 認真執行“三講一落實”活動,徹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廠部要求,我們積極組織、認真開展“三講一落實”活動,抓住人人參與的環節,達到全員思想及方法的提升,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我們在集控室醒目的位置以掛圖的形式來表述,使各成員在日常安全生產過程中,能夠依照掛圖中所示的4個流程,即按照講任務、講風險、講措施、抓落實的步驟開展各項工作。“三講一落實”活動要搞得好,重在落實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重在落實執行的安全責任,根據這樣的要求,發電部必須熟悉每位職工的思想狀況和技術水平,合理組織各班組人員結構狀況;同事提高機組在運行過程中事故的組織排查能力,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使部門管理從高到低全面認識到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在還行過程中,班組長本著“清理、清楚、充分”的原則組織班前會,要求班組成員一上班就要進入工作狀態,思想上緊繃安全這根主線;清楚的布置各項工作任務,強調重點工作的特殊性;工作任務布置完成后,要求相關作業成員進行充分地發言,使各成員共同思考,工作過程是否有疏漏,是否還存在一些未盡的危險點,還需要哪些補充措施等,使風險和措施盡量全面、詳盡。在后續現場的執行過程中,各成員要再次執行危險點分析及預控的發言,根據實際作業情況補充相應的危險點,在操作過程中,各成員相互提醒,保證操作過程中無任何失誤。要達到“三講一落實”保安全的目標,必須要在“講”上下功夫,班組長及班組成員必須加強自身學習,加強對設備、系統的熟悉程度,提高對作業現場安全風險的辨識能力,從而促使班組長以及班組成員在語言表達能力,全面細致的分析危險點、提出控制措施。在操作過程中,操作成員必須規范自己的行為,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堅決杜絕違章操作的行為發生。為保證“三講一落實”活動的有效進行,發電部還認真組織了該活動的監督機制和獎勵機制,要求部門領導不定時的進行“三講一落實”活動的現場抽查和指導,要求 “三講一落實”活動的全部錄音,并由安全員對錄音進行全部播放收聽,篩選較好的錄音,由發電部各成員共同播放收聽,最終評選出“三講一落實”活動表現積極的班組及個人,報送廠部進行嘉獎,通過對班組和個人的正面激勵,引導和帶動全體員工共同進步。
要構造和諧穩健的安全發展氛圍,就要全員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不斷學習,加強對事故的分析預測,提高預防能力,吸取教訓,夯實基礎,切實做到安全工作真抓實干,讓安全推動企業的深化改革和保證經濟的騰飛發展。
第8篇 大京發電廠電纜溝、電纜夾層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大唐集團公司《發電企業電纜防火標準》,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維護保養好消防器材設施。
三、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
四、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放入電纜溝、電纜夾層。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電纜夾層、溝道,各電纜夾層、溝道須懸掛禁火警告標識牌。
五、必須將所有穿越墻壁、樓板和電纜溝,進入控制室、電纜夾層、控制柜及儀表盤等處的電纜孔洞用阻燃防火材料嚴密封堵。
六、電纜夾層、溝道、豎井所有門窗應關閉并加鎖,電纜夾層、豎井、溝道內應裝設防火門,分段打防火墻,每隔60米劃分防火隔段。
七、電纜夾層、溝道、豎井內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雜物,不得積水、積油。
八、正常運行中不允許電纜超負荷,運行中電纜對接頭及電纜溫升要定期檢查,及時消除絕緣老化,接頭過熱、電纜滲油、積灰、受潮等火險隱患。
九、電纜溝道或開關柜、儀表盤因工作需要拆除防火墻或開鑿孔洞,施工完畢后應及時恢復封堵。
十、使用防火材料、阻燃材料必須經過國家技術鑒定合格,有公安部門頒發的證書,其耐火阻燃時間及其它技術指標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十一、灌注電纜盒絕緣劑時,融化絕緣劑工作應在隧道外進行。
十二、多個電纜頭排放場合,應在電纜頭之間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電力電纜中間接線盒兩惻及鄰近區域應加阻燃包等措施。
十三、電纜溝道、夾層應布置消防器材,電纜著火時,撲救人員須戴防毒面具、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十四、電纜夾層、溝道、豎井、開關室內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
十五、火災報警、電纜檢測及監控裝置,應定期檢查、檢驗,保證完好正常,工作人員熟悉消防知識,熟練掌握“三懂三會”。
十六、對擅自動用、挪用、損壞消防器材者,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9篇 燃煤發電廠液氨罐區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燃煤發電廠液氨罐區(以下簡稱氨區)安全管理,防范液氨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電力監管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范,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燃煤發電廠利用液氨作為還原劑的煙氣脫硝系統中氨區的安全管理。
本規定所稱氨區指接卸和儲存液氨以及制備氨氣的生產區域,按功能分為生產區(含儲罐區、卸氨區、氨氣制備區)和輔助區(含控制室和值班室)。
第三條發電企業是氨區安全責任主體,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全面履行氨區安全管理責任。本規定所指發電企業包括投資建設和管理氨區的使用單位和特許經營單位。
第二章安全要求
第四條氨區應布置在廠區邊緣且處于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設置必要數量的風向標。生產區應符合火災危險性乙類和抗震重點設防類標準和要求。
第五條氨區設備配置和系統應滿足國家和行業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儲罐應符合《壓力容器》(gbl5o一2022)等特種設備相關規定。
第六條氨區應設置避雷保護裝置,并采取防止靜電感應的措施,儲罐以及氨管道系統應可靠接地。
第七條氨區電氣設備應滿足《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符合防爆要求。
第八條氨區大門入口處應裝設靜電釋放裝置。靜電釋放裝置地面以上部分高度宜為1.0m,底座應與氨區接地網干線可靠連接。
第九條氨區入口應設置明顯的職業危害告知牌和安全標志標識。職業危害告知牌應注明氨物理和化學特性、危害防護、處置措施、報警電話等內容。
第十條氨區應設置兩個及以上對角或對向布置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門應向外開,以便危險情況下人員安全疏散。
第十一條氨區設置洗眼器等沖洗裝置,水源宜采用生活水,防護半徑不宜大于15m。洗眼器應定期放水沖洗管路,保證水質,并做好防凍措施。
第十二條氨區宜設置消防水炮,消防水炮采用直流/噴霧兩用,能夠上下、左右調節,位置和數量以覆蓋可能泄漏點確定。
第十三條氨區應設置能覆蓋生產區的視頻監視系統,視頻監視系統應傳輸到本單位控制室(或值班室)。
第十四條氨區應設置事故報警系統和氨氣泄漏檢測裝置。氨氣泄漏檢測裝置應覆蓋生產區并具有遠傳、就地報警功能。
第十五條氨區應設置用于消防滅火和液氨泄漏稀釋吸收的消防噴淋系統。消防噴淋系統應綜合考慮氨泄漏后的稀釋用水量,并滿足消防噴淋強度要求,其噴淋管按環型布置,噴頭應采用實心錐型開式噴嘴。
消防噴淋系統不能滿足稀釋用水量的,應在可能出現泄漏點較為集中的區域增設稀釋噴淋管道。
第十六條儲罐區宜設置遮陽棚等防曬措施,每個儲罐應單獨設置用于罐體表面溫度冷卻的降溫噴淋系統。噴淋強度根據當地環境溫度、儲罐布置、裝載系數和液氨壓力等因素確定。
第十七條儲罐應設有必要的安全自動裝置,當儲罐溫度和壓力超過設定值時啟動降溫噴淋系統;儲罐壓力和液位超過設定值時切斷進料;液氨泄漏檢測超過設定值時啟動消防噴淋系統。
安全自動裝置應采用保安電源或vps供電。
第十八條儲罐區應設置防火堤,其有效容積應不小于儲罐組內最大儲罐的容量,并在不同方位上設置不少于2處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
與液氨儲罐相連的管道、法蘭、閥門、儀表等宜在儲罐頂部及一側集中布置,且處于防火堤內。
第十九條氨區及輸氨管道法蘭、閥門連接處應裝設金屬跨接線。與儲罐相連的管道、法蘭、閥門、儀表等宜按下表選擇,并考慮相應的防腐蝕措施。
序號
名稱
最低設計溫度
>一20℃
≤一20℃
1
管道
20號鋼或不銹鋼
不銹鋼
2
法蘭
20號鋼或不銹鋼,帶頸對焊突面法蘭
不銹鋼,帶頸對焊
突面法蘭
3
氨用閥門
不銹鋼
4
密封墊片
不銹鋼纏繞石墨或聚四氟乙烯墊片
5
螺栓螺母
35crm0或不銹鋼
6
儀表
氨專用儀表
第二十條卸氨區應裝設萬向充裝系統用于接卸液氨,禁止使用軟管接卸。萬向充裝系統應使用干式快速接頭,周圍設置防撞設施。
第二十條卸氨區應裝設萬向充裝系統用于接卸液氨,禁止使用軟管接卸。萬向充裝系統應使用干式快速接頭,周圍設置防撞設施。
第二十一條氨區氣動閥門應采用故障安全型執行機構,儲罐氨進出口閥門應具有遠程快關功能。
第二十二條氨區廢水必須經過處理達到國家環保標準,嚴禁直接對外排放。
第三章運行維護
第二十三條氨區作業人員應熟知氨區作業規程規范和應急措施,作業前按等級進行風險評估,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第二十四條進入氨區應先觸摸靜電釋放裝置,消除人體靜電,并按規定進行登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氨區,禁止攜帶火種或穿著可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和帶釘子的鞋進入氨區。
第二十五條從事設備運行操作或檢修維護作業應使用銅質等防止產生火花的專用工具。如必須使用鋼制工具,應涂黃油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二十六條儲罐安全自動裝置應投入運行,嚴禁隨意解除聯鎖和保護。確需解除的,應嚴格遵守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七條運行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巡視檢查氨區設備和系統運行狀況,定期測定空氣中氨氣含量,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運行值班人員應加強對儲罐溫度、壓力、液位等重要參數的監控,嚴禁超溫、超壓、超液位運行。
儲罐液位計應有明顯的限高標識,運行中儲罐存儲量不得超過儲罐有效容量的85%。
第二十九條運行中不準敲擊氨區設備系統,接卸、氣體置換、倒罐等重要操作應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
第三十條接卸液氨應按照規定執行,并遵循以下原則:1、接卸前查驗液氨出廠檢驗報告,確認液氨純度符合要求;2、液氨運輸人員負責槽車側的閥門操作,氨區操作人員按照操作票逐項操作氨區內設備系統;
3、根據經計算確定的卸氨流量控制流速在1m/s以內,防止靜電摩擦起火;
4、接卸液氨過程中應注意儲罐和槽車的液位和壓力變化,不得超過規定的安全液位高限;
5、惡劣天氣或周圍有明火等情況下,應立即停止或不得進行卸氨操作。夜間一般不進行卸氨操作;
6、卸氨結束,應靜置10分鐘后方可拆除槽車與卸料區的靜電接地線,并檢測空氣中氨濃度小于35ppm后,方可啟動槽車。
第三十一條氨系統氣體置換遵循以下原則:1、確保連接管道、閥門有效隔離;
2、氮氣置換氨氣時,取樣點氨氣含量應不大于35ppm;3、壓縮空氣置換氮氣時,取樣點含氧量應達到18—21%;4、氮氣置換壓縮空氣時,取樣點含氧量小于2%。第三十二條氨系系統發生泄漏時,宜使用便攜式氨氣檢測儀或肥皂水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第三十三條檢修維護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在采取可靠隔離措施并充分置換后方可作業,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法蘭等設備。氨系統經過檢修后,應進行嚴密性試驗。
第三十四條氨區及周圍30m范圍內動用明火或可能散發火花的作業,應辦理動火工作票,在檢測可燃氣體濃度符合規定后方可動火。
嚴禁在運行中的氨管道、容器外壁進行焊接、氣割等作業。
第三十五條儲罐內檢修維護作業,應有效隔離系統,并經氣體置換,同時要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
第四章應急管理
第三十六條發電企業應按規定編制液氨泄漏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三十七條發電企業應制訂液氨泄漏事故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工作。
第三十八條發電企業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用品和應急物資配備數量不得少于下表規定。
序號
物資
名稱
技術要求或功能要求
數量
個人
公用
1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技術性能符合gb/t18664要求
2套
2
氣密型化學防護服
技術性能符合aq/t6107要求
2套
3
過濾式防毒面具
技術性能符合gb/t18664要求
1個/人
4個
4
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技術性能符合gb/t11651要求
1副/人
4個
5
防護手套
技術性能符合gb/t11651要求
1雙/人
4雙
6
防護靴
技術性能符合gb/t11651要求
1雙/人
4雙
7
便攜式氨氣檢測儀
檢測氨氣濃度
1臺
8
手電簡
易燃易爆場所,防爆
1個/人
9
手持式應急照明燈
易燃易爆場所,防爆
2個
10
對講機
易燃易爆場所,防爆
2臺
11
醫用硼酸
500ml
2瓶
第三十九條發生液氨泄漏,現場人員應穿戴好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報告。發生液氨嚴重泄漏時,運行值班人員應停運相關設備,切斷液氨來源并使用消防水炮進行稀釋。
第四十條發電企業接到液氨泄漏報告后,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專業人員處理。現場處理人員不得少于2人,嚴禁單獨行動。
當泄漏有可能影響周邊居民人身安全時,發電企業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
第四十一條液氨泄漏或現場處置過程中傷及人員的,按以下原則緊急處理:
l、人員吸入液氨時,應迅速轉移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通暢。如呼吸困難或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醫:
2、皮膚接觸液氨時,立即脫去污染的衣物,用醫用硼酸或大量清水徹底沖洗,并迅速就醫;
3、眼睛接觸液氨時,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并迅速就醫。
第四十二條液氨嚴重泄漏或液氨泄漏引發火災、爆炸,以及處置中液氨泄漏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發電企業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機制,請求地方政府支援,協同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發電企業應根據泄漏程度,設定隔離區域和疏散地點。隔離區域應設警戒線,并有專人警戒;疏散地點處于上風、側風向,沿途設立哨位,并有專人弓l導或護送。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條發電企業應加強氨區安全管理,嚴格氨區設計、施工和液氨運輸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資格審查,組織開展氨區安全審查和評估。
第四十四條發電企業要嚴格氨區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氨區安全責任部門,配備氨區專業管理人員,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十五條發電企業應不斷完善氨區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審核、修訂,保證其有效性。
氨區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運行規程、檢修規程、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動火制度、巡徊檢查制度、出入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防護用品定期檢查制度等。
第四十六條發電企業應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教育培訓合格;專業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經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持證上崗。
第四十七條發電企業要加強對氨區重大危險源管理,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發電企業要按照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的有關規定,加強氨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承壓部件和有關焊接工作的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完善設備技術檔案。
第四十九條發電企業要深入開展氨區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管理臺帳,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上報和管控工作,及時消除隱患。
第五十條發電企業要定期組織開展氨區防雷接地、自動保護裝置、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氨氣泄漏檢測儀等有關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檢測、試驗工作,并做好記錄。
第五十一條發電企業要認真執行電力安全信息報送規定,時、準確報送氨區安全信息。
第10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生產安全信息報告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9號),《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大唐集團制〔2012〕5號,《大唐江蘇分公司生產安全信息報告管理規定》(2023年版),《電力安全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國能安全[2014]205號),結合我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的信息包括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和日常安全管理信息。
第四條 安全生產信息報送應準確、及時。
第五條 本規定適用于大唐南京發電廠各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職責
(一)安全監察部:負責生產安全信息的監督管理,負責日常安全監督信息的接收與報送,負責廠內突發事件信息接收以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送;
(二)發電部:負責日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負責運行、環保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省能監辦、省調等部門報送,負責定期向上述部門上報日常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將廠內值班電話接到的突發事件信息向廠領導和相關部門轉發;
(三)設備部:負責日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負責設備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能監辦等部門報送,負責定期向上述部門上報日常安全生產信息;
(四)實業總公司:負責多種經營日常安全生產信息管理,負責定期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上報多種經營安全生產信息;
(五)思想政治工作部:負責對外界媒體發布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信息;
(六)廠辦:負責日常治安、交通安全信息管理,負責治安、交通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及地方政府報送,負責定期向上述部門上報治安、交通日常安全生產信息。
第三章 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廠內匯報流程
第七條 匯報流程
(一)各部門、公司責任范圍內發生如下事件時,事件發生的班組或事件目擊者應立即向值長、部門或公司領導逐級匯報,值長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安全監察部以及相關部門領導匯報,責任部門領導應立即向廠主要領導(廠長、主管生產副廠長)請示和匯報。
1. 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設備事故、因發電企業責任引起的電網事故;
3.機組發生非計劃停運,發現設備有重大缺陷、隱患;
4.主機或輔機發生異常導致機組降出力;
5.電網原因導致機組停運、大幅度降出力;
6.火情、汛情、險情的報告;
7.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
8.交通事故的報告;
9.治安事件的報告;
10.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事故的報告;
11.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的報告;
12.其它重要事件的請示和報告。
(二)發生二類障礙及以下不安全事件,事件發生的班組或事件目擊者應立即向值長或班長匯報,值長或班長應立即向本部門領導、安全監察部以及相關部門領導匯報,責任部門領導應立即向生產副廠長請示和匯報。
(三)廠內即時報告要求:發生事件的部門、公司主管領導,以電話方式在事件發生0.5小時以內向廠主要領導進行簡要報告(必要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廠主要領導匯報),同時將事件詳細情況在6小時內寫成書面情況向廠主要領導匯報,并及時將事件的發展態勢作進一步匯報。
第四章 生產安全突發事件對外報告流程
第八條 即時報告
發生以下生產安全突發事件應向大唐江蘇分公司、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即時報告:
(一)人身傷亡事故(重傷及以上)、因企業責任引起的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
(二)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重大以上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的信息;
(三)企業所在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可能導致重大以上生產人身傷亡事故、電網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爆炸事故的信息;
(四)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信息。
(五)發生《電力安全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第6條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
第九條 在事件發生后1小時內立即向分公司安全生產部、江蘇能監辦進行報告,同時將事件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并及時將事件的發展態勢作進一步匯報。書面報告匯報生產突發事件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審閱,人身事件、一般及以上設備事故必須經過廠長審閱。
第十條 即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及事件現場情況;
(二)事件發生的簡要經過、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四)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
(五)信息報告人員的聯系方式。
第十一條 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人身死亡及以上人身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南京市公安局、工會等。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上款中,基建單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應同時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工程部。
第十二條 發生設備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較大及以上設備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第十三條 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環保局等。但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第十四條 發生生產火災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發生較大以上生產火災事故應同時上報江蘇能監辦、南京市消防局等。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向行業、地方監管單位上報前,先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匯報。
第十五條 發生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多種經營事故,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燃管中心和安全生產部,上報前必須經過生產副廠長、廠長審閱。
第十六條 所在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及其它敏感事件,可能導致重大以上生產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火災事故的信息,也應按照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要求立即上報信息。
第十七條 發生《電力安全安全事件監督管理規定》第6條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單位責任人1小時內向江蘇能監辦報告。
第十八條 所在地發生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信息,應立即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和安全生產部,同時上報所在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一)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二)生產火災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二十條 企業所在地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后,應在每日16時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自然災害對生產的影響情況及企業抗險救災工作情況,直到自然災害基本消除為止。
第二十一條 企業所在地發生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件后,應在每日16時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事件處理情況,直到事件影響基本消除為止。
第五章 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報告
第二十二條 發電、設備、檢修、實業等單位要按要求定期向安全監察部上報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安全監察部負責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上報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
第二十三條 生產、基建、多種經營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內容及對外報送要求按照大唐江蘇分公司生產部、工程部以及燃管中心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四條 日常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周報、月報;
(二)安全工作總結;
(三)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總結;
(四)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五)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
(六)集團公司、大唐江蘇分公司、大唐南京發電廠要求上報的其他安全管理信息。
第二十五條 部門、公司每周五上午向設備部報送企業安全生產周報內的責任內容、每月2日前向安監部報送企業安全生產月報;設備部每周五、安監部每月3日前向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上報安全周報、月報。
第二十六條 春、秋季安全檢查總結、各類專項安全檢查總結、安全月活動總結及其他安全工作總結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廠安全監察部,由廠安全監察部匯總后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
第二十七條 安全風險評估專家查評或復查整改計劃下達的同時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安全生產部,并錄入到大唐江蘇分公司綜合安全生產信息問題庫系統。
第二十八條 重大危險源評估完成后,每年一季度末將企業的《重大危險源評估綜合報告》上報大唐江蘇分公司生產部,同時錄入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信息系統。
第二十九條 大唐江蘇分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安全管理信息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渠道上報。
第六章 管理要求
第三十條 各部門、公司要明確本單位安全生產信息報告的工作程序,將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安全生產信息渠道的暢通。
第三十一條 安全生產匯報工作要求:
(一)在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情況匯報前,必須先進行廠內匯報,由廠內主管領導確認后進行逐級上報,不得越級;
(二)即時報告不受時間條件限制,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匯報,便于領導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安排處理。一般情況下先向主管部門、公司領導匯報;
(三)進行及時匯報不影響按照規程、預案或安全生產要求進行緊急情況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對能夠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質量高的提出表揚;對遲報、漏報以及報告質量差的進行通報批評。
第三十三條 對謊報、瞞報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因謊報、瞞報,影響事故調查處理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凡是與本規定由抵觸的均以此規定執行。
第11篇 并入電網運行公用發電廠電力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管理,保證電力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電力工業部及省以上電網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電網經營企業”),不僅要對直屬發電廠進行安全管理,對中外合資、合作以及其他各種類型合資、獨資建設、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也要納入電網安全管理范圍,對電力生產的安全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所有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頒布的電力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及與安全技術有關的標準。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網經營企業,并入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
第二章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電力工業部及電網經營企業對并入其所管轄、經營電網運行的公用發電廠行使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第六條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應遵循的一般原則為:凡涉及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內容,由電網經營企業實行統一監督、歸口管理;對于不涉及職工安全及電網安全的管理內容,由上網電廠及其所有者和經營者自行管理。
第七條電網經營企業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的重大設備事故進行調查;根據情況組織或參加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2.對擬建、在建、運行的電廠涉及電網安全運行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指導監督;對電站鍋爐進行檢驗、登記。監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執行,歸口統計、上報事故報告。
3.傳達國家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組織電力生產企業參加各種安全專業會議、安全檢查或安全性評價,及時向企業通報事故信息。
4.對并網電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幫助。
5.對在電力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的電力生產企業進行表彰或獎勵。
第八條并網電廠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并網電廠安全管理機構業務上接受電網經營企業的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
第九條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應按《電力法》規定,制定電廠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為保障電力安全生產提供組織和資金保障。
第十條并網電廠應積極參加電網經營企業組織的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流等安全活動。
第十一條并網電廠必須接受對事故的調查,并負責反事故措施的落實;應按規定按時上報或抄報事故有關的報告、報表。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由于并網電廠原因引發或造成擴大的電網運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設備事故,應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的程序和內容組織調查組調查;并網電廠及有關方面要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由電網經營企業代管電廠的人身、設備重大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般由代管單位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組織調查,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可根據情況參加。
第十四條非電網經營企業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可根據情況由并網電廠組織或參加事故調查;電網經營企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參加。
第十五條末構成職工人身死亡,末涉及電網安全,未構成重大、特大性質的事故,由并網電廠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自行調查、處理,電網經營企業的電力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第四章事故統計、報告
第十六條并網電廠在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當時不能認定,有可能構成的),應在24小時內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并網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規定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上報。
第十八條電力工業部歸口管理的公司(如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等)所經營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同時抄報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
第十九條電網經營企業代管的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按對直屬企業管理方式統計、上報和考核。
第二十條事故報告、報表應及時、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電網經營企業對并網電廠的事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及完整性進行監督評價,如有違反《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條款的事故定性,有權重新認定。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公用發電廠是指由電網經營企業統一調度并且所發電量以送入電網銷售為主的各類電廠。
第二十三條電網經營企業可依據本規定對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范圍、內容制定實施細則,并報電力工業部備案;上報備案時間從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第二十四條電網經營企業在與并網運行公用發電廠簽訂的上網協議中應依據本規定明確有關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內容和范圍,并對并網電廠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事故有相應的考核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屬電力工業部。
第12篇 發電廠并網及用戶變電站入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保證發電廠順利并網和用戶變電站安全入網,逐步建立并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根據《電力監管條例》、《電力安全生產監管辦法》、《電網運行規則》、《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規定》、《華中區域發電廠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湖南省發電廠并網及用戶變電站入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性評價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三條適用范圍
(一) 以35kv電壓等級并網發電廠的發電廠根據其同電網聯系程度確定(見附件1)。
(二) 以110kv電壓等級并入湖南電網及地方電網運行的發電廠(見附件2)。
(三)110kv及以上的入網用戶變電站(見附件3)。
(四) 以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并入湖南電網的電廠按《華中區域發電廠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執行(見附件4)。
第四條新建和擴(改)建發電廠、用戶變電站的安全性評價一般應在試運行結束后60日內完成。
第二章組織與管理
第五條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華中監管局長沙監管辦公室(以下簡稱長沙電監辦)負責領導開展省級及以下調度機構調度的發電廠并網和用戶變電站入網的安全性評價工作。長沙電監辦供電監管處負責安全性評價工作的日常組織和管理。
第六條省電力行業協會參與組織發電廠和用戶變電站的安全性評價相關具體工作。
第七條長沙電監辦負責建立安全性評價專家庫,選擇有豐富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的專家入選專家庫。
第八條專家采用推薦方式產生,聘期3年,實行動態管理,適時做必要的調整和更新。
第九條入選專家庫的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熟悉安全性評價標準;
(三)工作認真,責任心強;
(四)身體健康,適應現場查評工作。
第十條根據發電廠和用戶變電站具體情況,查評工作時間一般為2-3個工作日,專家組成員不超過8人。
第十一條專家組代表長沙電監辦對發電廠、用戶變電站進行查評,應“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并對查評結果的客觀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十二條被查評單位應明確負責并(入)網安全性評價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部門,并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做好查評前的準備工作并配合查評,為專家組工作提供相應的辦公條件。
第三章申請與查評
第十三條被查評單位在安全性評價前應組織力量,分別按照《湖南省以35kv電壓等級并網的發電廠并網安全性評價標準》(附件1)、《湖南省發電廠并網安全性評價標準》(附件2)、《湖南省用戶變電站入網安全性評價標準》(附件3)和《華中區域發電廠安全性評價標準》(附件4)的內容和要求對照實際情況逐項進行自評整改,達到查評要求,并編寫好自評報告。
第十四條新建、擴(改)建發電廠和用戶變電站的安全性評價
(一)在首次并網30日前,向長沙電監辦提交發電廠和變電站基本情況表(填寫內容見附件5)。
(二)在試運行完成后30日內,向長沙電監辦提交并(入)網安全性評價申請書(填寫內容見附件6)。
(三)已經并網運行的發電廠和用戶變電站的并(入)網安全性評價,由長沙電監辦統一安排查評。在規定查評時間30日前,按(附件6)格式向長沙電監辦提交并(入)網安全性評價申請書。
第十五條長沙電監辦接到申請書后,將詳細了解申請單位的情況。如條件基本符合,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安排安全性評價的查評工作。
第十六條專家組對被查評單位按專業類別分別進行評分,并編寫專業評價報告、總評價報告。總評價報告的內容應包含:查評基本情況、必備條件審查結果、得分情況、主要問題、評價意見、整改項目和建議;及時向長沙電監辦匯報查評情況;并在查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長沙電監辦提交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長沙電監辦在收到專家組書面報告5個工作日內,應將正式評價報告和整改意見下達被查評單位和調度該電廠、用戶變電站的電網企業。
第十八條被查評單位在接到安全性評價報告和整改意見后1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計劃上報長沙電監辦,同時抄送查評專家組,并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整改。
對于整改后須進行復查的被查評單位,整改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向長沙電監辦提出復查申請。長沙電監辦應在收到復查申請書后10個工作日內負責組織復查。
第十九條已經并(入)網運行的發電廠和用戶變電站,應每五年進行一次安全性評價。在此期間,主設備、重要輔助設備因進行更新改造,設備或系統有較大變化時應及時向長沙電監辦報告,長沙電監辦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安全性評價。
第四章綜合評價與考核
第二十條發電廠和用戶變電站并(入)網安全性評價由“必備條件”審查和“評分項目”評分兩部分內容組成,必備條件中每一項均必須達到,否則為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評分項目”是根據項目內容影響電網運行可能構成潛在威脅的嚴重程度和大小,按單項得分率考核。并(入)網安全性評價合格標準為:
新建和擴(改)建發電廠、用戶變電站 大于或等于75%
已并網運行的發電廠和入網的用戶變電站 大于或等于70%
并(入)網運行達15年及以上的發電廠、用戶變電站大于或等于60%
第二十二條對被查評單位的考核和處理辦法。
(一)滿足必備條件,得分率達到第二十一條規定標準為合格,對須要整改的問題,由長沙電監辦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被查評單位按整改意見完成后報經長沙電監辦確認。
(二)必備條件未達到第二十條規定標準或總評分未達到第二十一條規定標準為不合格,長沙電監辦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被查評單位應按第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整改和申請復查,如果復查后合格按本條第(一)款辦理。
(三)必備條件未達到第二十條規定標準或總評分未達到第二十一條規定標準,經過復查仍不合格,長沙電監辦依照規定進行罰款處罰后,被查評單位必須按照第十三條要求和附件5的格式重新辦理并(入)網安全性評價的申請。
第二十三條對于經過兩次安全性評價仍然不合格的企業,長沙電監辦給予通報。問題嚴重的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其并網運行資格。
第二十四條未按本辦法要求申請安全性評價的發電廠和用戶變電站,不得進行商業化運營及并入電網運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申請進行安全性評價的并(入)網發電廠、用戶變電站,應繳納安全性評價費用,用于支付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的成本和管理。在統一標準制定下發前,將根據當地工資收入水平和被查評單位安全性評價工作量的大小確定收取費用。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長沙電監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