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做好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切實防止建筑安全事故
隨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簡稱兩個條例)的頒布實施,國家對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全體員工健康、安全的需要,是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需要,也是國家法制建設的要求。
筆者多年來從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積累了一些防治高處墜落的經驗,在此簡要談點個人的體會和看法:
一、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必須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認真貫徹《兩個條例》。項目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以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施工班組長為成員的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2、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和(《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03]82號文)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明確地寫出每個高處作業點的防護措施。
3、嚴格按照《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建設部建教[1997]83號)的要求,做好項目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法制意識,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專業技術素質。
二、做好開工后的基礎工作
1、項目經理必須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教育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針對施工不同階段所存在的高處墜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堅決杜絕“假、大、空”等口號式內容,使教育培訓工作即有針對性,又能保持經常性,防止走過場,教育每一個作業人員自覺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確認,并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業,都必須向操作者以書面的形式講清楚施工環境、操作過程、操作工藝、操作方法的具體要求及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和存在或潛在的危險因素及發生時采取的應急避險措施。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監督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執行情況,使每個操作者時時處處重視安全生產工作。
3、按照項目部編制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及時、規范地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措施,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同時做好使用過程中的監管工作。當要改變或拆除現場的防護設施時必須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并及時對拆除的部位進行恢復,確保防護措施有效發揮作用。否則會造成事故,如某建筑公司架子班3名作業人員在拆除10層高度處的安全平網時,由于拆除安全網之前未進行仔細檢查,未發現安全網東側的固定點已被拆除,當3人踏入平網后,安全網即發生傾斜脫落,致使3人從高處墜落地面,造成死亡。
三 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工作
項目部要堅持每天有一人進行現場巡視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出問題后在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的同時,安全員或技術負責人要對重要環節和提出的問題向作業班組的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講解,并拿出相關的整改措施,措施要有可行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2篇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建筑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進程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業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然而,在建筑業呈現一片繁榮景象的同時,安全生產形勢卻不容樂觀,一些地方和建筑工地安全傷亡事故的頻繁發生,不僅給各級政府、管理部門和施工企業敲響了警鐘,也給建筑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增加了更多的壓力、困難和帶來了新的挑戰。因此,在當前建筑業安全新的形勢和條件下,如何準確分析建筑業安全生產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找出其原因,并提出強化安全監督管理、進而避免各種傷亡事故的有效對策,是安全管理部門的一項重要課題。
多年的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實踐告訴我們,引發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但歸結起來主要有人、設備材料、施工工藝方法、環境與季節、安全管理五大因素。其中安全管理因素是其他四項因素的結合點,也是控制事故發生的關鍵因素之一。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是一個地區、一個部門或一個單位綜合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以下本人將結合安監工作實踐,就如何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作粗略的分析和思考。
一、當前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建筑安全生產管理齊抓共管體制仍未形成。從目前實際情況看,建筑安全管理體制與市場經濟和建筑業的發展不相適應,并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目前一些施工企業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安全生產上,而是忙于找市場,疏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企業'以包代管'和依賴政府或行業安全管理部門監管的觀念較重,此外,工程建設中建設、施工和監理等單位對安全管理各自應負什么責任以及總包與專業承包、勞務分包隊伍的安全職責不明確,因此,'企業全面負責'難以得到有效落實;二是行業管理部門與企業在安全管理上有重疊、有交叉,平時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多,而對企業安全指導和服務少,召開會議、制定規章和文件多,而抓工作落實少,安監部門預防事故的職能削弱,造成了'部門依法監管'職能的錯位;三是政府職能轉變后,政府安全監察各部門之間由于缺乏工作協調,安全管理政出多門,各行其是, 安全監察工作效能不高。同時,因受安全監察人員數量和專業素質要求的制約, 政府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安全監察缺乏力度,'政府統一領導'的權威沒有真正體現;四是由于安全監督管理社會激勵機制尚未建立,以及社會和輿論監督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監督手段受到較多限制,所以'全社會廣泛支持' 也就無從談起。
2.建筑安全生產法規制度不夠完善。《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給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目前建筑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仍缺少與基本法律、條例相配套的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規、辦法。特別是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針對目前一些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建設工程、鄉鎮工程、私營業主和農民集資違章建房,以及各類房屋拆除工程沒有出臺相關的安全管理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因而造成政府和管理部門對上述工程監管存在盲區,甚至處于安全管理失控狀態,最終導致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3.違規建設行為導致工程安全隱患大量存在。在一些地方,建設單位不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違規建設和無證施工,以及一些施工企業違法分包或轉包、無資質施工、項目經理掛靠等現象仍較多地存在,且工地安全違章情況也比較嚴重。此外,由于一些業主的盲目壓價和施工企業的惡性競爭,客觀上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經費嚴重不足,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設施不能有效落實,加之在施工中忽視安全管理和事故隱患的整改,以致違章工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4.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仍存在較多薄弱環節。目前一些小的施工企業安全機構虛設,專(兼)職安全員人數不足,企業和工地難以開展有效的安全管理;一些工地項目負責人重施工、輕安全,重效益、輕防護,重進度、輕教育的思想根深蒂固,由此造成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安全防護極不到位,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隨處可見。
5.安全監督管理及對違章查處力度不夠。目前,由于作為建筑安全監督機構的法律地位還不明確,人員不足、經費緊缺和監督執法手段乏力的矛盾比較突出,安全監督無論是在力度上、還是在覆蓋面上都很難達到要求。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能很好地貫徹落實,沒有真正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對'安全是最大效益'的觀念認識不足。
2.建筑業的快速發展與安全生產投入不相適應。從對我市建筑業發展經濟指標和企業年度安全經費使用情況分析,施工企業或工地的安全措施經費投入遠遠低于企業經濟的增長,安全生產也就無法得到保障。
3.建筑市場管理與安全生產監督存在脫節現象。當前,建筑市場混亂、以及一些游離于政府安全監管之外的違章工程,仍是發生安全事故最根本的原因。
4.施工人員較低的安全素質制約了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據對我市施工企業和工地從業人員統計,70%以上的施工人員文化水平在初中以下,且這些施工人員(主要是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較差,安全操作技能也不高,一旦企業或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不及時到位,就極易造成大量違章作業。
5.安全監督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仍困難重重。首先是目前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規的可操作性還不強,監督程序還不很規范;其次是管理工作中執法不嚴、違章不究依然存在;第三是一些領導干預行政執法、查處違章過多;第四是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的約束機制、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尚未形成。
三、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對策
1.加快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做到群防群治,這是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前提。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總要求,我認為應從三個層面上完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首先是要完善建設各方主體的安全管理體系。即各建設、施工、監理和勘察設計、設備安裝和供應等單位,都應按照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所承擔的工作,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能及行使安全管理權。其次是要完善政府和行業安全監管體系。即政府安全綜合監察部門應重點從宏觀上對建筑安全工作實行領導和監察,而行業安全監督部門應行使建筑安全生產具體指導、檢查和服務職能,從而實現政府監察和行業管理職能的分開。第三是要完善群眾和社會的安全監督體系。即通過政府或行業引導并督促企業建立工會和制定建筑安全輿論監督制度、工程違章和安全事故曝光和舉報獎勵制度、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等。只有通過建立并完善統一的、有層次的和職責分明的建筑安全監管體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安全管理中職責不清、各自為政、重復管理、推諉扯皮和疲于應付等弊端,最終形成建筑安全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大力健全建筑安全法規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這是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保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僅是建設各方主體的行為準則,也是各級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的依據。當前,一是要結合《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條例的頒布實施,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盡早出臺與上述法律相配套的、便于操作的安全監督管理法規、辦法和違規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等法規性文件,并規范監督程序和明確各級監督部門職責;二是要抓好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從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有效落實各級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做到權責一致,這是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核心。大量的安全事故表明,凡是頻繁發生建筑安全事故的地方或施工企業,無不與領導的安全責任不能有效落實有關。因此,當前在強調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中,重點要落實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和企業及建筑工地'一把手'的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這是抓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核心。從領導到每一個生產或管理崗位人員,都應按照各自的工作權限和管理范圍,承擔與其職權相對應的安全責任,做到權責一致。
4.深入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做到有的放矢,這是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重點。建筑事故統計表明,建筑施工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和坍塌被稱為建筑業五大傷害。因此,在開展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活動中,應結合工程實際,有目的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做到重點突出、有的放矢,最終達到減少一般建筑傷亡事故和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目的。
5.不斷加強建筑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做到寓教于管,這是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基礎。扎實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大對專業承包、勞務分包隊伍和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力度,進一步強化對特殊工種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培訓,寓教育于日常管理中,是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和提高安全技能、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重要基礎。
6.著力抓好安全生產長效管理,做到標本兼治,這是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根本。實施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一項專業性較強和復雜的工作,同時也是一項長期和艱苦的工作。作為政府或行業管理部門來說,抓安全監督不能僅停留在平時開幾次會議、發幾個文件和組織幾次安全檢查、開幾張整改通知單等表面工作上,而應認真研究、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措施,進一步規范管理工作,做到既要治標,更要治本。
8.積極探索安全監督管理的新辦法,這是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動力。建筑業發展的新形勢和安全生產的新變化,要求我們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決不能墨守陳規,而應當積極尋找安全監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進行大膽實踐。總結我市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我認為今后在進一步改進安全監管方式和方法的同時,行業安全管理要體'四個結合':一是安全管理與資質管理相結合。即通過采取約束和激勵機制,將安全管理、年度安全目標考核、與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升級和年檢結合起來,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二是安全管理與工程招投標相結合。即在工程招投標中,把安全生產作為企業參與工程競標的一項前置條件,對于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應停止其承接工程業務。三是安全管理與為企業服務相結合。即安全監督管理應牢固樹'以人為本'和'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要督促企業狠抓內部管理和安全基礎工作,把安全管理的重點放在施工現場,并通過指導和幫助企業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推行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以及開展安全生產達標和創優等活動,促使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四是安全管理與推進科技進步相結合。即在安全管理中,要大力引導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通過依靠科技進步和運用先進的、科學的安全管理手段,推動企業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水平邁上新臺階。
綜上所述,依法強化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建筑安全傷亡事故、以及維護社會穩定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也是各級領導和管理部門、企業貫徹'****'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本人深信,在今后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只要我們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企業始終堅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堅持齊抓共管、與時俱進,那么就一定能開創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實現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和長效化目標,并為建筑業快速、健康、穩定發展做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