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漁業管理局工會工作職責內容
1.在分管局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2.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
3.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4.扶貧幫困工作。
5.擬定職工福利計劃和實施方案。
6.組織職工開展群眾性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活動,開展職工培訓,組織文娛、體育活動。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第2篇 x海洋與漁業局海域管理科工作職責
1.負責全市海洋開發的綜合管理。
2.組織擬定海洋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
3.監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帶、無人居住海島)使用,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證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指導海域使用權的流轉工作。
4.組織監視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管理海底電纜、管道的鋪設;參與審核海洋人工構造物的設置。
5.組織建立海洋綜合管理決策信息系統,組織海洋基礎與綜合調查,管理國家海洋基礎數據。
6.代表國家組織行使海洋監察、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綜合執法管理權,監督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