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服務車輛管理規定
一、車輛的管理
1、所有服務車輛統一由分管副經理負責全面管理。
2、任何人在使用車輛時,必須向分管副經理說明用車事由、路線、時間等。用途不清一律不予安排出車。
3、辦公室要建立車輛登記制度,司機每次出車或歸來,必須認真登記,并由坐車人員簽字確認。
4、車輛須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況用錢加油要限量,并經分管副經理同意,帶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對車輛油耗進行控制,實行百公里耗油定額考核。
根據不同的車輛狀況確定合理的定額,(每年6-8 月份帶空調車上浮5%)每月超出5%以內的視為正常,對超出定額5%以外的,按50%由責任司機承擔。
對節約油料的司機予以表彰,作為年終評比和工資晉升的重要條件。
二、駕駛員職責
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遵守本公司相關的規章制度。
2、駕駛員要愛護車輛,注意車輛的保養,做好車輛“三檢”工作,定期檢修,使車輛始終完好狀態,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經常擦拭車輛,注意保持車輛清潔(包括車內、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修理調整;收車時,要及時檢查油量,發現不足,立即加油,以確保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5、發現車輛有故障需外出檢修,應向機關經理和車隊隊長匯報,確定具體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得私自將車送修理廠維修。
6、停放車輛注意選取安全的地點,駕駛員離開車時,要停車上鎖,以防車輛被盜。
7、要經常檢查車輛的各種證件,確保齊全有效。
8、注意休息,不開疲勞車,不開野蠻車。嚴禁酒后駕駛。
9、車內不準吸煙,如有人車內吸煙,應有禮貌地制止。
10、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車內客人說話時,不準隨便搭話閑談;客人主動問話時應簡明扼要的回答。
11、無條件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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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時,應及時向機關經理匯報。
13、嚴禁將車交于他人駕駛和利用公司車輛學車,如發現取消駕駛資格。
14、外出不準辦私事,不準隨便捎人或改變行車路線,中途如有變化,必須經機關經理批準。
15、堅持值班制度,做到隨叫隨到,按時出車,不準遠離工作崗位,因特殊情況離開時須提前向管理人員請假,并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6、要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三、派車范圍的界定:
派車范圍:
省內下列情況可以派車:
1、公司正、副經理級領導因公省內外出;
2、財務人員存款和取款;
3、生產急需物資采購和必須使用車輛采購的生產、生活物資;
4、必須接送的業務顧客及上級領導;
5、因工傷急需去醫院就醫的員工;
6、特殊的臨時性緊急任務。
出省帶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未經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使用的,如發現予以辭退,由此而造成違章或發生事故的,其全部經濟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2、因違規罰款,其罰款和違章后果由駕駛人員自負。
3、發生責任事故,交警對駕駛員的罰款由司機自負。
4、遇到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時應搶先救人,并及時報警,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任何事故、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如有隱瞞不報者,公司將給予嚴肅處理。
5、事故處理規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 元以下,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 元,1000 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 元以上者,5000 元以上部分按經濟損失的5%處罰。
(4)、發生機械責任事故時,按經濟損失的30%處罰。
(5)、處理結果,要在事故發生的15 天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經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五、獎勵:
對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年內無發生事故的司機,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物質與精神的獎勵。
第2篇 某公司內部服務車輛管理規定
公司內部服務車輛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服務車輛的管理及有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服務車輛系為公司內部貨物拉運車輛。
第三條:各服務車輛統一由消防保衛部管理,服從消防保衛部安排。不服從安排的車輛消防保衛部將予以清退。
第四條:各服務車輛需統一到消防保衛部登記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各服務車輛在運輸物資時需統一到消防保衛部各門衛值班室辦理“孝義z內部運輸單”,按運輸單編號依次過磅、裝車。不按運輸單編號過磅、裝車的服務車輛罰款50元/次,累計三次違規者,予以清退。
第六條:磅房、裝載機司機憑消防保衛部辦理的“孝義z內部運輸單”編號依次給予過磅、裝車,無“孝義z內部運輸單”的車輛嚴禁給予過磅、裝車。
第七條:各服務車輛在進入公司后,應遵守公司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規定。行車途中應注意安全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在運輸過程中出現一切事故由車主自行承擔。
第八條:各服務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人員和物品。一經發現將扣留物品并清退該服務車輛。
第九條:各服務車輛在廠區行駛時限速20公里/小時,拐彎處限速5公里/小時,違反規定車輛,罰款50元/次,累計三次違規者,予以清退。
第十條:各服務車輛應遵守廠區交通秩序,排隊出入廠區,車與車間距間隔3-4米,禁止插隊、加隊,一經發現,罰款50元/次,累計三次違規者,予以清退。
第十一條:各服務車輛自覺聽從公司保衛人員的統一指揮,不聽從指揮的車輛每次罰款50元,累計三次違規者,予以清退。
第十二條:各服務車輛在進入廠區外200米外自覺按“孝義z內部運輸單”編號依次排隊入廠,不按規定排隊致使廠區外交通堵塞罰款200元,累計兩次違規者,予以清退。
第十三條:各服務車輛按公司指定地點裝卸物資。不按指定地點裝卸物資的車輛,將不給予結算運費。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車主賠償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于無理取鬧、聚眾鬧事的車輛一經發現立即清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不上交罰款的車輛予以清退。
第十六條:各服務車輛的罰款一律上交財務部,消防保衛部只有下達處罰單的權利,沒有罰款權。
第十七條:凡清退的服務車輛一律不允許再為公司服務。
第十八條:凡不在處罰單上簽字的服務車輛一律清退。
第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屬消防保衛部。
第二十條:本規定從2023年12月10日起開始執行。
附:違反《服務車輛管理規定》處罰單、《孝義z內部運輸單》
行車路線:
龍暉一廠:空車入廠前一律靠右行駛,第一輛車為基準依次排隊入廠。重車出廠以“孝義z內部運輸單”編號依次靠右出廠。到達指定地點10米處依次以“孝義z內部運輸單”編號排隊卸貨。
龍暉二廠:空車入廠前一律靠左行駛,以第一輛車為基準依次排隊入廠。重車出廠以“孝義z內部運輸單”編號依次靠右出廠。到達指定地點10米處依次以“孝義z內部運輸單”編號排隊卸貨。
洗煤分廠:1、各服務車輛(精煤重車),在廠外10米處以第一輛車為基準排隊入廠,車與車間距2米。進入廠區靠左行駛至中磅房過磅,下磅后直接進入精煤庫,出了精煤庫后靠左行駛至西磅房回皮。
2、各服務車輛(原煤空車),在廠外10米處以第一輛車為基準排隊入廠,車與車間距2米。進入廠區靠左行駛至中磅房回皮,下磅后進入原煤堆。重車出廠時靠右行駛至中磅房過磅。下磅后靠右側行駛。
流程:辦理運輸單→按序號排隊回皮→按序號排隊裝車→按序號排隊過磅→按序號排隊出廠→按序號排隊入廠→按序號排隊過磅→按序號排隊卸車→按序號排隊回皮→按序號排隊出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