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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數據中斷措施(15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4-04-13 15:26:12 查看人數:92

      防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數據中斷措施

      第1篇 防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數據中斷措施

      第一條 地面監控設備

      (一)加強中心站供電管理。中心站必須采用雙路電源供電,并定期檢查供電路線及ups備用電源性能,減少因供電原因而造成的數據中斷。

      (二)減少因更換監控主機而產生的數據中斷時間。定期切換中心站監控主機時,要預先做好切換設備的準備工作,并指定業務熟練的人員進行設施的切換。在切換過程中應盡量減少數據中斷時間,保證監控數據的連續性。

      (三)做好計算機防病毒工作。運行的主機在受到病毒侵害時,應首先查明原因,受病毒侵害的主機上數據文件不得拷貝到備用主機上,以防備用主機再次受病毒感染,而影響正常使用。

      中心站計算機嚴禁用與監控系統無關的事,以防止病毒及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數據中斷。

      監控系統網絡終端的使用單位及有關人員,不得隨意從網上下載信息,防止網上病毒侵害到監控系統中心站主機及各網絡終端。否則追究責任。

      (四)防止因定義與實際不符而造成的數據中斷。增加或修改測點配置定義時,必須嚴格按傳感器類型及技術指標要求定義,并指定專人進行操作。

      (五)做好防雷擊工作。為防止監控系統通訊接口,在雷雨季節受雷擊而中斷監控數據,必須使用系統防雷裝置。即在地面中心站調制解調器的前端、地面分站傳輸電纜的端口,及井口傳輸電纜的接頭處安裝防雷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要對所有防雷裝置和接線盒進行1次檢查維護,嚴防接頭松動和進水。

      (六)系統數據中斷原因及處理結果,必須詳細記錄在中心站日志上。

      第二條 通訊傳輸電纜

      (一)防止電磁信號的干擾。要嚴格按規定連接通訊電纜的屏蔽層,并定期對接地電阻值進行測試,保證其接地電阻小于0.5ω。

      (二)嚴禁監控系統通訊電纜同軸芯線上傳送其它監測信息,防止其它監測信息信號對監控系統數據信號的干擾。

      (三)每兩個月必須進行1次通訊電纜性能測試。在維護和測試時要分段檢測,防止出現整個系統通訊中斷。在檢測過程 中要防止電纜芯線短路或芯線與屏蔽層相連。

      (四)要定期對通訊電纜的吊掛及接線盒接頭進行維護。在吊掛電纜時應留有一定的馳度,防止巷道來壓變形,使接頭拉斷。在有接線盒的地方,要避免吊在有淋水的地方。

      (五)通訊電纜未按要求敷設、吊掛、維護以及定期測試,造成整個系統數據中斷的要追查處理。

      (六)在系統通訊電纜、傳感器信號電纜附近施工而未按規定加以保護,而造成數據中斷,要對責任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處罰。

      第三條 井下設施

      (一)井下監控分站安裝場所,要盡量避開或遠離其它有強電磁場的設備。

      (二)井下分站的供電電源要接在不經常停電的電源開關上,減少因動力電源經常停電,而產生的數據中斷。

      (三)更換不同信號制的傳感器時,要與中心站操作人員聯系,防止中心站定義與實際不符,而導致誤報、數據中斷。

      (四)施工單位要愛護監控設施?,F場因施工需挪動傳感器時,要輕拿輕放,不要甩動。爆破時,要把傳感器挪到能監測巷道氣體的安全地方,防止因挪動而出現的數據中斷。

      (五)對未經監控部門同意,擅自切斷監控設備電源及挪動監控設施而造成數據中斷的,按事故進行追查,要對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六)對故意破壞和偷盜監控設施而造成監控數據中斷的,必須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應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條 其它

      各礦總工程師對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負總責,通風副總負分管責任,通風區(科)負責人是責任主體。

      第2篇 防止三氯化氮產生、積聚安全管理標準

      1 目的

      為了預防三氯化氮在生產系統中的產生、積聚而發生的爆炸事故,規范三氯化氮的檢測、控制管理,特制定本標準。

      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貯運過程中為預防三氯化氮危害而采取的相關操作與措施。

      3 管理職責

      3.1生產技術部具體負責對各系統總銨含量提出具體檢測要求。

      3.2質檢部門負責對水、鹽、輔劑系統中的總銨按標準要求或生產技術部提出的檢測要求進行定期分析,定期檢測液氯儲槽等儲存設施中三氯化氮含量。

      3.3安全環保部負責定期組織相關部門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

      4 管理要求

      4.1防止三氯化氮產生

      4.1.1加強物料管理

      4.1.1.1原鹽的管理:首先要避免運輸、堆垛、倉儲過程含銨物質污染原鹽。

      4.1.1.2精制劑、助沉劑的控制:在鹽水精制過程中,應選用不含銨或含銨低的精制劑、助沉劑等輔助用劑。

      4.1.2做好物料檢測

      4.1.2.1定期對原鹽總銨和無機銨含量進行分析,必要時調整鹽種。

      4.1.2.2定期對水源進行分析。使用化肥的季節要加強水源監控,應嚴密監視化肥對水體的污染,避免化鹽水含銨量超標。

      4.1.2.3加強入槽鹽水的分析,隨生產情況調整分析頻次。

      4.2防止三氯化氮積聚

      4.2.1應加強氯氣液化系統換熱器內漏的定期檢查,防止冷媒竄入液氯系統。

      4.2.2各種液氯生產、貯存容器的使用溫度應低于45℃,盛裝的液氯嚴禁完全氣化,必須留有足夠的液氯余量。

      4.2.3液氯儲槽等貯存設施應定期排污,每月不少于一次。

      4.2.4液氯儲槽等貯存設施定期做三氯化氮含量分析,氣體三氯化氮體積分數嚴格控制在50×10-6,如高于此指標,則增加排污次數,確保三氯化氮含量低于指標。

      4.2.5對液氯貯罐每年徹底清洗一次。

      4.3排污處理三氯化氮控制

      4.3.1在排污時必須帶液氯排放,即禁止“干排”。有文獻表明,在液氯殘液中三氯化氮質量分數

      4.3.2排污物中的nc13質量濃度不得超過60g/l( 質量分數為4.13%) ,如發現排污物中的nc13,質量濃度大于80g/l, 應增加排污量和排污次數,并加強檢測,如排污物中的nc13質量濃度大于100g/l時,應采取停車等措施查找原因并妥善處理。

      4.3.3采取停產等措施查找原因并妥善處理,例如加入適量的四氯化碳或氯仿等稀釋后方可排污,防止nc13在排污管線或排污閥內富集達到一定濃度而發生爆炸。

      4.4液氯鋼瓶使用注意事項

      4.4.1不許使用加熱鋼瓶的方法抽提鋼瓶內液氯或氯氣。只能靠瓶內液氯在常溫下氣化產生的壓力把瓶內氯氣或液氯壓出。通常,當三氯化氮含量低時,可放出氯氣;當三氯化氮含量高時,應放出液氯;當停止使用液氯時,應將鋼瓶到用氯設備之間的管道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吹凈殘留于管道中的液氯和三氯化氮。

      4.4.2用戶在使用中嚴禁將液氯氣化用完。鋼瓶內禁止產生負壓或物料倒灌混入有機物等物質,可配置緩沖罐。但要進行定期排污和分析三氯化氮含量。

      4.4.3液氯充裝應定期清洗鋼瓶,或每次充裝前檢查確認并抽空鋼瓶中的剩余物。應對重瓶進行定期抽檢,確定三氯化氮含量,含量高時應謹慎處理,以免在清洗或抽真空時發生爆炸。

      5 本標準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考核,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3篇 防止強酸強堿灼傷安全管理標準

      1目的

      為加強強酸、強堿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強酸、強堿灼傷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接觸強酸、強堿或從事強酸、強堿工作的操作、檢修、維護、裝卸、儲運、分析等崗位安全管理。

      3上崗作業前的安全教育

      從事強酸、強堿工作的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

      3.1掌握本崗位強酸、強堿的使用過程及理化性質;

      3.2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

      3.3掌握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

      3.4掌握灼傷后的處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預防措施。

      4安全防護及救護

      4.1從事強酸、強堿作業時必須穿戴防酸、堿的勞保護品:防酸堿服、眼鏡、膠皮手套、膠靴、圍裙、口罩、有機面罩等。

      4.2裝置區有酸堿的地方必須保證隨時有大量清水。作業崗位應配備處理酸堿灼傷的中和用化學藥品。

      4.3酸堿液濺到皮膚上應先用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沖洗。衣服上濺有較多酸堿液時應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

      4.4酸堿濺入眼內時應翻開上下眼瞼立即用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清洗嚴重者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5操作安全規定

      5.1酸堿設備及管線要定期試壓、測厚、酸堿設備上所屬安全附件必須定期校驗保證完好。

      5.2非酸堿裝置本崗位人員不得隨便操作、啟動酸堿裝置設備和閥門。

      5.3操作工應熟悉裝置內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質、特點并對防腐設備作定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啟動酸堿泵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護帽、防護眼鏡。5.5轉移酸堿的臨時性管線用完后,應及時把酸堿清洗干凈不允許在管線內長期留存以防別人誤用造成灼傷事故的發生。

      5.6輸送濃酸、濃堿的管路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保證在生產結束后能將管線鎖閉同時如必要可在法蘭連接處加防護罩。

      6檢修維護安全規定

      6.1檢修維護時,要嚴格執行穿戴防護用品的各項規定。

      6.2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規定。

      6.3設備、管線檢修前應放凈酸堿,并用大量清水沖洗至中性方可進行檢修。

      6.4不許就地排放酸堿,發現酸堿泄漏時應及時中和處理,濺到地面或設備上的酸堿應立即用水沖洗或用布擦干凈。

      6.5禁止帶壓拆卸酸堿管線、法蘭、閥門。必須拆卸時,要先把酸堿倒空、吹掃、清掃干凈,拆卸時要緩慢進行。

      7儲運安全規定

      7.1儲運酸堿的容器必須符合耐腐蝕的材質要求。酸類腐蝕品應與氰化物、遇水燃燒品、氧化物隔離,不宜混儲混運。盛酸堿的容器要有專人管理,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亂動。

      7.2用塑料容器轉移酸堿溶液時,要雙人操作,同時做好記錄。

      7.3盛酸堿溶液的塑料容器必須加貼明顯醒目的警示標貼,放置區域要有標識線并進行定置防護存放。

      7.4裝運時要配備足夠的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有關規定,應有明顯的標志。

      8本標準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考核,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4篇 做好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切實防止建筑安全事故

      隨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簡稱兩個條例)的頒布實施,國家對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全體員工健康、安全的需要,是增強市場競爭力的需要,也是國家法制建設的要求。

      筆者多年來從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積累了一些防治高處墜落的經驗,在此簡要談點個人的體會和看法:

      一、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1、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必須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認真貫徹《兩個條例》。項目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以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施工班組長為成員的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從開工到竣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工作。

      2、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制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和(《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建質[2003]82號文)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明確地寫出每個高處作業點的防護措施。

      3、嚴格按照《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建設部建教[1997]83號)的要求,做好項目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培訓教育工作,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法制意識,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專業技術素質。

      二、做好開工后的基礎工作

      1、項目經理必須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教育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針對施工不同階段所存在的高處墜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堅決杜絕“假、大、空”等口號式內容,使教育培訓工作即有針對性,又能保持經常性,防止走過場,教育每一個作業人員自覺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確認,并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和零星安排的作業,都必須向操作者以書面的形式講清楚施工環境、操作過程、操作工藝、操作方法的具體要求及應采取的防護措施和存在或潛在的危險因素及發生時采取的應急避險措施。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監督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執行情況,使每個操作者時時處處重視安全生產工作。

      3、按照項目部編制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及時、規范地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措施,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同時做好使用過程中的監管工作。當要改變或拆除現場的防護設施時必須經項目負責人的同意,并及時對拆除的部位進行恢復,確保防護措施有效發揮作用。否則會造成事故,如某建筑公司架子班3名作業人員在拆除10層高度處的安全平網時,由于拆除安全網之前未進行仔細檢查,未發現安全網東側的固定點已被拆除,當3人踏入平網后,安全網即發生傾斜脫落,致使3人從高處墜落地面,造成死亡。

      三 做好施工過程中的工作

      項目部要堅持每天有一人進行現場巡視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出問題后在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的同時,安全員或技術負責人要對重要環節和提出的問題向作業班組的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講解,并拿出相關的整改措施,措施要有可行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5篇 某公司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

      1防止生產過程中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按照中國石化 [2001]安字201號《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從源頭抓起,防止硫化氫中毒,消除硫化氫對職工的危害。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防止硫化氫中毒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使作業環境中硫化氫濃度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

      3有可能泄漏硫化氫氣體的場所必須安裝固定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器。硫化氫檢測報警器的安裝率、完好率、使用率必須達到100%。

      4各生產單位必須對所轄生產場所進行硫分布調查,用標準畫法繪制《硫分布系統工藝流程圖》、《硫平面分布圖》。當硫分布系統工藝、設備發生改變時,要及時給予更新,并及時報送安全環保部。有可能發生硫化氫泄漏的危險場所,必須設置警示牌和風向標,警示牌上要明確作業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5各生產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硫化氫的分布情況,制定防硫化氫中毒應急預案,并有計劃地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有硫化氫危害的生產單位,必須配備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器和適用的防毒防護器材,并制定《防護器材管理規定》,指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生產單位必須為硫化氫場所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防護器材。

      7任何人不配戴合適的防護器材,禁止進入硫化氫濃度不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硫化氫濃度不明的場所。硫化氫濃度不明,必須使用隔離式防護器材。嚴禁在含硫化氫氣體區域內摘下防護器材。

      8在硫化氫場所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與作業人同時配備合適的防護器材。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含硫化氫介質的設備上方作業,必須站在上風向,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9不得強制他人在沒有合適防護的情況下,進入含硫化氫或硫化氫濃度不明的場所作業。沒有合適防護,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并可直接向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10 各生產單位必須定期對生產場所硫化氫濃度實施檢測,不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場所,要查明原因并及時、有效實施整改,并做好檢測、整改檔案記錄。

      第6篇 電廠電氣防止誤操作安全管理規定

      1總 則

      1.1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創建一流企業,培養一流的運行隊伍,為切實保障人身、設備、電網的安全,杜絕一切誤操作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1.2一切操作、監護操作必須落實以值長、值班員(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充分發揮班組的互保作用,確保安全完成各項操作任務。

      1.3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有關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電氣設備倒閘操作規范》的通知,規范操作行為,使一切操作實現規范化、標準化。

      1.4操作、監護人員,應做到規程熟悉、圖紙熟悉、現場設備熟悉、防范措施熟悉。

      1.5電氣運行人員,要熟悉微機閉鎖、機械閉鎖、電氣閉鎖等閉鎖裝置的功能、作用和原理。閉鎖裝置處于常閉鎖狀態,并列入巡回檢查范圍,發現缺陷,應立即匯報聯系消除,不得隨意解除(拆除)閉鎖裝置。

      1.6微機強行解鎖鑰匙必須嚴格管理,需要強行解鎖時,必須經當值值長批準,專職人員同意,并嚴格履行借用、歸還登記手續。不準外借強行解鎖鑰匙,嚴禁擅自強行解鎖操作。

      1.7監護、操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操作責任心,一切操作,都應做到嚴肅認真、高度負責、積極投入。

      1.8對值班人員的操作要定期分析評價,交流和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推薦操作能手。

      9任何人員發現有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者,應立即制止。

      1.10為規范監護、操作人員的行為,堅決杜絕電氣誤操作,凡遇系統一次系統有操作,專業管理人員必須進行現場跟蹤操作,動態實行防誤管理。

      1.11對一貫認真執行操作監護制度,圓滿完成各項操作任務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操作視情節、性質,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2本規定由發電部負責實施和解釋。

      2適用范圍

      2.1.依據《電氣設備倒閘操作規范》及我廠的具體情況,本規定規定了電氣倒閘操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則、基本步驟、以及操作票的規范管理等。對倒閘操作的發受令、填票、審核、執行、復查、總結等全過程作了具體的規定。

      2.2倒閘操作是電氣設備狀態的轉換、變更一次系統運行結線方式、

      繼電保護定值調整、裝置的起停用、二次回路切換、自動裝置投切、切換試驗等所進行的操作執行過程的總稱。

      2.3本規定適用于發電部管轄范圍所有電氣設備的倒閘操作及管理。

      2.4本規定與上級頒發的規程、制度、標準等相抵觸時,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引用標準

      3.1原電力部部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3.2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3.2國家電網公司《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3.3國家電網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4常用操作術語

      4.1常用操作標準設備名稱

      主變、廠高變(廠低變)(高備變、低備變)開關、閘刀、母線、線路、壓變(pt)流變(ct)電纜、避雷器、電容器、電抗器、消弧線圈、令克(跌落式熔斷器)保護。

      4.2常用操作術語

      4.2.1開關、閘刀、接地閘刀:合上、拉開。

      4.2.2接地線:裝設(掛)、拆除。

      4.2.3各種熔絲:放上、取下。

      4.2.4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啟用、停用。

      4.2.5壓板:放上、取下、投入、退出(解除)或從××位置切至××位置,短路并接地。

      4.2.6交直流回路各種轉換開關:從××位置切至××位置(二次插件:插入、拔出)。

      4.2.7二次空氣開關:合上、分開。

      4.2.8二次回路小閘刀:合上、拉開。

      4.2.9小車開關:由××位置拉、推或搖至××位置。

      5倒閘操作基本要求

      5.1操作指令,要由有權發布操作指令的調度員、值長發布;操作人和監護人,必須經考試合格,并能勝任操作和監護的能力,并必須由上級部門批準并公布的合格人員擔任。

      5.2現場一、二次設備要有明顯規范標志,包括設備名稱、編號、銘牌、操作轉動方向、切換位置的指示以及區別電氣相色的標色。

      5.3電氣主控室、集控室要有與現場設備實際結線一致、運行狀況相符的模擬操作圖,二次回路原理圖和展開圖。一次模擬圖上,應能表明主要電氣設備的命名編號、實際狀態和接地線的裝設位置。

      5.4倒閘操作,要有明確、合格的操作依據(調度下達或根據工作票要求)。

      5.5要有統一的、確切的調度術語和操作術語,并使用普通話。

      5.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設施(包括對號放置接地線的專用裝置、專用的接地線裝設地點)一次設備應設有可靠的電氣防誤裝置。

      6倒閘操作原則

      6.1操作命令

      6.1.1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值班調度員、值長或值班負責人命令,受令人復誦無誤后執行。在發布和接受操作命令時,必須互報單位、姓名,嚴格執行發令、復誦、錄音、匯報和記錄制度,并使用統一的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和設備雙重名稱。

      6.1.2對于6kv、400v單一負載設備的停、送電操作命令,由值長發布,并填寫《操作任務票》,電氣班長受令確認正確無誤后指定操作人員執行。

      6.2倒閘操作票

      6.2.1值班人員所進行的一切倒閘操作(事故處理除外),包括根據調度口頭命令所進行的操作和根據工作票所進行的驗電、裝拆接地線、取放控制回路保險器等操作,均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

      6.2.2一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一個操作任務,指根據同一個調度命令所進行的一次不間斷操作。

      6.2.3倒閘操作票必須連號使用。

      6.2.4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應記入運行日志中:

      6.2.4.1事故處理;

      6.2.4.2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包括限電操作);

      6.2.4.3拉開接地閘刀或拆除全廠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6.3倒閘操作基本規定

      6.3.1下列情況一般不進行系統正常倒閘操作:

      6.3.1.1交接班時;

      6.3.1.2系統發生事故或異常時;

      6.3.1.3雷電時(注:事故處理確有必要,可以對開關進行遠控操作)

      6.3.2倒閘操作的順序

      6.3.2.1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開關母線側閘刀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上述相反的順序進行。

      6.3.2.2雙母線倒閘操作:熱倒時,母聯開關必須合上并改非自動,先合上ⅰ母(或ⅱ母)閘刀,再拉開ⅱ母(或ⅰ母)閘刀;冷倒時,待操作閘刀的本回路開關必須分開,然后先拉后合母線閘刀。

      第7篇 公司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

      1防止生產過程中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按照中國石化 [2001]安字201號《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從源頭抓起,防止硫化氫中毒,消除硫化氫對職工的危害。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防止硫化氫中毒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使作業環境中硫化氫濃度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

      3有可能泄漏硫化氫氣體的場所必須安裝固定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器。硫化氫檢測報警器的安裝率、完好率、使用率必須達到100%。

      4各生產單位必須對所轄生產場所進行硫分布調查,用標準畫法繪制《硫分布系統工藝流程圖》、《硫平面分布圖》。當硫分布系統工藝、設備發生改變時,要及時給予更新,并及時報送安全環保部。有可能發生硫化氫泄漏的危險場所,必須設置警示牌和風向標,警示牌上要明確作業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5各生產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硫化氫的分布情況,制定防硫化氫中毒應急預案,并有計劃地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有硫化氫危害的生產單位,必須配備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器和適用的防毒防護器材,并制定《防護器材管理規定》,指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生產單位必須為硫化氫場所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防護器材。

      7任何人不配戴合適的防護器材,禁止進入硫化氫濃度不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硫化氫濃度不明的場所。硫化氫濃度不明,必須使用隔離式防護器材。嚴禁在含硫化氫氣體區域內摘下防護器材。

      8在硫化氫場所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與作業人同時配備合適的防護器材。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含硫化氫介質的設備上方作業,必須站在上風向,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9不得強制他人在沒有合適防護的情況下,進入含硫化氫或硫化氫濃度不明的場所作業。沒有合適防護,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并可直接向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10 各生產單位必須定期對生產場所硫化氫濃度實施檢測,不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場所,要查明原因并及時、有效實施整改,并做好檢測、整改檔案記錄。

      11 禁止將含硫化氫的氣體排放大氣,含硫污水必須密閉輸送到污水汽提裝置,嚴禁直排其它污水系統。生產單位的生活用水系統必須與工業污水系統隔離,嚴防硫化氫竄入生活用水系統。

      12 含硫化氫介質的采樣和切水作業,要有計劃地逐步改為密閉式,從根本上減少硫化氫的危害。

      13 進入有硫化氫或可能出現硫化氫場所作業的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防止硫化氫中毒知識》教育,并經考核合格方可進入?!斗懒蚧瘹渲卸局R》應包含如下內容:

      ——作業場所硫化氫分布情況;

      ——硫化氫理化性質及其中毒機理;

      ——含硫化氫環境作業安全規程、規定;

      ——各種防護器材的特性、防護性、使用方法、日常維護規定等;

      ——硫化氫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及技能。

      14 進入生產、儲存、輸送含硫化氫介質的設備內部作業,設備的工藝處理及作業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進設備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5 對長期在含硫化氫場所作業人員,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體檢,要及時調離不適宜繼續在含硫化氫場所作業的人員。

      16 在含硫化氫場所作業,除執行本《規定》外,同時要執行相關的《規定》。

      17 本《規定》如有與中國石化 [2001]安字201號《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不符,執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2001]安字201號《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

      18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8篇 班組安全管理講座: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1.沒有批準動火證,任何情況嚴格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3.不進行清洗、置換合格 ,嚴格禁止動火;

      4.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嚴格禁止動火;

      5.不按時做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第9篇 防止高處墜落安全技術管理方案

      根據建設部建委(2003)82號文件規定,為預防施工現場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特制訂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專項方案如下:

      一、強化落實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及體檢工作。

      1、對所有高處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做好專項高處作業安全知識教育,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

      2、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作業前應進行專門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應進行相關安全技術薊苠,并履行簽字手續。

      5、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嚴禁患有高血壓、恐高癥的人高空作業,嚴禁酒后上高作業。

      二、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規范各類安全警示標志、防護設施。

      1、加強對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檢查驗收,嚴防假、冒、偽、劣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督促作業人員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2、有針對性地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懸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發揮其警示、警告作用。

      3、施工作業人員不得隨意拆除各類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防護裝置,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三、完善洞口、臨邊防護

      1、預留洞口防護

      (1)邊長或直徑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鋼筋砼板內鋼筋或固定蓋板防護,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2)50--150cm的洞口,可用鋼筋砼板內鋼筋貫穿洞口構成防護網,網格大于20cm的,要另外加密。

      (3)150e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掛小眼安全網。

      (4)預制構件的洞口(包括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參照上述規定防護或搭設腳手架,滿鋪竹笆,固定防護。

      (5)垃圾井道、煙道、管籠井應隨樓層施工進度及時安裝防護,每隔二層或不大于10米張掛安全網,門口處設防護欄桿,消除洞口隱患。

      2、樓梯口防護

      (1)應隨著施工進度及時做好樓梯口、樓梯邊的臨時護欄。

      (2)頂層樓梯平臺應隨施工進度及時設置臨時護欄或正式欄桿。

      3、臨邊防護

      (1)對樓層臨邊、陽臺臨邊、屋面臨邊應隨施工進度及時安裝臨時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1.2米,設二道橫桿,長度大于2米時,應設置立柱,立柱可利用結構物或在板內預埋鐵件焊接。

      (2)張掛好安全網。

      4、電梯井口防護

      (1)電梯井門口用型鋼制作防護門,門高1.8米,寬度根據電梯井門大小而定,門上部左右角用螺栓固定。

      (2)電梯井內每隔二層或不大于10米張設安全平網,生根牢固,在電梯井壁四周打八只巾12膨脹螺栓與5。5.50角鐵連接或用巾48,3.5鋼管扣件連接牢固。

      (3)搭、拆時應有專人負責監控并記錄。

      四、腳手架工程(落地、懸挑、升降)

      1、腳手架搭、拆應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2、搭、拆作業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簽字手續,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經過體檢合格。

      3、高處臨邊搭、拆時應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確。

      4、做好施工層及以下四步一隔離,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

      5、按規范做好拉結(水平不大于3.6米,垂直不大于3.6米,采取梅花形拉結),防止腳手架倒塌。

      6、腳手架應設專用通道,嚴禁作業人員攀爬架體。

      7、升降腳手架應設置安全可靠的防傾覆、防墜落裝置,升降時腳手架上不準有其他施工人員,每升降一次后應進行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

      8、拆除腳手架前應對腳手架全面檢查,在確定無危險因素的情況下,方可開始拆除作業,如有拉結已被拆除的,應先加固,以確保拆除作業安全順利進行。

      9、拆除應按自上而下順序,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得上下同時作業。

      10、在搭、拆腳手架時,如已拆開扣件,均不得中途停止,對留存的腳手架的端面必須做好封頭,防止人員墜落。

      11、遇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如風力大于6級、大雨、雪、霧天氣)不得進行高處腳手架搭、拆作業。

      12、搭、拆時應設置警戒區,有專人負責監控并記錄。

      五、井架搭、拆及使用

      1、井架搭、拆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2、搭、拆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簽字手續,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經過體檢合格。

      3、搭、拆時應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確。

      4、井架搭設完畢后,應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拆卸前必須對井架進行全面檢查,在確定無危險因素的情況下,方可開始拆卸作業。

      6、嚴禁人乘在吊籃里進行拆卸作業,嚴禁吊籃載人,嚴禁超載。

      7、井架卸料平臺應鋪設牢固,二側防護應嚴密。

      8、吊籃層頭未停穩前,層頭門應關閉,不得開啟。施工人員的頭、手不得伸人井架內探頭張望。

      9、操作室應搭設在視線良好位置,通訊裝置應靈敏,操作人員應精力集中,實行定機定人責任。

      10、搭、拆時應設立警戒區,有專人負責監控井記錄。

      六、人貨兩用電梯的安、拆及使用

      1、人貨兩用電梯的安、拆應有施工方案,安、拆單位應符合資質要求,安、拆前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2、安、拆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井經過體檢合格。

      3、安、拆作業人員應戴好安全帽,懸空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

      4、安裝后應由專門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樓層卸料平臺應鋪設牢固,二側防護應嚴密。

      6、樓層層頭門向內開啟,有駕駛員負責關閉,嚴禁樓層作業人員違規開啟層頭門。

      7、防墜裝置靈敏有效,通訊裝置正常。

      8、駕駛員應持證上崗,嚴禁超載,吊籠未停穩不準開啟籠門。

      9、安、拆時應設立警戒區,有專人負責監控并記錄。

      七、塔吊的安、拆及使用

      1、塔吊的安、拆應有施工方案,安、拆單位應符合資質要求,安、拆前履行交底簽字手

      續。

      2、安、拆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經過體檢合格。

      3、安、拆作業人員應戴好安全帽,懸空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

      4、安裝后應由專門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內爬扶梯應設安全圈,與樓層連接通道二側防護應牢固嚴密。

      6、三限位、五保險應靈敏有效。

      7、駕駛員掛鉤指揮應持證上崗。

      8、吊裝區域應設警告標志,吊臂半徑范圍內臨設應搭設防墜棚。 、

      9、安、拆時應設立警戒區,有專人負責監控并記錄。

      八、各類固定、移動式操作平臺及卸料平臺

      1、固定式、移動式操作平臺及卸料平臺應由項目工程師按現行的相應規范進行設計、計算及繪制圖紙。

      2、應對制作、搭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3、操作平臺可采用4~,4-8.3.5mm鋼管、扣件連接,平臺擱柵間距不應大于40cm,臺面應滿鋪5em厚木板或竹笆。

      4、有登高扶梯。臺面四周有1.2米高圍護,在0.6米、1.2米處設欄桿二道。

      5、固定、移動式操作平臺高度達到2米的,底邊長度不小于1.5米;平臺高度達到3米 的,底邊長度不小于2米;平臺高度達到4米的,底邊長度不小于2.5米;平臺高度達到5米的,底邊長度不小于2.8米。底邊以正方形為宜,平臺高度不宜大于5米,作業臺面不宜 大于10平方米,立柱上部宜向內傾斜15度左右。

      6、移動平臺主輪宜用手推車車輪,用轉輪的不小于~30cm為宜。

      7、卸料平臺不得與腳手架連結,應獨立與建筑物拉結牢固。

      8、固定、移動卸料平臺制作(搭設)完畢后,必須經過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驗收牌上應注明容許荷載值,嚴禁超載。

      9、移動平臺移動時,平臺上面不得乘人,嚴禁人在平臺上攀拉平臺移動,以免造成平臺傾覆。

      10、操作平臺在移動后,作業前應用木楔將輪子固定。

      九、模板工程

      1、模板支拆應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2、支、拆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3、支、拆人員應正確戴好安全帽。

      4、臨邊無防護設施情況下支、拆模板應系好安全帶。

      5、搭設排架不得與腳手架連接,不得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梁底橫楞不得伸出腳手架外立桿,以妨礙張掛安全網。

      6、隨著拆模進度及時做好洞口的封蓋工作。封蓋應按照工具化,定性化要求,封蓋牢固。

      7、模板支、拆時應設立警戒區,有專人負責監控并記錄。

      十、鋼筋工程

      1、鋼筋綁扎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

      2、作業人員應正確戴好安全帽。

      3、臨邊無防護設施情況下綁扎鋼筋,應系好安全帶。

      4、現場綁扎懸空大梁鋼筋時,必須搭設腳手架,綁扎3米以上柱頭鋼筋時不準站在筋箍上綁扎,必須搭設操作架,綁扎3米以下柱筋可用馬凳。

      十一、砼澆搗工程

      1、砼澆搗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2、作業人員應正確戴好安全帽。

      3、離地面2米以上澆搗過梁、雨蓬、小平臺等,不準站在搭頭上操作,如無可靠防護設施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4、泵車送料時,平臺上不準過量堆放,嚴防平臺超載而倒塌傷人。

      5、井架吊籃起吊或放下時,必須關好井架層頭安全門,頭、手不準伸人井架內,待吊籃停穩后,方可進入吊籃卸料。

      十二、裝飾工程

      1、裝飾工程作業前應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2、外腳手架轉入裝飾階段后應重新進行檢修、驗收。

      3、室內滿堂腳手架應編制搭、拆方案,搭、拆前應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4、作業層應滿鋪竹笆,滿鋪竹笆有困難而使用木跳板的,跳板不得有探頭板,跳板頭與橫鋼管應有鉛絲綁扎,并每軸設一條生命線,作業人員系好安全帶。

      十三、基坑工程

      1、基坑四周應設圍護欄桿,高度1.2米。

      2、基坑上下通道應設專用扶梯,二側設防護欄桿。

      第10篇 防止強酸、強堿灼傷安全管理標準

      1 目的

      為加強強酸、強堿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強酸、強堿灼傷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標準。

      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接觸強酸、強堿或從事強酸、強堿工作的操作、檢修、維護、裝卸、儲運、分析等崗位安全管理。

      3 上崗作業前的安全教育

      從事強酸、強堿工作的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

      3.1掌握本崗位強酸、強堿的使用過程及理化性質;

      3.2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

      3.3掌握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

      3.4掌握灼傷后的處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預防措施。

      4 安全防護及救護

      4.1從事強酸、強堿作業時必須穿戴防酸、堿的勞保護品:防酸堿服、眼鏡、膠皮手套、膠靴、圍裙、口罩、有機面罩等。

      4.2裝置區有酸堿的地方必須保證隨時有大量清水。作業崗位應配備處理酸堿灼傷的中和用化學藥品。

      4.3酸堿液濺到皮膚上應先用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沖洗。衣服上濺有較多酸堿液時應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

      4.4酸堿濺入眼內時應翻開上下眼瞼立即用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清洗嚴重者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5 操作安全規定

      5.1酸堿設備及管線要定期試壓、測厚、酸堿設備上所屬安全附件必須定期校驗保證完好。

      5.2非酸堿裝置本崗位人員不得隨便操作、啟動酸堿裝置設備和閥門。

      5.3操作工應熟悉裝置內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質、特點并對防腐設備作定期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啟動酸堿泵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護帽、防護眼鏡。5.5轉移酸堿的臨時性管線用完后,應及時把酸堿清洗干凈不允許在管線內長期留存以防別人誤用造成灼傷事故的發生。

      5.6輸送濃酸、濃堿的管路必須有安全防護裝置保證在生產結束后能將管線鎖閉同時如必要可在法蘭連接處加防護罩。

      6 檢修維護安全規定

      6.1檢修維護時,要嚴格執行穿戴防護用品的各項規定。

      6.2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規定。

      6.3設備、管線檢修前應放凈酸堿,并用大量清水沖洗至中性方可進行檢修。

      6.4不許就地排放酸堿,發現酸堿泄漏時應及時中和處理,濺到地面或設備上的酸堿應立即用水沖洗或用布擦干凈。

      6.5禁止帶壓拆卸酸堿管線、法蘭、閥門。必須拆卸時,要先把酸堿倒空、吹掃、清掃干凈,拆卸時要緩慢進行。

      7 儲運安全規定

      7.1儲運酸堿的容器必須符合耐腐蝕的材質要求。酸類腐蝕品應與氰化物、遇水燃燒品、氧化物隔離,不宜混儲混運。盛酸堿的容器要有專人管理,應按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得隨意亂動。

      7.2用塑料容器轉移酸堿溶液時,要雙人操作,同時做好記錄。

      7.3盛酸堿溶液的塑料容器必須加貼明顯醒目的警示標貼,放置區域要有標識線并進行定置防護存放。

      7.4裝運時要配備足夠的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有關規定,應有明顯的標志。

      8 本標準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考核,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11篇 防止酸堿灼傷安全管理規定

      1.目的

      為加強酸堿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酸堿灼傷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接觸酸堿或從事酸堿作業的操作、檢修、裝卸、儲運、分析等崗位。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使用有毒物品勞動保護條例》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4.上崗作業前的安全教育

      從事酸堿作業的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1)掌握本崗位酸堿的分布情況及理化性質;

      2)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

      3)掌握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

      4)掌握灼傷后的處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預防措施。

      5.安全防護和救護

      5.1從事酸堿作業時,必須穿戴防酸堿的勞保用品(防酸堿服、眼鏡、膠皮手套、膠靴、口罩、有機面罩等)。

      5.2裝置區有酸堿的地方應按規定設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須保證隨時有清水。

      5.3酸堿液濺到皮膚上應先用干布輕輕擦掉,再用大量清水沖洗,衣服上濺有較多的酸堿,應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

      5.4酸堿濺入眼內時,應開上下眼瞼,立即用清水和生理鹽水徹底沖洗。

      5.6呼吸道吸入者應迅速脫離現場,到空氣新鮮處,松解衣服、腰帶,保持呼吸道暢通。

      5.7在急救處理的同時,應將傷員人數、傷情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生產調度、安全等部門,并立即送往送醫院治療。

      6.操作安全規定

      6.1酸堿設備及管線要定期試壓、測厚、酸堿設備上所屬安全附件必須定期校驗,保證完好。

      6.2酸堿裝置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非本崗位人員不得動用其設備、儀表和閥門。

      6.3操作人員應熟悉裝置內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質、特點,并對防腐設備作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4嚴格按照操作堆積啟動酸堿泵,啟動酸泵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護帽、防護眼鏡。

      6.5酸堿管線用完后,應及時把酸堿退出,不允許在管線內長期留存。

      6.7輸送酸堿的管道應在法蘭連接處加防護罩,防止酸堿噴濺傷人。

      7.檢修維護安全規定

      7.1檢修維護時要嚴格執行穿戴防護用品的各項規定。

      7.2嚴格執行設備檢修規定。

      7.3設備、管線檢修前應放凈酸堿,并用大量水洗至中性方可檢修。

      7.4不許就地排放酸堿,發現酸堿泄漏時應及時處理,濺到地面或設備上的酸堿應立即用水沖或用干布擦干凈。

      7.5禁止帶壓拆卸堿管線、法蘭、閥門。必須拆卸時要先把酸堿倒空,吹掃、清洗干凈,拆卸是時要緩慢進行,在有酸堿銹垢時,不得使用機動扳手松動最后幾個螺栓,面部要躲開酸堿可能噴濺的方向。

      8.儲運安全規定

      8.1儲存酸堿的容器應符合耐腐蝕材質要求,嚴密不漏,酸類腐蝕品應與氰化物,遇水燃燒品、氧化劑隔離,不宜與堿類腐蝕劑混儲混運。

      8.2酸槽除設側方抽氣裝置外,還可加入酸霧抑制劑,產生酸霧的生產過程應密閉。在有酸堿霧的地方應提供充分的通風設施。

      8.3裝運時要配備足夠的防護用品,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有關規定。應有明顯的標志。

      9.附則

      本規定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12篇 轉爐兌鐵防止灑鐵燒人事故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確保轉爐兌鐵安全,防止灑鐵傷人,廠部特制定轉爐兌鐵應急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1. 生產部調度室要準確掌握轉爐生產情況,嚴格掌握并控制鐵水罐吊起時間,嚴防吊車主卷抱閘失靈等故障而導致重大事故。

      2. 混鐵爐出鐵和翻鐵,要嚴格把好裝入量關,防止大罐跑鐵傷人。保持鐵水罐嘴好用,并及時處理硬蓋,為轉爐安全兌鐵創造好條件。

      3. 混鐵爐掛吊人員在掛重罐前必須進行掛罐安全確認,作到萬無一失。必須認真檢查好兌鐵用的鋼繩和罐壁(口)是否有懸鋼(渣),嚴禁使用擠、壓、燒、起刺、斷股與報廢鋼繩,保證轉爐兌鐵安全。

      4. 按規定轉爐具備兌鐵條件的含義是“出完鋼,翻完渣,檢查完爐體,補完爐,把爐子搖到兌鐵位置”。

      5. 在等待兌鐵條件的間隙,煉鋼車間要勤觀察,掌握鐵水重罐在平臺的安全情況。嚴禁鐵水重罐在平臺內長期停留,預防其他事故發生。

      6. 轉爐達到對鐵條件,在掛鋼繩之前,首先要檢查確認鋼繩質量和罐壁(口)殘渣是否會掉下傷人,做到二次把關。兌鐵時必須由專人指揮,做到手勢明確,哨音清楚,兌鐵前通知爐前其他人員撤到安全地帶,兌鐵是不準任何人通行。

      7. 轉運車間兌鐵前要保持吊車良好狀態,不準把設備隱患帶到兌鐵中,兌鐵是必須由技術熟練,操作水平高的司機開車,同時加強僚望,看清手勢,堅持安全確認,做到穩、準、慢操作。聽從指揮,集中精力,密切注視鐵水罐吊運情況,做到預防事故。對指揮手勢不清,不吹哨或戴手套指揮,及多人指車作業者,司機有權停止作業。

      8. 現場組織者,在生產指揮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轉爐兌鐵的安全組織工作。要帶頭遵章貫制,堅持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原則,防止盲目搶產,嚴禁違章指揮,隨時糾正違章作業,確保當班安全生產。

      第13篇 現場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1. [目的]為防止施工現場及其他生產經營場所使用的燃油、燃氣等內燃機設備和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保障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2.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住總集團所屬建安施工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加工區、材料料場以及各生產經營場所、車輛專業運輸單位。

      3. [設備范圍]本規定所稱內燃機設備包括:動力內燃機(發動機)及包含內燃機的機械設備如:燃油發電機、燃油砼泵、汽車等。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包括各種燃油、燃氣、燃煤等采用燃燒方式升溫的加熱器具、采暖爐具等。

      第二章 設備的選用與入場要求

      4. [選用要求]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項目工程客觀條件科學合理的選用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有條件的單位應當本著安全、環保、經濟的前提,優先選用電動、電熱設備。

      5. [技術方案]采購和使用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前應提前了解設備性能,并編制專項方案,明確安全措施。

      6. [方案協議]在簽訂的設備租賃、采購經濟合同中應當約定或單獨簽訂協議,明確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檢修等工作內容、標準和責任,還應明確出租設備出現故障或事故時的責任。

      7. [進場檢驗]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入場時應進行入場檢驗,并履行設備入場手續。設備接收人員應要求出租、出售方應提供產品合格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8.? [出庫] 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出庫使用時應當履行材料設備出庫領用手續,并有書面簽字記錄。

      9. [安全交底]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使用前應當由工長向操作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明確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應急措施。

      第三章? 設備安全使用要求

      10. [使用范圍]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許可范圍使用,按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設備的廢氣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要求。

      11.? [明確責任人]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必須落實每一臺設備的管理責任人和管理職責,并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進行專項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使用期間專業人員要進行值守,

      12. [室外使用]內燃機設備必須設置在室外,嚴禁在有限空間內使用內燃機設備。

      13. [設備選址]固定使用的內燃機設備必須遠離生活區、宿舍、辦公室、值班室等人員工作和休息場所以及建筑物的通風口,原則應置于下風向位置,防止出現一氧化碳倒灌的情況。

      14. [場所通風及監測]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工作場所必須通風良好。凡是可能積聚可燃、有毒或窒息性氣體的場所,均應安裝通風設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對場所的空氣中氧氣、一氧化碳等成分進行監測。

      15. [安全設施標志]現場使用的大型發電機應設置封閉圍欄,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和責任人姓名,由專業人員操作。

      16. [內燃機排煙要求]搭設有封閉式的防護棚、隔音棚的砼泵、發電機等大型內燃機設備的廢氣排煙管道必須伸出棚(室)外。

      17. [燃燒式采暖設備動火審批]施工現場使用的各種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專項方案,并辦理審批手續。

      18. [燃燒式采暖設備排煙要求]建筑物內、室內使用的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應設置排煙裝置,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建筑物外或室外。

      第四章 設備的管理要求

      19. [設備檢查保養]施工現場使用的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應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定期的檢查、維修、保養、檢測。嚴禁私自拆改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

      20. [停用封存]施工現場停用的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應當依照有關管理規定進行入庫或現場封存。

      21. [特殊天氣要求]遇到雨、雪、大霧等不利于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一氧化碳散發的惡劣天氣時,應當及時檢查設備工作場所,必要時應監測場所的空氣成分含量,并可根據情況暫停設備使用。

      22. [應急要求]使用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的單位應當制定相應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應急預案,并對員工進行專項培訓、演練。如果發現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使用場所人員出現頭暈、胸悶,手腳無力等癥狀,應該立即與醫療急救聯系,室內進行通風。

      23. [檢查與處罰]內燃機設備、燃燒式加熱采暖設備使用單位的安全、行保、機械設備、技術等有關主管部門要對上述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隱患立即采取措施,督促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并可依據《北京住總集團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處罰規定》等有關文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五章 附則

      24. [時效說明]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14篇 防止三氯化氮產生積聚安全管理標準

      1目的

      為了預防三氯化氮在生產系統中的產生、積聚而發生的爆炸事故,規范三氯化氮的檢測、控制管理,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貯運過程中為預防三氯化氮危害而采取的相關操作與措施。

      3管理職責

      3.1生產技術部具體負責對各系統總銨含量提出具體檢測要求。

      3.2質檢部門負責對水、鹽、輔劑系統中的總銨按標準要求或生產技術部提出的檢測要求進行定期分析,定期檢測液氯儲槽等儲存設施中三氯化氮含量。

      3.3安全環保部負責定期組織相關部門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

      4管理要求

      4.1防止三氯化氮產生

      4.1.1加強物料管理

      4.1.1.1原鹽的管理:首先要避免運輸、堆垛、倉儲過程含銨物質污染原鹽。

      4.1.1.2精制劑、助沉劑的控制:在鹽水精制過程中,應選用不含銨或含銨低的精制劑、助沉劑等輔助用劑。

      4.1.2做好物料檢測

      4.1.2.1定期對原鹽總銨和無機銨含量進行分析,必要時調整鹽種。

      4.1.2.2定期對水源進行分析。使用化肥的季節要加強水源監控,應嚴密監視化肥對水體的污染,避免化鹽水含銨量超標。

      4.1.2.3加強入槽鹽水的分析,隨生產情況調整分析頻次。

      4.2防止三氯化氮積聚

      4.2.1應加強氯氣液化系統換熱器內漏的定期檢查,防止冷媒竄入液氯系統。

      4.2.2各種液氯生產、貯存容器的使用溫度應低于45℃,盛裝的液氯嚴禁完全氣化,必須留有足夠的液氯余量。

      4.2.3液氯儲槽等貯存設施應定期排污,每月不少于一次。

      4.2.4液氯儲槽等貯存設施定期做三氯化氮含量分析,氣體三氯化氮體積分數嚴格控制在50×10-6,如高于此指標,則增加排污次數,確保三氯化氮含量低于指標。

      4.2.5對液氯貯罐每年徹底清洗一次。

      4.3排污處理三氯化氮控制

      4.3.1在排污時必須帶液氯排放,即禁止“干排”。有文獻表明,在液氯殘液中三氯化氮質量分數

      4.3.2排污物中的nc13質量濃度不得超過60g/l( 質量分數為4.13%) ,如發現排污物中的nc13,質量濃度大于80g/l, 應增加排污量和排污次數,并加強檢測,如排污物中的nc13質量濃度大于100g/l時,應采取停車等措施查找原因并妥善處理。

      4.3.3采取停產等措施查找原因并妥善處理,例如加入適量的四氯化碳或氯仿等稀釋后方可排污,防止nc13在排污管線或排污閥內富集達到一定濃度而發生爆炸。

      4.4液氯鋼瓶使用注意事項

      4.4.1不許使用加熱鋼瓶的方法抽提鋼瓶內液氯或氯氣。只能靠瓶內液氯在常溫下氣化產生的壓力把瓶內氯氣或液氯壓出。通常,當三氯化氮含量低時,可放出氯氣;當三氯化氮含量高時,應放出液氯;當停止使用液氯時,應將鋼瓶到用氯設備之間的管道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吹凈殘留于管道中的液氯和三氯化氮。

      4.4.2用戶在使用中嚴禁將液氯氣化用完。鋼瓶內禁止產生負壓或物料倒灌混入有機物等物質,可配置緩沖罐。但要進行定期排污和分析三氯化氮含量。

      4.4.3液氯充裝應定期清洗鋼瓶,或每次充裝前檢查確認并抽空鋼瓶中的剩余物。應對重瓶進行定期抽檢,確定三氯化氮含量,含量高時應謹慎處理,以免在清洗或抽真空時發生爆炸。

      5本標準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考核,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15篇 防止h2s中毒安全管理規定

      1 防止生產過程中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按照中國石化[2001]安字201號《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 從源頭抓起,防止硫化氫中毒,消除硫化氫對職工的危害。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中防止硫化氫中毒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使作業環境中硫化氫濃度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

      3 有可能泄漏硫化氫氣體的場所必須安裝固定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器。硫化氫檢測報警器的安裝率、完好率、使用率必須達到100%。

      4 各生產單位必須對所轄生產場所進行硫分布調查,用標準畫法繪制《硫分布系統工藝流程圖》、《硫平面分布圖》。當硫分布系統工藝、設備發生改變時,要及時給予更新,并及時報送安全環保部。有可能發生硫化氫泄漏的危險場所,必須設置警示牌和風向標,警示牌上要明確作業過程中的防護措施。

      5 各生產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硫化氫的分布情況,制定防硫化氫中毒應急預案,并有計劃地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 有硫化氫危害的生產單位,必須配備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報警器和適用的防毒防護器材,并制定《防護器材管理規定》,指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生產單位必須為硫化氫場所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防護器材。

      7 任何人不配戴合適的防護器材,禁止進入硫化氫濃度不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硫化氫濃度不明的場所。硫化氫濃度不明,必須使用隔離式防護器材。嚴禁在含硫化氫氣體區域內摘下防護器材。

      8 在硫化氫場所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與作業人同時配備合適的防護器材。凡在生產、儲存、輸送含硫化氫介質的設備上方作業,必須站在上風向,一人作業一人監護。

      9 不得強制他人在沒有合適防護的情況下,進入含硫化氫或硫化氫濃度不明的場所作業。沒有合適防護,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并可直接向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10 各生產單位必須定期對生產場所硫化氫濃度實施檢測,不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場所,要查明原因并及時、有效實施整改,并做好檢測、整改檔案記錄。

      11 禁止將含硫化氫的氣體排放大氣,含硫污水必須密閉輸送到污水汽提裝置,嚴禁直排其它污水系統。生產單位的生活用水系統必須與工業污水系統隔離,嚴防硫化氫竄入生活用水系統。

      12 含硫化氫介質的采樣和切水作業,要有計劃地逐步改為密閉式,從根本上減少硫化氫的危害。

      13 進入有硫化氫或可能出現硫化氫場所作業的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防止硫化氫中毒知識》教育,并經考核合格方可進入?!斗懒蚧瘹渲卸局R》應包含如下內容:

      --作業場所硫化氫分布情況;

      --硫化氫理化性質及其中毒機理;

      --含硫化氫環境作業安全規程、規定;

      --各種防護器材的特性、防護性、使用方法、日常維護規定等;

      --硫化氫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及技能。

      14 進入生產、儲存、輸送含硫化氫介質的設備內部作業,設備的工藝處理及作業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進設備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5 對長期在含硫化氫場所作業人員,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體檢,要及時調離不適宜繼續在含硫化氫場所作業的人員。

      16 在含硫化氫場所作業,除執行本《規定》外,同時要執行相關的《規定》。

      17 本《規定》如有與中國石化[2001]安字201號《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不符,執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2001]安字201號《防止硫化氫中毒安全管理規定》。

      18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9 本規定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防止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管理數據中斷措施(15篇范文)

      第一條 地面監控設備(一)加強中心站供電管理。中心站必須采用雙路電源供電,并定期檢查供電路線及ups備用電源性能,減少因供電原因而造成的數據中斷。(二)減少因更換監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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