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管理辦法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辦法規定了發電總廠(以下簡稱“總廠”)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的編制原則及范圍,內容與要求,審批程序及執行,檢查考核。
本辦法適用于總廠設備檢修改造工作。
2引用標準及政策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程(修訂版)》、《電力檢修安全協調管理暫行辦法》、《電力生產管理暫行辦法》
3管理職能
3.1生產技術部負責技術措施的審核和歸口管理。
3.2安全監察部負責安全組織措施的審核和歸口管理。
4編制要求
4.1總體原則
4.1.1根據生產工作實際,為避免發生不安全情況或設備及人身事故,應認真制定并落實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安全有效地組織工作。
4.1.2在編制措施前,應組織有關作業班組員工討論,廣泛認真地聽取意見,群策群力,力求完整。
4.2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編制范圍
4.2.1大壩機電設備、溢流門、沖沙底孔、壓力鋼管及尾水門機的大修或事故性搶修。
4.2.2主機、主變的大修以及自動、保護、勵磁、電調、監控等裝置的更新改造。4.2.3電氣一次配電設備的大修或更換。
4.2.4開關站、計算機監控機房、中控室、保護室、6kv開關室的基建施工作業。4.2.5潛水作業。
4.2.6對易發生觸電、高空墜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火災、燒燙傷等引起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的其他危險性生產區域內的作業。
4.3編制的主要內容及格式
4.3.1工作的主要內容及概況。
4.3.2明確工作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參與工作的所有作業成員(或班組)的相應責任,明確措施執行人和監督檢查人的責任。
4.3.3檢修、施工作業中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及一般要求。
4.3.4針對不同工種、不同作業面以及不同作業環境,分別提出相應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
4.3.5必須采取的臨時性安全技術措施或安全設施。
4.3.6特殊緊急或意外情況下的臨時應急措施。
4.3.7編制參考格式及封面見附錄a一c。
4.4其他要求
4.4.1由參加檢修或承擔施工作業任務檢修部門的技術人員會同本部門的安全員,分別編制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4.4.2檢修、更換、改造和基建項目應在開工前3日內完成編制、審核、批準程序,事故搶修工作可在實施搶修后3日內完成。
4.4.3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批準后應分發到所有參加作業的班組,同時,若與運行有關的作業還應分發到運行班組。開工前,應組織全體作業人員(包括運行人員)認真學習并簽字。
5審批程序
5.1安全組織技術措施編制完后,由作業單位中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審查簽字,并交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5.2安全組織措施由安全監察部負責審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批準。批準后由作業單位復印數份分別送發電運行部和作業單位相關班組,并交安全監察部1份備案。
5.3技術措施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審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批準。批準后由作業單位復印數份分別送發電運行部和作業單位相關班組,并交生產技術部1份備案。
5.4凡屬4.2規定之外的其他作業,若有危及到設備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也應編制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且經作業單位中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審查批準執行。
5.5流域檢修安裝分公司負責的檢修改造項目,安全組織措施編制、審核、批準后送相關作業單位,并送交2份復印件到龔電總廠安全監察部備案;技術措施編制、審核后送龔電總廠生產技術部復核,待正式批準后送相關作業單位,并送交2份復印件到龔電總廠生產技術部備案。
6檢查與考核
6.1安全監察部負責隨時抽查安全組織技術措施執行情況。
6.1凡違反本管理辦法按總廠《安全生產獎懲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考核。
附錄a:
##工作(工程)安全組織措施
1工作概況
1.1工作內容:
1.2工作地點:
1.3計劃工作時間:
2組織措施
工作總負責人:對##工作安全、質量、進度總負責。
2.1安全負責人:
2.1.1處部安全負責人或專職安全員(外來施工單位):##。對##工作安全負責。2.1.2##班安全負責人:##。對##工作安全負責。
2.1.3##班與##班配合作業安全負責人:##。對##工作安全負責。2.2技術負責人
2.2.1處部技術負責人(外來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對##負責。2.2.2##班技術負責人:##。對##負責。
2.3工作成員
2.3.1##班成員##。對##工作負責。
3安全措施
3.1應遵守的安全準則
3.1.1認真組織學習本安全措施及相關行業規程、規范,并做好記錄,使每一個作業人員都能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及熟悉作業環境情況。
3.1.2執行“兩票”要求、文明施工要求、監護要求、勞動保護及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等。
3.2高空作業安全措施
本條款主要內容:設置安全臺、網、欄桿等的具體措施,以及高空作業中的安全要求如:上下工作面重疊人和設備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物和人高空墜落等安全措施。(根據具體作業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作業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有針對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3焊接作業安全措施
本條款主要內容:辦理動火工作票、清理現場易燃物品、準備必要的滅火器以及氣瓶的規范放置、電源的管理等要求,動火必須設專人監護。(根據具體作業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作業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有針對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4起重作業安全措施
本條款主要內容:對起重設備、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檢查、作業中的安全要求、特殊作業環境(如帶電區、設備及作業人員密集區等)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等。(根據具體作業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作業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有針對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5水下(水上)作業安全措施
本條款主要內容:對使用的專用設備、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檢查、水下(水上)作業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等。(根據具體作業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作業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有針對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6電氣作業安全措施
對使用的設備、工器具、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檢查,電氣及高壓試驗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具體作業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作業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有針對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7機械作業安全措施
對使用的設備、工器具及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檢查、作業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等。(根據具體作業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分析作業過程中的重大危險源,有針對性地突出需要防范的安全措施)
3.8其它作業安全措施
施工(作業)過程中涉及其它危險性作業(如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燒燙傷等),需單獨列出施工方案、涉及工種、重大危險源及防范措施。
編制單位:年月日
附錄b:
##工作(工程)技術措施
1工作概況
1·1工作內容:
1·2工作地點:
1.3計劃工作時間:
2技術負責人
2.1處部技術負責人(外來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對##負責。
2.2##班技術負責人:##。對##負責。
3技術措施(根據具體作業內容、工作范圍和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按照工作前應采取總的技術措施、分段技術措施進行編制)。
3.1電氣一次作業技術措施
3.1.1本條款主要內容:為保證作業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從技術上應采取的措施。如應斷開的開關和隔離刀閘(包括已拉開關和刀閘),應拉開的操作直流電源(包括直流合閘電源),應合的接地刀閘或應裝設的接地線。
3.1.2電氣一次作業過程中的技術要求等。
3.2電氣二次作業技術措施
3.2.1二次作業過程需要停用的保護,需要切除的壓板,需要斷開的回路,需要斷開的電源刀閘。
3.2.2電氣二次作業過程中的技術要求。
3.3機械作業技術措施
3.3.1為保證作業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從技術上應采取的措施。
3.3.2機械作業過程中的技術要求。
3.4特殊工種作業技術措施(特種作業過程中的技術要求及使用專用設備、工器具及安全用具的技術要求)
3.4.1起重作業技術措施
3.4.2電氣、電焊作業技術措施
3.4.3高電壓作業技術措施
3.4.4潛水作業技術措施
3.4.5
編制單位: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