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管理人員安全承包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神東煤炭集團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包片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服務職能,提高監督檢查質量,結合洗選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包片檢查管理對象:中心下屬的各單位。
第三條 包片檢查管理人員:中心助理級以上領導、各單位廠(站)級領導。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組織機構
組 長: 中心主任
副組長:各分管領導
成員:中心助理級以上領導、各單位廠(站)級領導。
第五條 領導小組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
第六條 管理辦公室要建立責任區承包管理臺賬并適時更新。
第七條 各單位必須成立安全承包管理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明確責任區、職責。領導小組要下設專門的管理辦公室,設在廠安全辦。
第三章 責任區劃分原則
第八條 中心領導要對中心所有下屬單位進行責任區承包,責任區劃分后確保不留盲區死角。
第九條 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將責任區域劃分為若干個責任區,指定單位領導負責該區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區劃分后確保不留盲區死角。
第四章 責任區包片人職責及任務
第十條 中心領導除對業務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外,并重點對所承包區域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 各單位承包責任人除按業務分工全面抓好管理范圍內的工作外,重點對所承包區域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第五章 責任區包片人的主要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監督檢查包片單位對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程規定、行業技術標準、風險預控管理體系及企業各項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十三條 監督檢查包片單位安全生產規劃、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技術業務保安責任制等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 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第十五條 掌握和了解包片單位的安全生產規劃、圖紙資料、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等,并熟悉勞動組織和實際生產作業情況。
第十六條 隨時對各單位作業場所、設備設施、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當作業場所出現可能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同時督促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向安監局報告。
第十八條 對包片單位安全生產過程中的薄弱環節、重點區域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問題)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建議或措施,對安全隱患整治情況,實施跟蹤督辦。
第十九條 各包片人重點負責檢查承包區域內消防、特種設備,設備設施運行,有害氣體管理、監測監控,安全質量標準化、各類標識、安全防護、作業人員規范操作和專業化服務單位等安全狀況。
第二十條 中心級各包片人每季度對責任區進行全面檢查,幫助基層單位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第二十一條 廠級包片人每周對責任區進行全面檢查,同時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存在的隱患上報管理辦公室督辦落實,確保隱患及時消除。
第二十二條 中心級各包片人每季度、廠級包片人每月組織召開承包工作例會,研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促進包片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第六章 考核辦法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要依據中心制定的《洗選中心管理人員安全承包管理措施》,制定本單位的《管理人員安全承包管理措施》,并制定考核辦法,嚴格考核兌現。
第二十四條 責任區包片人根據分管職責范圍,中心級各包片人每旬、廠級包片人每周至少對安全責任區進行業務指導和現場監管,保證人人參與安全承包責任區活動。
第二十五條 中心各包片人每旬至少對責任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月下現場次數不低于4次,同時做好檢查記錄,將檢查存在的隱患上報管理辦公室督辦落實,確保隱患及時消除。
第二十六條 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包片人限期整改,對包片人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
(一) 各單位沒有按照《洗選中心管理人員安全承包管理措施》進行承包或責任區劃分后還存在盲區死角的。
(二) 各包片人沒有按要求對責任區進行全面檢查;沒有將檢查存在隱患上報管理辦公室督辦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三) 各包片人對查出的問題或隱患整改未進行跟蹤督辦的。
第二十七條 上級部門查出承包責任人所承包區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處罰認定標準執行《神東煤炭集團安全生產獎懲管理辦法》(神東〔2022〕293號)。對承包區的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包片人進行連帶追究處罰。連帶處罰標準按比例執行:責任單位承擔70%,責任包片人承擔30%,
第二十八條 責任區安全事故處罰認定標準:
責任區存在安全隱患,由于包片人未及時發現并進行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責任區承包領導負主要管理責任。如因日常管理不到位,出現安全事故,按照事故類別進行追查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神東煤炭集團洗選中心安全管理部。
第2篇 產業園區保潔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產業園園區保潔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因為保潔工作有時會接觸到電源、爬高工作、機器設備等工作,為確保安全生產,特此規定:
1.工作時穿規定的鞋子,佩帶安全帽,工作服口袋不能放鋒利的工具。
2.搬運物品時要小心、快捷、不能跑(注意:先試一試物品的重量然后采取直背、彎曲雙腿的姿勢)。
3.工作中如發現有任何異味,應立即向上級報告。
4.在使用電器接頭前應進行安全檢查。
5.不要用濕手或濕抹布去碰正在使用的電器。
6.機器開動時,不要把手伸進去。
7.使用電器設備時,接線板的電線不能阻礙交通。
8.做高處清潔要使用適當工具,要檢查梯子是否牢固,必要時要系安全帶。
9.不要用手揀破碎的玻璃,要用垃圾鏟和掃把,最后用吸塵機吸地。
10.不要將手伸到垃圾袋和桶內,以防扎傷。
11.推車時要載重適量,將重的物品放置在服務車底部(保持平衡),任何物品不得超過車的邊沿(會阻擋視線或碰傷墻壁門柜及行人)。
12.清潔玻璃制品時要格外小心,避免劃傷。
13.發現一些突出的釘子、螺絲、碎片等要立即向上級報告,避免過往行人受傷。
14.用門把手開門和關門,不要握門邊。
15.了解各種藥劑的用途和特性并正確區分和使用;嚴格遵守化學藥劑的配比;使用對皮膚有傷害的清潔劑要戴手套,如有必要使用原液需事先得到領導批準。
第3篇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范本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第二章第十九條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置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
3.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設。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要具備相對獨立職能。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不少于企業員工總數的2%(不足50人的企業至少配備1人),要具備化工或安全管理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化工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經歷,取得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
三、安監總局令11號第六條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四〔2010〕169號)
3.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人員。企業要設置配備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企業,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業不少于從業人員3‰、其他企業不少于2‰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企業,要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具備勝任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訓資格證書,同時享受相當類別管理崗位的待遇。
第4篇 通信維護人員作業安全管理
一、維護人員安全規定
1、不準酒后開車和出班作業。
2、出班時必須攜帶齊全安全“五必帶”(安全帽、安全帶、手套、膠鞋、測電筆),確??煽坑行?并正確使用。
3、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各種按規定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4、司機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定。
5、不得違章指揮、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
6、在市區街、巷、道路作業時,應做到文明,安全作業,在作業區域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防護攔.確保車輛、行人的安全。
7、在工作現場首先應詳細觀察了解周圍環境設備情況,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8、所有工作設備必須安全牢固,不可隨意使用不合標準的材料、臨時性質的設備,所用的材料都必須達到安全的標準。
9、屬于特殊工種的人員,應持特殊工種作業證書持證上崗。
二、基站維護安全規定
1、基站機房內禁止吸煙, 進入基站的維護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2、機房及基站內須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使用與生產無關的電器。
3、機房附近應遵守用火管理制度。機房內非特殊需要, 嚴禁使用明火。若確實必要,須經甲方安全管理責任部門批準, 領取動火許可證后,并采取相應的嚴密保護措施, 方可在通信機房或基站外面動用明火。
4、持有電氣資格證的人員方可安裝相應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測試電氣設備的電源是否正常應使用相應的測量工具,禁止用手觸及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和使用短路的方法進行試驗。
5、所有維護人員,均應熟悉并嚴格執行安全規定。凡進行危險性較大、操作復雜的工作時, 必須事先擬定技術安全措施。操作前檢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設備、工具和防護用具, 當確認安全可靠時, 方可進行工作。
6、各種測試儀表和電器設備的外殼,要接地良好,插撥電路盤應使用防靜電手環。高壓操作時應使用絕緣防護工具,注意人身和設備安全。不同種類的電源應使用不同的插座。
7、定期派人對機房及設施進行巡視檢查。在狂風雷雨等惡劣天氣前后應加強巡視檢查,以確保通信機房內外環境的良好與安全。雷雨季節應加強對機房內部安全設備、地線及防護電路的檢修。
8、維護人員進入基站工作,要嚴格按基站維護安全等的相關規定進行,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9、每位維護人員都要懂得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識,一旦機房失火如何撲救,相鄰部門失火如何確保本機房的設備安全及怎樣參加相鄰部門失火的撲救工作,要會使用滅火器材,會報火警。
10、維護人員在基站內發電時,必須注意室內通風、氧氣充足,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登高作業安全規定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 米以上(含2 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癰病等禁忌癥的人員嚴禁登高作業。
2、上桿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桿埋深和桿根,腐朽桿根未加固前,嚴禁上桿作業。加固后應順線路方向上桿,同時要觀察周圍環境有無電力線及其它障礙物。
3、上桿前要仔細檢查腳扣、安全帶的牢固程度,并與電桿直徑配套。
4、不得有兩人同時上、下電桿,到達桿頂后,保安帶放置位置應在距桿梢50 厘米的下面,桿上有人工作,桿下一定范圍內不許有人。在市區內,必要時用繩索攔護。
5、桿上工作時,嚴禁拋扔工具材料,所用工具材料隨時放在工具袋內,嚴防工具、材料墜落傷人。笨重器材用繩索拉上、放下電桿。
6、房上作業應檢查房頂的牢固程度,房上行走時,瓦房走尖、平房走邊、石棉瓦走釘、機制水泥瓦走脊、樓頂內走棱,謹防塌陷墜落,在屋頂內天花板上工作必須使用行燈。
7、登高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嚴禁二人同時在一桿內坐吊板作業。
四、使用梯子安全規定
1、使用梯子前,必須嚴格檢查其是否完好,確保可靠,安全使用,凡是已折斷、松動、破裂、磨損或腐朽的嚴禁使用。
2、架立梯子時,應選擇平整、堅固防滑的地面,梯子靠在墻上,在吊線上使用時,其上端接觸點與下端支持點間的水平距離,應等于接觸點和支持點間距離的1 / 4 至1 / 3 。
3、上下梯子時,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應用繩索上下提吊。
4、在梯子上、下不得二人同時作業。
5、梯子所靠的支持物,必須牢固,應能承受梯子的最大負荷。
6、在梯子上作業時,不得一腳踩在梯子上,另一腳踩在其它建筑物上,嚴禁用腳移動梯子,以免發生危險。
五、使用安全帶、腳扣安全規定
1、安全帶、腳扣的使用。其中軟繩部分和桿子套住并掛在保安環內,以保證工作人員在桿上作業的安全。腳扣是穿在工作人員腳上上桿用的工具,一般分木桿腳扣和水泥桿腳扣兩種。
2、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檢查,確保堅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出現有折痕,彈簧扣不靈活或不能扣牢,皮帶目孔有裂縫,安全帶上繩索磨損和斷頭超過1 / 10 者及有腐壞的,均禁止使用。
3、與酸性物、鋒刃工具等分開堆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爐、暖氣片和其他過熱過濕之處,以免損壞。
4、使用時,切勿使皮帶紐絞,皮帶上各扣套要全數扣妥,皮帶頭子穿過皮帶小圈。安全帶的繩索和安全繩不得亂扣節,也不可吊裝物件,以免損壞繩索。切勿使用一般繩索或各種絕緣皮線代替保安帶。
5、木桿腳扣應經常檢查是否完好,勿使過于滑鈍和鋒利。
6、水泥桿腳扣上的膠管和膠墊根,應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膠里線時應予更換,其他與一般木桿腳扣要求相同。
六、人孔內作業安全規定
1、人孔揭開進行工作前,應設置圍欄和紅旗或紅燈(夜間)標志,必要時要派人值守。工作完畢后,蓋好孔蓋方可拆除圍欄和標志。
2、打開人孔蓋后在進入人孔前必須進行檢測,然后進行通風,確知沒有有害氣體后,方可進入。
3、下人孔必須使用梯子,嚴禁往下跳或者踩著電纜下。在人孔內工作如覺頭暈、呼吸困難,應立即離開人孔,再行通風。工作完畢或離開時,必須將人孔蓋蓋好。
4、不準在人孔內吸煙。須在人孔內使用噴槍時,應在孔外點燃。
5、人孔內照明用工作手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 伏,潮濕地點不得超過12 伏。
七、夜間作業安全規定
1、夜間必須兩人以上相互照應作業,外出前必須告知相關管理人員作業的地點、內容、時間、同行人員等。
2、夜間作業必須攜帶必要的照明工具和通信聯絡工具。
3、作業前必須照明、察看、判斷清楚作業空間范圍內的一切地形、物體、標志和需實施作業的設備、桿線后,方可實施行動。確保作業安全和操作無誤。
4、作業終了應認真檢查作業一切無漏無誤,確認作業完好方可結束。
5、作業返回后應向事先報告的管理人員報告作業及返回情況。確認作業已安全順利完成。
八、冬季安全規定
(一)、防人身傷害、防墜落、防滑
1、冬施時,加強勞動保護,人員配戴手套、穿膠底鞋,增加防滑措施,嚴禁穿硬底鞋。
2、露天作業要配齊防寒用品,在架上要慎防“探頭板”踩空,高空作業要懸系安全帶,在高度超過1.5米馬凳上,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登高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滑、防凍措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帶安全帽,防寒帽不能代替安全帽;
4、5級以上大風禁止塔吊安裝、頂升作業,6級以上大風禁止吊裝作業和高空作業;
(二)、防火災、防中毒
1、要防止火災,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和能用,機房(基站)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安全員要定期對辦公及庫房等場所進行供電、防火進行檢查,防止通信、火災事故和盜竊事情;
3、生活區、辦公區電線路安裝布設滿足安全用電要求;生活區員工宿舍嚴禁私拉亂接電線路;宿舍、辦公室、庫房嚴禁使用碘鎢燈在室內、現場進行取暖;宿舍內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嚴禁臥床吸煙,嚴禁將易燃易爆品帶回宿舍存放;取暖設施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揮發的有毒物質;生活區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三)、防網絡安全事故
1、機房內嚴禁使用高熱燈具(如太陽燈等)做臨時照明,嚴禁使用電熱水器、電爐等電熱器具;
2、冬期溫度低,人員關節不靈活,衣物較多,行動不方便,進行巡檢及小型工程施工時,應注意設備和現網安全,杜絕現網業務中斷事故發生;
(四)、防交通安全事故
1、加強對維護用車輛的維護、保養,杜絕因車輛故障而引發事故;
2、嚴禁酒后開車、無照駕駛、疲勞駕駛;
3、遇嚴重冰雪天氣,車輛出行應裝設防滑裝置,行駛過程中應保持行車距離,防止尾追事故的發生。
九、安全用電規定
1、維護人員應學習常規的用電安全操作和知識,了解機房內部的供電、用電設施的操作規程。
2、維護人員應經常實習、掌握機房用電應急處理步驟、措施和要領。
3、基站維護人員應安排持有電工證的人員定期檢查機房供電、用電設備、設施。
4、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應選用安全、有保證的供電、用電器材。
5、在真正接通設備電源之前必須先檢查線路、接頭是否安全連接以及設備是否已經就緒、人員是否已經具備安全保護。
6、嚴禁隨意對設備斷電、更改設備供電線路,嚴禁隨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種供電線路。
7、如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應即時采取措施解決,不能解決的必須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員提出解決。
8、維護人員在完成基站巡檢或故障處理后,應檢查所有用電設備,關閉長時間帶電運作可能會產生嚴重后果的用電設備。
9、禁止在無人看管下在機房中使用高溫、熾熱、產生火花的用電設備。
10、在危險性高的位置應張貼相應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實際操作時應嚴格執行。
十、林火維護安全規定
1、維護人員登山巡檢或處理林火故障,必須2-3人同行,切忌單獨行動。
2、行進過程中,一定要探明前方路況在行動,夏天要做好防蟲蟻、防中暑等措施,冬天要做好防滑、防凍等措施。
3、處理林火故障安全防護應遵循基站安全防護規定,注意高處作業、用電安全等防護。
第5篇 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編制和實施公司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的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投入的有效實施;
(4)領導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5)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領導、組織公司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特大、重大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監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6)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安全生產副經理
(1)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總經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參與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審批公司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領導、組織外包工長的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領導組織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生產問題;
(6)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證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7)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組織特大、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
3、總工程師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總經理作好安全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在公司施工安全生產中負技術領導責任;
(2)領導制定公司年度和季度性施工計劃時,要確定指導性的安全技術方案;
(3)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應嚴格審查是否具備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可行性,并提出解決性意見;
(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5)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操作規程,重大項目應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參加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職責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在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所需經費落實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經費的使用。
5、項目經理部(分公司)經理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其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業務承包,聘用業務人員時,必須本著安全工作只能加強的原則,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業務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包工隊必須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包工隊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項目經理部(分公司)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施、設備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格標準要求的防護設施、設備投入使用;
(7)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8)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7、工 長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包工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包工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經常檢查所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施工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不定期組織所轄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6)生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8、班 組 長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作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作好新工人的崗位培訓教育;
(6)發生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9、安 全 員
(1)積極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規定等;
(2)在公司生產副經理和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本單位年度以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3)組織并參加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并做好記錄;
(4)參加本單位定期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如防汛、防暑、冬施等),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和違章操作的,有權停止作業或處以罰款,并及時上報。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督促被檢查單位及時、有效地加以解決,確保安全生產;
(5)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開展公司部署的安全生產活動,落實整改公司安全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及隱患;
(6)組織本單位對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驗收,并做好相應驗收記錄。依據簽約定期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評比;
(7)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傷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隱滿不報等情況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同時做好相應在的登記工作;
(8)對員工入場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并參與審核分包單位和外包勞務隊的安全生產資質,并行使一票否決權;
(9)根據公司有關要求,及時對勞務隊伍做好入場安全教育,及時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
(10)監督檢查施工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對安全交底進行必要的審核和管理;
(11)完善責任業務范圍的業務資料,加強對業務資料的規范管理和保存;
(12)負責本單位勞保用品的計劃、發放審批,并監督檢查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
(13)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總結(如年度總結、重大安全活動總結等)。
10、施 工 員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以及安全技術措施,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在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結合生產任務特點,按公司有關規定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同時嚴格遵守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的規定;
(3)隨時檢查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及時督促有關班組或作業人員落實解決。重大隱患或嚴重違章的,采取必要的停工措施并及時上報;
(4)參加本單位組織的、本人分管范圍內的,對有關生產設施安全驗收,并負責整改存在的問題;
(5)監督檢查所屬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6)負責對配合施工的機械操作手、指揮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7)發生傷亡和未遂事故,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直接領導,同時立即組織傷員搶救,積極配合并參與事故調查等工作。
11、外包單位負責人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按制度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作好本隊人員的崗位培訓,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隊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3)必須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須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批準后新來人員應辦理各種手續,并經入場和上崗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
(4)根據上級的交底向本隊各工種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針對當天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作好班前講話,監督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5)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本隊人員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隱患應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6)發生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作好傷者搶救工作,并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6篇 起重設備指揮人員安全管理
1指揮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指揮信號,對于中高層建筑物,要設地面和建筑物作業面(雙層指揮),以保安全生產。
2要熟悉起重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吊物重量、起重幅度等,超載或捆綁不牢,不得強行指揮。
3指揮人員對于磚籠、吊索具、混凝土吊斗及捆綁物件等安全生產負有主要責任。
4凡因指揮信號不明或屬指揮上的錯誤而造成的起重設備事故,指揮者對一切后果負責。
5在高層施工中,除用旗語指揮外,也可以用對講機與司機聯系,確保指揮無誤,保證起重設備安全施工。
6指揮人員上班工作時,不許閑談、看書看報和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酒后作業。
7應配合操作司機做好設備的清潔衛生、潤滑、螺栓銷子的緊固工作。
第7篇 鉆修準備隊零星工程零散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單位的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1、所有工程施工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規定,禁止無規程措施開工作業。
2、本部門內部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且在措施規定范圍以外,必須編制零星工程作業單方可施工。礦安排的必須填寫礦零星工程申請單,不可用部門零星工程作業單代替。未編制零星工程作業單私自施工的,按無措施施工處理,責任人對照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凡未編制專項措施的零星工程,必須按要求填寫《零星工程作業單》?!读阈枪こ套鳂I單》上必須填寫其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時間、作業內容、作業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零星工程作業單必須有施工安排人、安全責任人、施工人員簽字。施工安排人應為班長及以上管理人員。
4.作業前,施工隊長安排工作時要明確工作任務和作業標準,向所有參與零星工程人員貫徹清楚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后,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在帶到現場的《零星工程作業單》上簽字后方可施工。
5.加強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人制度。零星工程施工,一般不允許單人作業,確需單人作業的,必須做到班前點名、班中和班后匯報。施工人員2人及以上的,必須指定安全責任人;施工人員5人及以上的,必須有隊長或其以上管理人員現場跟班。
6.《零星工程作業單》一式兩份,即部門值班人員簽字后留一份交到技術室備案,施工隊留存一份。施工隊留存的《零星工程作業單》必須由施工現場安全負責人帶到現場備查。
7.施工隊建立零星工程施工記錄,現場安全負責人升井后及時填寫零星工程施工記錄,其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施工單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等。
8.零散作業人員管理實行班前確認、班中控制、班后簽到制度。
9.各隊建立本單位井下零散作業人員登記臺賬,臺賬必須有值班記錄人、日期和班次、零散作業人員姓名、班前確認、班中匯報時間、記錄人、班后簽到。
10.零星工程現場安全責任人未向值班人員匯報的,罰款100元;班中有事故、有嚴重隱患未匯報的,按照《事故責任追究及處罰管理規定》進行責任追究處理。
11.現場查處未帶《零星工程作業單》的,對現場安全負責人罰款200元。
12.未向零星工程施工人員貫徹安全技術措施的,或現場施工未指定安全負責人的,罰作業安排人300元。
13.現場零星工程人員不執行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的,或未在《零星工程記錄單》上親自簽字進行作業的,按'三違'處理。
第8篇 物業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規定15
物業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十五)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員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外出安全教育,并通過安全教育考試,簽訂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公休、事假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請假條上注明外出事由、請假時間、歸隊時間、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安全保證書。
3、外出人員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如引發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4、外出時不準酗酒,說話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則后果自負。
5、外出時如有緊急事故發生,第一時間通知主管負責人,并保持24小時開機,便于事故處理。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8、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9、在外參與打架斗毆,而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0、在外參加非法*、賭博、吸毒等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第9篇 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一、目 的
為了加強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外來施工安裝工程及其他作業過程能夠安全正常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設備及公司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施工單位員工和我公司相關的部門、車間。
三、術語定義
1、外來人員:包括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外來施工人員等未在公司注冊而進入生產區域的任何人員。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聯系外來施工單位、外來業務人員的部門或負責接待外來參觀、學習人員的部門。
3、施工所屬單位:外來人員施工現場所屬我公司的車間。
四、引用文件
1、《中華人員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江西鴻飛藥業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職 責
1、安全環保部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負責制定本制度并負責解釋。負責外來人員的安全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的建檔。
2、業務聯系部門負責外來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資格證明的審查。
3、保衛部負責外來人員入廠許可證的辦理,負責檢查、監督考核外來人員所帶車輛在廠內行駛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4、施工所屬單位負責外來施工人員的現場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及作業過程安全措施的落實工作。
5、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的接待單位負責教育安全注意事項,負責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
6、生產管理部負責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入生產區的路線確定,并負責引導講解工作。
六、要 求
1、工作程序要求
1.1、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執行“屬地管理”和“誰引進、誰負責,誰界區、誰負責”的原則。
1.2、 外來人員進入廠區由保衛部警衛人員電話落實業務聯系部門是否準入,業務聯系部門同意進入后由警衛人員登記外來人員情況并發放《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1.3、業務聯系部門在對來公司施工的單位或人員應選擇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質上有保障,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并保存外來施工單位資質證明復印件一份,代表公司與外來施工單位簽定合法的施工合同,并填寫《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外來施工單位和公司簽完施工合同后持《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公司安全環保部接受入廠安全教育,并簽定合法的安全協議,交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根據施工單位規模大小和施工時間不同風險抵押金數額為500元-5000元),由安全環保部建立外來施工人員檔案??己撕细竦耐鈦硎┕と藛T持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到施工所屬單位接受作業現場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現場進行施工。施工完成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由業務聯系部門和所屬單位驗收合格后,將安全協議和《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交給安全環保部,根據施工過程中考核情況支取安全風險抵押金。
1.4、外來參觀、 學習人員、外來業務人員入廠后必須先由業務聯系部門提醒安全注意事項,如需進入生產現場,需經生產管理部同意并建立檔案,指定行走路線后,由生產管理部安排專人陪同方可進入生產廠區。
1.5、未按以上程序辦理的,不準進入生產現場,所屬單位有權制止。
1.6、業務聯系部門對進入現場的人員要進行全方位的管理,負責施工單位與項目的聯絡工作,并負責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對任何違章行為均有權制止。
1.7、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隨時進行監督監察安全作業情況及違章違紀情況,發現野蠻施工、違章作業、不符合安全作業要求等現象,有權制止。如不聽勸阻可令其停止作業、罰款、直至停止在本公司的施工。
1.8、施工所屬單位負責施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公司安全環保部對外來施工單位的違章違紀情況考核施工所屬單位。
2、外來人員的安全要求
2.1、外來人員需隨身攜帶《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以備檢查。
2.2、在作業中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及施工方案,遵守公司和所屬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2.3、作業人員對所使用的設備、器具等做好檢查,防止事故的發生。
2.4、進入甲級防火防爆區域,不準穿帶鐵釘的鞋子及產生靜電的服裝,不得隨意攜帶引火物,更不得無證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工作,手機等其他通訊工具必須關閉。
2.5、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非允許區域。未經有關單位同意和沒有公司電工人員陪同,不得進入配電室、變電室,不得私自動用電器設備。
2.6、任何人嚴禁私自動用我公司的設備、器具。
2.7、登高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垂直作業不得上下亂扔東西。
2.8、任何人員不得在公司內住宿、睡覺,特殊情況應經安全生產副總經理批準簽字。
2.9、公司內嚴禁吸煙。嚴禁酒后作業。
2.10、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必須遵守的其他作業規程和技術規程。
3、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的安全要求
3.1、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取得上級有關部門頒發的施工安裝許可證,或相應資質資格,方可進入本公司施工。
3.2、外來施工單位進入公司施工時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網絡,并設有專職安全員,以便加強聯系。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方自己負責,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實施監察管理。
3.3、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本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和制度,若違章作業,野蠻施工,造成人身傷害、火災、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由施工單位全部負責。
3.4、外來施工單位不得私自接電、水、汽(氣),因施工需要時,必須與生產管理部聯系,征得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或票證。
3.5、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在指定范圍內作業,并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或警戒線,懸掛安全標志,施工單位的備料不得影響交通。
3.6、外來施工單位對承包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向公司提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經公司認可后方可施工。
3.7、外來施工單位自帶的各種設備、工具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和國家標準;使用的壓力容器必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由主管處室檢查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3.8、外來施工單位的車輛必須執行廠內交通規則,行車限速,會車要做到“禮讓三先”,進入防火防爆區域必須安裝阻火器。
3.9、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內施工,必須根據需要按規定到所屬單位辦理用電、動火、動土、登高、進入容器等作業票證,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內作業安全規程》、《化工企業安全制度》、《化工生產41條禁令》等。
3.10、外來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進行特種作業。
3.11、施工單位要督促施工人員嚴格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禁止施工人員在正常生產區內閑遛亂逛或靠近、動用與施工安裝無關的設備、閥門及其他設施。
3.12、施工中一旦發生事故,如砸碰管道、管架、設備、電纜等應及時向所屬單位報告,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不得隱瞞或逃跑。
3.13、外來施工單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并按公司合同要求與業務聯系部門及時聯系,由雙方負責人和施工所屬單位共同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合格后,外來施工單位人員即離開施工現場。
七、記 錄
1、《入廠許可證》或《參觀證》
2、《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程序單》
3、《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第10篇 外來人員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外來人員、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目的:
為確保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的安全和公司財產的安全,保證正常生產秩序,制訂本規定。
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所有進入連云港天和化學有限公司的外來人員和車輛。
定義;
1、外來人員
不屬連云港天和化學有限公司的所有人員(包括訪客、承包商、司機、供應商等)。
2、訪客
到本公司進行業務聯系、技術支持、政府檢查工作等人員,一般不需進入生產區,
如需要進入生產區,必須經總經理或其受權人員批準并由本公司的員工陪同方可進入生產區。如需進入實驗室、車間等敏感區域,必須得到總經理或者技術經理的批準(政府檢查參觀人員除外)。
3、承包商
進入本公司進行維修、大修、建筑、工程、服務或其它特殊工作的公司或個人。
4、運輸商
到本公司送貨發貨的司機(包括到倉庫送貨人員),以及快遞公司收、送快遞的人員。
5、有效證件
國家法律/法規認可證件并附有人員照片的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暫住證、駕駛
證等)。
6、行政區--行政樓、辦公室等。
7、生產區--二道門以內及實驗室等。
安全管理一般規定:
1、進入公司,必須在門衛登記。
2、未成年人不準進入公司。
3、車輛進入公司,必須限速5公里/小時。
4、非貨物車輛不準進入二道門,且必須停放在行政區域的指定車位。
5、貨物運輸車輛如確需進入二道門,必須安裝阻火器,按指定線路行駛,??吭?/p>
裝卸區域。
6、未經許可,不準攝影。
7、公司內非吸煙區禁止吸煙。
8、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生產區域。
9、進入生產區域必須帶安全帽及安全眼鏡,必要時,按規定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10、任何承包商在施工前,一定要得到安全部門的安全培訓,并且辦理有關的安
全作業許可證。
11、不能隨便亂扔雜物,垃圾,不能排放對環境有害的物質。
12、聽到緊急報警信號,必須聽從工地現場負責人員的指揮,到疏散地點集合。
13、進入公司內,必須遵守公司所有的安全規定。
14、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會受到警告,罰款,及被送出的處罰。
職責:
1、保安(門衛)人員:負責對于外來人員進入大門口的登記、檢查、放行,以及對于在廠區范圍內的外來人員控制、告知和接待,每月發出《固定運輸車輛登記表》。
2、安全科:負責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處罰、監督各部門來訪客人和承包商遵守公司的安全規定。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自部門來訪客人的接待、洽談,對承包商進行管理以及辦理相關授權申請。
一般規定
1、保安(門衛)人員:
1.1所有外來人員進入本公司前必須在門衛填寫登記,保安人員必須有禮貌地讓外來人員出示有效證件。
1.2保安人員應督促來客如實填寫姓名、單位、事由及聯系人等各項目并予以核對。
1.3保安人員應及時與有關部門或被訪者電話聯系。被訪者不在公司,保安人員必須尋找替代者接待外來人員。外來人員無人接待,不準進入公司。
1.4保安人員應正確指引外來人員入廠拜訪行走的路線,督促駕駛員執行廠區5公里/小時的限速規定。機動車輛進入公司不得超速。
1.5保安人員憑辦公室提交的《固定運輸車輛清單》放行固定運輸車輛;在得到相關部門的事先告知后放行非固定運輸車輛,如政府部門執法檢查車輛。
1.6保安人員必須完整保存外來人員、車輛進出記錄,并于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將上月的外來人員、車輛進出記錄交主管負責人歸檔。
1.7 保安人員應針對不同的外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于承包商,沒有安全教育卡,不得進入公司廠區施工。
2.訪客:
2.1 訪客進入本公司前必須在門衛填寫會客單,并出示有效證件。
2.2 訪客應如實填寫姓名、單位、事由及聯系人等各項目。
2.3 訪客應該遵守天和化學有限公司廠內交通規定,行人要走在行人道上面,不亂穿馬路,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公司生產區。對于準許進入生產區的訪客必須由本公司的員工陪同。
2.4 必須自覺遵守天和化學有限公司所有安全制度。公司任何人對訪客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都有權指正。
2.5 出門時應將有接待人簽名的會客單交還保安人員。
3. 承包商:
3.1項目負責人負責聯系承包商的安全培訓,經培訓后辦理承包商臨時公司進出卡。承包商憑臨時公司進出卡進出公司大門。
3.2承包商人員第一次進入現場必須由項目負責人(或其受權人員)帶至施工現場,首先進行承包商安全培訓,獲得安全教育卡后才可以在廠區工作,而且必須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方可施工,承包商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施工外其它區域。
3.3承包商在本公司施工必須嚴格遵守《承包商安全協議》中的安全要求規定。項目負責人定期對承包商進行安全檢查。安全部門負責人有權指正、處罰或停工整改,并通知項目負責人。
4.運輸商(司機、倉庫送貨、提貨人員)
4.1所有進入生產區的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4.2 貨物車輛司機進入本公司前必須在門衛登記,司機應如實填寫姓名、單位、事由及聯系人等各項目,并出示有效證件。
4.3 與本公司簽訂長期運輸合同的車輛和司機辦理好登記手續后可直接至公司倉庫與倉庫人員聯系,由倉庫人員確定車輛停放位置。所有外來司機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公司辦公室、生產區。送貨車輛司機應該在車輛駕駛室或倉庫門廳內休息。
4.4 非長期固定貨物運輸車輛、供應商車輛必須由相關部門確認事實后告知保安后方可進入公司。
4.5訪客離開公司時應將有聯系人簽名的會客單交還保安人員,司機、送貨、提貨人員應該將有批準人簽名的出貨單交保安,才可以將將車輛開出廠大門口。
5、. 相關記錄由安全科保存,保存期為兩年。
6、 此規定每年評審一次。
連云港天和化學有限公司
第11篇 安全管理人員能力-測試題
一、選擇題(本題含單選和多選,多選題少選、錯選均不記分,每題1分,共30分)
1、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集團一體化管理體系文件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要求,企業的最高管理者應對保護企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負()。
a、全面責任 b、有限責任 c、主體責任 d、管理責任
2、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 )制度。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 )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a、不定期抽檢行業標準 b、定期檢驗行業標準
c、不定期抽檢有效期 d、定期檢驗有效期
3、從防止觸電的角度來說,絕緣、屏護和間距是防止()的安全措施。
a、電磁場傷害;b、間接接觸電擊;c、靜電電擊 d、直接接觸電擊
4、《安全生產法》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哪些職責()。
a、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b、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c、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d、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5、起重機進行起重作業過程中,不得進行的操作是()。
a、歪拉斜吊b、汽車起重機帶載行駛
c、物件上站人起吊d、吊載移動時,打鈴警示
6、危險源辯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程序文件中,重大危險原控制系統由以下哪兒個部分組成().
a、重大危險源的辨識b、重大危險源的評價
c、重大危險源的管理d、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生產“安全帽”的企業必須取得的資格證件為()。
a.勞動保護用品生產企業營業執照 b.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c.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資格證 d.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8、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在( )時間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a.30日 b.60日c.90日d.半年
9、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對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義務有多少項()
a.5項 b.8項 c.10項 d.9項
10、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a.工傷認定申請表;
b.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c.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d.戶口證明
11、從業人員可以行使()權利。
a.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b.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c.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d.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12、以下不屬于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的是()。
a.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各種事故隱患b. 組織生產經營單位內部各種安全檢查活動
c.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d.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在生產安全事故中受到傷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還依法有權( )。 a.要求子女頂替工作b.獲得優質醫療服務
c.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d.申請提前退休
14、在以下的選擇項中,不是爆破作業的要求所規定的是()。
a.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程
b.進行爆破作業必須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指揮
c.爆破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發出解除警戒信號
d.進行大型爆破作業前必須將爆破作業方案上報縣,市以上主管部門
15、( )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直接執行者,()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a.安管人員崗位工人 b.車間主任班組長
c.車間主任工人 d.班組長崗位工人
16、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以 ()考核為主,合格者獲得國家統一印制的()。
a.安全技術理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b.實際操作技能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c.實際操作技能《特殊工種資格證》d.安全技術理論《特殊工種資格證》
17、安全生產檢查的類型包括:定期安全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和不定期職工代表巡視安全檢查。
a.綜合性安全檢查b.指令性安全檢查
c.防火防爆安全檢查 d.預防性安全檢查
18、關于重大事故的應急管理,下列說法有錯誤的是: ( )。
a.重大事故的應急管理是指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活動
b.應急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埋
c.應急管理應貫穿于事故的全過程,體現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
d.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
19、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 ( ) 。
a.人的不安全行為b.自然災害
c.管理上的缺陷d.物的不安全狀態
20、以下屬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的是( )。
a.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的要求,并應適時修訂
b.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與生產經營單位管理體制協調一致
c.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專門的人員與機構來保障
d.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義
21、班組長在安全生產上的職責是:貫徹執行本單位對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組的工人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到()。
a.盡職盡責,措施完善
b.班前班后檢查、評比
c.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遵守勞動紀律
d.事事有人管
22、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大體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 )方面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方面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a.生產管理b.橫向縱向
c.縱向橫向d.直接間接
23、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a.半年b.1年
c.2年 d.2年
24、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里的改進措施主要包括( )和()兩個方面。
a.糾正與預防措施、持續改進b.糾正措施、完善措施
c.預防措施、發展措施d.糾正措施、預防措施
25、安全生產執法的原則是:a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b合法、公正、公開;c建議與指導相結合;d懲戒和教育相結合;e依據事實、尊重科學。()
a.abcdb.acdc.abde d.bcde
26、試驗或試制爆破器材,必須在( )進行。
a.工廠外b.專門場地或專門試驗室
c.生產車間d.倉庫內
27、鍋爐安全閥的檢驗周期為 。 ()
a.半年b.1年c.2年d.3年
28、從業人員有權拒絕( )指揮和( ) 冒險作業。
a.正確、強令b.違章、強令c.正確、違章 d.領導、必要
29、起重機駕駛員在吊運作業時必須聽從()的指揮。
a.現場人員 b.班組長c.起重機指揮員 d.安全員
30、木工平刨床應裝有靈活可靠的() ,否則禁止使用。
a.安全防護裝置 b.防震裝置c.防靜電裝置d.防火
二、填空題(每題1分,共20分)
1、安全管理人員的主要日常工作是的落實情況,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作出處理,進行 等內容。
2、事故調查程序包括:事故圖。
3、死亡及以上事故要求4小時內上報集團公司安質處。
4、對于安全檢查中的整改,要做到三定,是指: 。
5、用d=lec對危險源進行辨識,若d值大于分,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6、當外電線路電壓為35kv時,與防護設施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為 m。
7、隧道內施工照明電壓應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8、爆破作業時應向危險區的人員發出信號:、第三次信號是解除警報。
9、隧道施工監控量測項目的主要有:錨桿抗拔力等。
10、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 跨,且不宜小于 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宜在45°~60°之間。
11、瓦斯隧道施工通風量應根據在隧道內同時工作最多人數,爆破作業及瓦斯絕對涌出量分別計算,每人每分鐘不得少于的新鮮空氣。
12、一炮三檢是指: 放炮后的檢查。
13、安全帶的使用期限一般為年至 年,使用年后,應抽驗一次。
14、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采用三級配電系統、采用 系統、采用 系統。
15、2006年國家安全月活動的主題是 ,集團的活動主題是。
16、新員工的安全教育不得少于 小時,并經考試合格后上崗。
17、集團安全質量工作實行 項“卡死”制度。
18、新工人、、 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安全教育。
19、實施標準化管理須堅持的兩項原則是和 。
20、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機械、物質和環境的以及人的 。
三、是非題判斷題(正確的請在后面打√、錯誤的×,每題1分,共20分)
1、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3、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
4、禁止在腳手架和腳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員或放置超過計算荷重的材料。()
5、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
6、開關箱與其供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5m。()
7、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
8、消防工作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
9、燃燒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是可燃物、助燃物、氧氣。( )
10、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不需要重新培訓,可直接上崗。()
11、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向直轄市或該區的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
12、我國規定當電器設備采用超過24伏的安全電壓時,必須采取防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
13、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可以不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14、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應當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5、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以貨幣形式或其他物品代替應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
16、工會有權參加傷亡事故和其他與作業有關的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行政領導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工會有權參加傷亡事故和其他與作業有關的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有權要求追究直接負責的行政領導人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
17、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閉型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閉型腳手架除拐角應設置橫向斜撐外,中間應每隔6跨設置一道。()
18、勞動保護監察是一種國家監察。( )
19、由于工作需要,起重機械可以在斜坡上進行作業。()
20、乙炔瓶可以倒放使用。()
四、簡答題(每題4分,共20分)
1、按照事故類別和職業病類別進行分類,事故傷害分為哪20類,請列舉其中10類
2、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包括17類,請列舉其中10類。
3、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施工現場用電組織設計的基本內容包含哪幾方面
4、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哪些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5、某雙線隧道,全長3000m,埋深100m~300m,凈寬14m,凈高9m,圍巖級別為ⅲ~ⅳ級。ⅲ級圍巖施工采用全斷面開挖,光面爆破,初期支護為錨桿、噴砼。ⅳ級圍巖采用上下臺階法施工,光面爆破,初期支護為鋼格柵、錨桿、掛網噴砼;開挖作業平臺為臺架,鉆爆法開挖,裝載機裝渣,自卸式汽車運輸。采用壓入式通風,掌子面通風量不小于3m3/分鐘。根據此隧道施工開挖初支的場景,請辨識羅列其中的危險源。
五、案例分析(每題10分,共30分)
請根據給出的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并提出預防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1、某地鐵隧道掌子面19:00時打完炮眼,進行裝藥,19:40時響炮后進行通風、找頂、出渣、第二次找頂處理。立拱開始后,22:05時左右,鄺**﹙勞務協作單位職工﹚在用風鎬鑿除擬安設拱架部位欠挖巖石后,正在清渣。突然一塊重約200kg邊長約60cm正三角形巖石從拱頂掉落,砸在鄺ⅹⅹ的安全帽上,被擊成頭顱腦外傷。火速送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2、某高速公路右線大橋5#墩墩身高49.5m,用高架索道提升混凝土串筒澆注連續梁。起重機房距5#墩大約150m,在5#墩墩頂作業平臺上設了第1信號員張ⅹⅹ﹙起重工﹚,起重機房處設了第二信號員﹙女﹚,彼此用對講機聯絡和指揮。18:1 0時,第2信號員將對講機交1#起重卷揚司機后離開崗位回宿舍去了。18:20時,一斗混凝土調運到平臺上方,當下降到距平臺約50cm高時突然下落將作業平臺砸跨。作業平臺上身系安全帶的兩名民工被懸吊在作業平臺邊,其中1人受輕傷。站在作業平臺上而沒系安全帶的第1信號員張ⅹⅹ從距地面49.5m高的作業平臺上墜落身亡。
3、某地鐵車站由某有限公司施工,其中混凝土模板的安裝拆卸由民營工程公司分包。事故當天,分包公司正在搭建車站風道模板。13:30時木工陸χχ、吳χχ在基坑12-15軸第二道鋼管支撐上用6根方木﹝長4mχ寬2.6m﹞搭成臨時平臺,并要求將一捆約30根方木堆放在此平臺上。隨后二人分別站在承載平臺的兩根鋼管支撐上等待吊運。當方木快要吊運到指定地點時,東側鋼管支撐上的木工上前扶住方木,站在西側鋼管支撐上的陸χχ準備去扶方木時,不慎從距結構底板4.4m 高的臨時平臺上墜落。墜落后頭部插在結構底板預留的側墻鋼筋上,經急救確認陸χχ死亡。
注:選擇題、填空題和是非題直接填寫在試卷上,簡答題和案例分析題請自備答題紙,標清題號。本試卷120分,85分為及格,簡答和案例為必答題,未答者將倒扣分數。
第12篇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23年修訂】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30 號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已經2023年4月2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局 長駱 琳
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第七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煤礦安監局)指導、監督全國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以下統稱考核發證機關)可以委托設區的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實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第八條 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設區的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舉報。
第二章 培訓
第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第十條 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也可以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進行培訓。
第十一條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教學安排,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第三章 考核發證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試和審核兩部分??荚囉煽己税l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審核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
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分別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并建立相應的考試題庫。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統一制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 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持學歷證明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提出申請。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收到申請后,應當在60日內組織考試。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荚嚥患案竦?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第十四條 考核發證機關委托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場所、設施、設備等條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費標準等信息。
第十五條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
第十六條 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規定并經考試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體檢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等材料。
第十七條 收到申請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特種作業人員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審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視為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條 對已經受理的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
第二十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后,予以補發。
特種作業操作證所記載的信息發生變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確認后,予以更換或者更新。
第四章 復審
第二十一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
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第二十三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第二十四條 申請復審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工作。復審合格的,由考核發證機關簽章、登記,予以確認;不合格的,說明理由。
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二十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
(一)健康體檢不合格的;
(二)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違章行為,并經查證確實的;
(三)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的;
(四)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
(五)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或者考試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 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或者延期復審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的,按照本規定經重新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再辦理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手續。
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對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廉潔自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其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情形的,及時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特種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處罰。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方便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查詢;對于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一)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
(三)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
(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一)特種作業人員死亡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提出注銷申請的;
(三)特種作業操作證被依法撤銷的。
第三十二條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應當每年分別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報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情況。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檔案,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第三十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后變動工作單位的,原工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六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和復審工作中濫權、玩忽職守、徇私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試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統一制定,報同級人民的政府物價、財政部門批準后執行,證書工本費由考核發證機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四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備案。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