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遠縣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
關于印發《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創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創建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定遠縣鼓勵和支持家庭農場發展領導小組
2023年10月15日
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創建管理暫行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省委1號文件精神,創新我縣農業經營體制,規范示范家庭農場經營管理,提高我縣家庭農場整體發展水平和運行質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示范家庭農場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家庭農場,是指具有農村戶籍或者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家庭資本和家庭成員為生產要素,以商品生產為主要目的,以適度規模的農、林、牧、漁等產業為勞動對象,經營規模達到縣委縣政府確定的標準且相對穩定,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科學管理、自負盈虧,農業凈收入占家庭農場總收益80%以上,在工商部門辦理家庭農場營業執照,并在縣農業委員會登記備案的家庭農場。
本辦法創建的示范家庭農場,是指符合我縣農業產業發展區域布局和產業發展規劃,在經營規模、基礎建設、生產過程、經營效益方面等達到規定標準,經縣農業委員會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審查創建的家庭農場。
二、示范家庭農場創建原則和標準
創建示范家庭農場,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則,在同一時間段、同一區域內,好中評優,大中選強,實行優勝劣汰機制,不干預家庭農場的經營自主權。
示范家庭農場應符合“五有五化三效益”要求,即建設時“有規模、有標牌、有場所、有配套、有能力”,經營中實施“生產訂單化、管理科學化、營銷網絡化、技術標準化、產品品牌化”,最終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三同步。
(一)基礎建設“五有”標準。
1、有規模。本著適度規模經營的原則,其中,種植業:糧油集中連片規模在200畝以上,設施蔬菜(含瓜果、草莓、藍莓等)在30畝以上或露地蔬菜在100畝以上;畜牧業:生豬年出欄在1000頭以上,母豬存欄100頭以上,羊年出欄在500頭以上,奶牛年存欄5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100頭以上,家禽年出欄50000羽以上,蛋禽年存欄量10000羽以上;水產養殖業:大水面養殖600畝以上,連片精養魚塘養殖100畝以上;經果林業:葡萄、苗木花卉、甜葉菊、茶葉等在100畝以上;種養結合的綜合性農場在200畝以上;土地流轉年限5年以上。
2、有標牌。有工商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家庭固定從業人數不少于3人。有家庭農場標牌,有相關管理制度,制度要齊全,并懸掛上墻。
3、有場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場房、場地,有辦公場所,有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基本的辦公設備。
4、有配套。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生產基礎、配套設施,具備必要的農業機械,插秧、播種、收割等農業生產主要環節基本實現機械化。
5、有能力。家庭經營農場經營人員,須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能力,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有一定的資金積累和履約能力。
(二)生產過程“五化”標準。
1、生產訂單化。生產產品與超市、直銷中心、學校、機關食堂等有相對固定的銷售渠道,產品基本上實現訂單化生產。
2、管理科學化。有詳實的生產、銷售日記帳等財務檔案,有完整的生產記錄檔案。
3、營銷網絡化。建立家庭農場信息平臺,通過網絡發布供求信息,運用農業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服務生產全過程,提高生產經營水平。
4、技術標準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要求進行生產,有專業的農業技術人員指導,有條件的要制訂農場生產標準。
5、產品品牌化。積極開展品牌創建,有注冊商標,打造“一場一品”。有條件的,可申請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無公害產品認證。
(三)生產經營
“三效益”標準。
1、經濟效益。土地產出率、經濟效益提升明顯,家庭農場年純收入10萬元以上,家庭農場從業人員年人均純收入高于本縣農民人均純收入50%以上。
2、社會效益。對周邊農戶及家庭農場具有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并積極帶動周邊農民增加收入,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
3、生態效益。實現清潔生產,廢棄物集中清理,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實現經濟和生態的協調發展。
三、申報及認定程序
(一)申報。縣農業委員會是示范家庭農場創建活動的組織部門。各鄉鎮農經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家庭農場的推薦和申報。示范家庭農場,由家庭農場向所在地的鄉鎮農經站提出申請。鄉鎮農經站負責審核有關證件、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二)初審。鄉鎮農經站對家庭農場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組織人員進行實地初審,初審通過后,鄉鎮農經站簽署推薦意見,加蓋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公章后報送至縣農委。
(三)審定。由縣農委按照認定標準,組織驗收組,對申報示范家庭農場進行實地考察審核、綜合評價,提出評核意見。
(四)公示。經縣農委認定的示范家庭農場,將在示范家庭農場所在鄉鎮、村委會公開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期滿后,如社會各界沒有提出異議,將由縣鼓勵和支持家庭農場發展領導小組發文公布示范家庭農場名單,予以授牌。
四、申報材料
(一)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申報表(須蓋章);
(二)工商登記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家庭農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生產類型、規模、技術裝備、經營狀況、家庭收入及與之相對應的專業輔導員或農業技術員等;
(四)會計報表;
(五)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流轉土地流轉合同,養殖業的鄉(鎮)、村規模經營證明(復印件);
(六)注冊商標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家庭農場相關制度;(復印件);
(八)與超市、配送中心、企業存在產銷對接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九)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產品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十)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考評表;
(十一)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須一式兩份。
五、日常管理
對示范家庭農場實行動態管理,優勝劣汰,做到可進可出。凡被認定的示范家庭農場每年進行一次年審復查,在年審時達不到示范家庭農場條件的,取消示范家庭農場資格。年審復查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創建標準和申報及創建程序進行。
六、直接取消示范家庭農場資格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直接取消其示范家庭農場資格,并在3年內不得重新申報:
(一)經查實,在申報和審查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為的;
(二)因經營不良,資不抵債而破產或被兼并的;
(三)經營中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
(四)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規定要求按時提供年審材料,拒絕參加年審的。
七、政策扶持
縣政府每年選擇一定數量的示范家庭農場給予資金扶持,具體扶持數量和獎勵標準另行制訂,并優先推薦上報國家、省、市級示范家庭農場。
八、其他
(一)本辦法由定遠縣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發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1: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申報表
附件2: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考評表
附件1: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申報表
家庭農場概況
名稱(蓋章)
單位電話
傳真
地址
郵政編碼
投資人
籍貫
手機
主業及主要產品
注冊資金(萬元)
注冊商標
總收入(萬元)
銷售收入(萬元)
凈利潤(萬元)
家庭內從業人數(人)
產業類型
生產規模(畝、頭、羽)
鄉鎮農經部門初審意見:(蓋章)
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鄉鎮人民政府意見:(蓋章)
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縣農委審定意見:(蓋章)
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注:產業類型是指糧油、水果、苗木花卉、設施蔬菜、露地蔬菜、水產養殖、畜禽養殖、種養結合等。
附件2:定遠縣示范家庭農場考評表(總分100分)
申報單位:
項目
評分標準
分值
評審分
一、基礎建設“五有”標準
1、有規模。種植業:糧油集中連片規模在200畝以上,設施蔬菜(含瓜果、草莓、藍莓等)在30畝以上,露地蔬菜在100畝以上;畜牧業:生豬年出欄在1000頭以上,母豬存欄50頭以上,羊年出欄在500頭以上,奶牛年存欄1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100頭以上,家禽年出欄5萬羽以上,蛋禽年存欄量1萬羽以上;水產養殖業:大水面養殖600畝以上,連片精養魚塘養殖100畝以上;經果林業:葡萄、苗木花卉、甜葉菊、茶葉等在100畝以上;種養結合的綜合性農場在200畝以上(10分);土地流轉年限5年以上(5分)。
152、有標牌。具有工商部門辦理的營業執照(2分),注冊資金不少于10萬元(1分),家庭固定從業人數不少于3人(1分)。有家庭農場標牌(2分),有相關管理制度,制度要齊全(3分),并懸掛上墻公布(3分)。
113、有場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場房場地,有辦公場所(5分),具備電腦、電話、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基本辦公設備(5分)。
104、有配套。有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生產基礎、配套設施(3分),具備必要的農業機械,插秧、播種、收割等農業生產主要環節基本實現機械化(2分)。
5、有能力。家庭經營農場經營人員,須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能力(2分),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2分),具有一定的管理經驗(2分),有一定的資金積累(2分)和履約能力(2分)。
10二、生產過程“五化”標準
1、生產訂單化。生產產品與超市、直銷中心、學校、機關食堂等有相對固定的銷售渠道(2分),產品基本上實現訂單化生產(2分)。
2、管理科學化。有詳實的生產、銷售日記帳等財務檔案(6分),有完整的生產記錄檔案(6分)。
123、營銷網絡化。建立家庭農場信息平臺,通過網絡發布供求信息(5分)。
4、技術標準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要求進行生產(2分),有專業的農業技術人員指導(1分),有條件的要制訂農場生產標準(1分)。
5、產品品牌化。積極開展品牌創建,有注冊商標(4分),打造“一場一品”。有條件的,可申請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無公害產品認證(5分)。
9三、經濟效益“三效益”標準
1、經濟效益。土地產出率、經濟效益提升明顯(2分),家庭農場年純收入10萬元以上,從業人員年人均純收入高于本縣區農民人均純收入50%以上(3分)。
2、社會效益。對周邊農戶及家庭農場具有較好的示范作用,并積極帶動周邊農民增加收入,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5分)。
3、生態效益。實現清潔生產,廢棄物集中清理,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實現經濟和生態的協調發展(5分)。
鄉鎮農經部門初審人員簽名
縣農委審定人員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