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動網絡室內分布系統建設管理辦法
某某室內分布系統建設管理辦法
(試行稿)
根據某某移動網絡建設的總體指導原則,以及某某室內分布系統建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目的和意義
1、加快某某移動通信網絡的建設工作,提高重點建筑室內移動通信網絡覆蓋質量;
2、快速響應市場拓展及客戶服務的需求;
3、高效組織和管理室內分布系統建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質量;
二、職責分工
(一)計劃管理部
1、對網絡優化中心提交的項目請示進行審核,并對符合實施條件的項目進行批復;
2、對項目的設計進行審核及批復。
3、根據集團公司要求對項目進行報備。
(二)移動網絡分公司網絡優化中心
1、負責根據公司整體經營和網絡發展戰略,組織制定年度各期室內分布系統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公司審批;
2、負責根據公司統一要求編制項目的立項申請并報批;
3、負責根據項目批復,組織制定項目的一階段設計,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一階段設計的會審;
4、負責組織網絡優化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查測試,確定覆蓋范圍,提出覆蓋的初步解決方案,根據項目的批復規模納入建設項目;
5、負責按照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組織項目所需設備、主材料需求的制定,并提交公司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6、負責組織施工供方入圍工作;
7、負責制定項目管理辦法和項目質量控制標準,通過質量、成本、安全、進度、過程、環境等流程控制對建設項目實施統一管理;
8、負責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分公司、設計院、施工單位對室內分布系統的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9、負責組織室內分布系統竣工后的測試和優化工作;
10、負責組織維護單位進行工程驗收和資產交付。
(三)分公司
1、負責根據所轄區域業務發展需求提出室內分布系統建設需求,并將相關信息提交網絡優化中心;
2、負責根據網絡優化中心確認的室內分布建設項目范圍進行談址,并與業主簽訂供電協議和施工協議;
3、負責在入圍的施工供方中選定施工單位,并與施工單位簽訂室內分布系統項目集成合同;
4、負責綜合考慮管道、光纜、傳輸等配套資源,并組織施工單位現場勘查,制定室內覆蓋設計方案,提交網絡優化中心進行評審;
5、負責根據通過會審的室內覆蓋設計方案組織施工,督促施工單位按照進度要求完成建設任務;
6、負責參與室內分布系統建設工程的項目驗收和資產交付。
(四)移動網絡分公司網絡建設部
1、根據項目中提出的信源配置需求,進行設備上聯資源的擴容。
(五)移動網絡分公司運行維護部
1、參與項目驗收工作;
2、對已驗收項目中的設備進行資產接收。
(五)網絡建設部
1、參與室內分布系統解決方案的設計;
2、根據項目立項批復組織與室內分布系統相關的傳輸配套項目的實施工作。
三、工作流程
1、分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求提出室內分布系統建設需求,需要按照《某某室內分布系統建設需求信息表》(附件一)的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反饋給網絡優化中心接口人(聯系方式及反饋方式見附件五);
2、網絡優化中心根據需求信息進行現場勘測(勘查內容填寫《附件三:某某室內分布系統站點勘查信息表》)并將確認后的規劃站點情況將反饋分公司,反饋內容填入《某某室內分布系統建設需求回復單》(附件二);
3、網絡優化中心根據公司整體網絡發展戰略和投資規模,組織制定室內分布系統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公司審批;
4、網絡優化中心根據可研批復編制項目的立項申請并報批;
5、根據立項申請的批復內容,網絡優化中心組織制定項目的一階段設計,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一階段設計的會審;網絡建設部根據批復內容組織與室內分布系統相關傳輸配套項目的實施
6、網絡優化中心根據項目設計委托采購物流中心進行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的采購;并根據工程管理要求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和質量控制標準;
7、網絡優化中心負責組織涉及室內分布系統建設的施工供方的選取入圍工作。
8、根據項目設計確定的站點明細,分公司與業主洽談建設室內分布系統,并與業主簽訂供電協議和施工協議,根據公司合同審批流程完成協議的報備和審批;
9、分公司在入圍的施工供方中選定施工單位,并與選定的施工單位簽訂集成合同;
10、分公司組織施工單位對室分站點進行勘查,結合管道、光纜、傳輸等配套資源情況,制定室內分布系統的設計方案;
11、分公司根據總體進度向網絡優化中心提出設計方案會審申請(附件四:室內分布系統設計會審申請表),并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申請表提交網絡優化中心,網絡優化中心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設計會審;
12、分公司根據通過會審的室內分布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如因現場實際情況發生施工方案變更,需由分公司提出設計變更申請并報網絡優化中心審核;
13、工程竣工后網絡優化中心組織室內分布系統的測試和優化工作;并組織維護單位進行工程驗收和資產交付。
詳細流程圖如下:
五、說明
1、室內分布系統建設原則上不采用租賃業主機房的方式;
2、室內分布系統開通運行發生的電費按照與業主協商的標準確定,原則上應控制在1.2元/度以下;
3、談址補償費用建議參考如下標準:
(1)建筑面積小于2萬平米,3000元;
(2)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米小于5萬平米,5000元;
(3)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米小于10萬平米,8000元;
(4)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米,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