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郊區供電所防反送電管理辦法
為了維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利益,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確保我所職工的人身安全,現制定南郊供電所防反送電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1、認真清理,凡在我所轄區內有自備電源的用戶必須登記在冊;
2、加強培訓、宣傳工作。對有自備發電機的用戶,要定期與不定期組織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對操作方面要加強指導,防止發生誤操作事故,向電網反送電。同時要加強電力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要讓用戶了解向電網反送電的后果和嚴重性,讓用戶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
3、加強自備電源檢查工作。要經常開展自備電源的檢查工作,對未經供電部門批準、未簽定安全責任書擅自使用自備電源的用戶,一律對自備電源進行查處。
4、對使用自備電源,造成反送電事故的用戶要報呈當地政府安全部門給予嚴厲懲罰必要時依法采取停電措施;對反送電造成事故的用戶要上報上級電力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