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pjhyg"><sup id="pjhyg"></sup></menuitem>

      <nav id="pjhyg"></nav>
    1. 日本肉体xxxx裸交,岛国av无码免费无禁网站,性色a码一区二区三区天美传媒,在线观看精品视频网站,无码人妻系列,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蜜臀,视频一区视频二区卡通动漫,一区天堂中文最新版在线
      當前位置:1566范文網 > 企業管理 > 企業管理 > 管理辦法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3-11-04 18:30:05 查看人數:31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范圍內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特修訂**股份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特殊作業。

      (二)下列作業需申辦作業票

      1.工業動火作業:在公司內進行的電焊、氣焊、氣割、切割、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

      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進入設備內部;進入專用管道、地溝、地井、煙道;進行檢驗、檢測、維修、養護等。

      3.動土作業:公司內進行的內部地面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等。

      4.臨時用電作業:公司范圍內一切臨時用電的作業。

      5.高處作業:按照《高處作業分級》(gb/t3608-2008)標準規定的各種作業。

      6.吊裝作業:在企業內進行安裝、拆除、維修等作業。

      7.抽堵盲板作業:因檢修或其他作業須抽堵盲板的作業。

      8.公司內部規定的其他需辦理安全作業許可項目。

      第二章 管理部門與安全職責

      第三條 公司安全環保部是全公司特殊作業的管理歸口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本辦法制定、管理和監護公司的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二)負責本規定的監督和考核。

      第四條 生產協調部負責各項作業中的生產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負責認真貫徹、落實、執行本制度,保障各項作業安全實施。

      第三章 內容與要求

      第六條 各項作業必須辦理作業票。

      第七條 申辦作業票的程序

      (一)由作業所在單位提出指定專人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二)作業票由安全環保部及相關部門和主管領導簽發并進行監督,注重時效性。

      第八條 作業票的內容

      (一)作業票應注明作業內容和作業的起止時間。

      (二)應規定具體的防范措施和作業區域。

      (三)需通知的相關部門和具體的防護要求。

      (四)明確作業負責人和作業監護人。

      第九條 作業票的使用要求

      (一)嚴格遵守作業的起止時間,如超時應及時補辦相應手續。

      (二)對作業區域應有明確的警戒標識。

      (三)防范措施應告知所有作業人員,并按規定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品。

      (四)作業監護人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和做其他工作。

      (五)作業完成后應及時按規范標準清理作業現場,通知相關部門撤除警戒標識,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作業完畢。

      第十條 作業涉及到企業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時應進行風險評價和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第十一條 動火作業

      (一)公司工業動火等級劃分

      1.一級動火

      (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氣水罐等)、容器本體及附件動火;

      (2)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輕烴儲罐的動火;

      (3) 直徑大于426mm(含426mm)集輸氣管線、在輸油(氣)干線上停輸動火或帶壓不停輸更換管線設備的動火;

      (4)天然氣回收裝置及場內的加熱爐、蒸餾塔、分離器罐、換熱設備的動火;

      (5)天然氣壓縮機廠房、流量計間、閥組間、儀表間、天然氣管道的管件和儀表處動火;

      2.二級動火

      (1)原油儲量在1000m3~10000m3的罐區,圍墻以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本體動火;

      (2)容量小于5000m3儲罐、容器本體及附件的動火;

      (3)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輕烴儲罐的動火;

      (4)容量1000m3~10000m3原油庫的原油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動火;

      (5)汽車罐車油料灌裝油臺及卸油臺內外設備及管線上的動火;

      3.三級動火

      (1)原油儲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庫、集輸站圍墻以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動火;

      (2)容量小于1000m3(含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庫的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污油泵房的動火;

      (3)在生產區域內的油氣管線穿孔正壓補漏動火;

      (4)輸油(氣)干線穿孔微正壓補漏、腐蝕穿孔部位補焊加固的動火;

      (5)焊割盛裝過油、氣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質的桶、箱、槽、瓶的動火;

      (6)除一級、二級動火外其他油氣區生產和嚴禁煙火區域生產動火。

      4.如裝置、管道內有輕烴、凝析油,動火等級上調一級。

      (二)正常生產的裝置和罐區內,凡是可不動火的一律不動,凡是能拆下來的必須拆下移到安全地方動火。一般情況下節假日及夜間作業,非生產必需,一律禁止動火。緊急情況下經請示本級動火審批人批準同意后,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采取緊急動火措施,事后補辦動火作業手續及方案。

      (三)動火現場應按動火安全措施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車、消防及醫療救護設備和器材。

      (四)凡動火作業涉及其他特種作業的,必須辦理相應的作業票,嚴禁以《工業動火作業票》代替。

      (五)機具要求

      1.采用電焊進行動火施工的儲罐、容器及管道等應在焊點附近安裝接地線,其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施工現場電氣線路布局與要求應符合gbj5025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

      2.電焊機等電器設備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3.各種施工機械、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應擺放在動火安全措施確定的安全區域內。

      (六)含硫化氫或其它有毒氣體的場所應做好相應的防中毒措施,其中含硫化氫的場所具體執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預防硫化氫中毒事故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

      (七)動火作業隔離要求

      1.工業動火前應首先切斷物料來源并加好盲板,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后,打開人孔,通風換氣,經檢測氣體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如氣體檢測超過1h后動火的,應對氣體進行再次檢測,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2.與動火部位相連的油氣管線必須進行可靠的隔離、封堵或拆除處理。

      3.與動火直接有關的閥門必須掛牌標明狀態;需動火施工的設備、設施和與動火直接有關閥門的控制由生產單位安排專人操作和監護(可加裝安全鎖具),作業未完工前不得擅離崗位。

      4.動火施工區域應設置警戒,嚴禁與動火作業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動火區域。

      5.動火作業人員在動火點的上風作業,應位于避開油氣流可能噴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特殊情況,應采取圍隔作業并控制火花飛濺。

      (八)動火作業氣體測試要求

      1.需要動火的塔、罐、容器等設備和管線,清洗、置換和通風后,要分析檢測可燃氣體濃度,達到許可作業濃度才能進行動火作業。

      2.凡進入罐、塔、釜及其它容器內的有限空間動火,要采樣分析有限空間內氣體。氣體分析應包括可燃氣體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氧氣和氮氣濃度等,其可燃介質(包括爆炸性粉塵)含量必須低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氧含量15%~25%,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氣體樣品要有代表性(容積大的應多處采樣,根據介質與空氣相對密度的大小確定采樣重點應在上方還是下方)。分析結果報出后,采樣分析樣品至少要保留8h。出現異常現象,應停止動火,重新采樣分析。

      3.動火施工作業前,應對動火點及操作區域空氣中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動火施工作業中可燃氣體濃度應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若采取強制通風措施,其風向應與自然風向一致。

      4.在動火施工全過程中,動火監護人應跟蹤檢測可燃氣體濃度。

      (九)進入有限空間動火作業要求

      1.在油罐、塔、釜或其它存在可燃介質的有限空間內動火,在將其內部物料除凈后,應進行蒸汽吹掃(或蒸煮)、氮氣置換或用水沖洗干凈,然后打開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氣對流或采用機械強制通風換氣,嚴防出現死角。

      2.所有可能影響該有限空間的物料來源都應被切斷。

      (十)高處動火作業要求

      1.高處動火作業應具有有圍欄和扶手的固定作業平臺,并經專業人員確認;設立防落物設施;佩戴全身安全帶,使用自動鎖定連接、人造纖維繩索。

      2.高處動火(含在多層構筑物的二層或二層以上用火)必須采取防止火花濺落措施,并應在火花可能濺落的部位安排監護人。

      3.在架空管線及腳手架上施工的人員,應系安全帶。

      4.遇有五級以上(含五級)大風不應進行高處動火作業,遇有六級以上(含六級)大風不應進行地面動火作業。

      (十一)動火作業中的動土作業要求

      1.動土作業應完成以下作業危險分析:所有地下管道、電纜、光纜應確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應加以控制,進行必要的支撐以防滑坡。

      2.埋地管線動火施工,操作坑大小應根據實際情況(如管徑、埋深等)來確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應方便施工和動火作業人員逃生。

      3.在埋地管線操作坑內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應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安全繩。

      (十二)動火作業帶壓不置換動火要求

      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是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嚴禁在生產不穩定以及設備、管道等腐蝕情況下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嚴禁在含硫原料氣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險環境下的帶壓不置換動火。除做好安全措施、應急預案外,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還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時,該動火作業的審批人必須到現場負責動火作業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2.做好現場監護,必要時應根據安全措施要求請專業消防隊到現場負責監護。

      3.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前,該動火作業的審批人必須召集生產調度部門以及與動火作業有關的單位召開協調會議,必須確保在異常情況下能及時采取相應可靠的應急措施。

      4.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過程中,必須設專人負責監視生產系統內壓力變化情況,如壓力出現異常必須停止動火作業,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由動火作業審批人簽字認可,方可繼續動火作業,嚴禁負壓動火作業。

      5.動火作業現場的通排風必須安全可靠,以保證泄漏的氣體能順暢排走。

      6.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中,由管道內泄漏出的可燃氣體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無特殊危險,不宜將其撲滅。

      第十二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一)必須保證要進入的設備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關閉閥門、加水封等辦法代替)。并清洗、置換。作業單位要做好嚴密的勞動組織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由設備所屬單位對將進入設備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二)進入設備作業前,由設備所屬單位進行可靠的置換沖洗,確保清除干凈,取樣進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

      (三)特殊情況需在不置換的情況下進入設備短時間作業,必須由設備所屬單位第一負責人在作業票上簽字并親臨現場加強監護,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長管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以及其它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前應仔細檢查,確保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完好。

      (四)禁止用氧氣吹風。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

      (五)設備內作業必須設作業監護人,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絡。

      (六)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36v以下的安全電壓,如在潮濕場所內,照明燈具的電壓不得超過12v。

      (七)嚴禁在作業設備內向外投擲工具及器材。

      (八)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公司有關安全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須認真檢查,防止將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設備內。

      (九)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內無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十三條 動土作業

      (一)動土作業的范圍

      1.挖土、打樁、埋設接地極或鋪樁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

      2.挖土面積在2平方米以上者。

      3.利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

      (二)動土作業必須辦理動土作業票,不準以口頭形式傳達,否則,都按違章作業處罰。

      (三)動土作業票必須由所屬單位負責人辦理,必須經安全環保部審查批準。

      (四)所屬單位辦理動土作業票,應標明破土地點、范圍、深度、并畫上簡圖,附有文字說明。

      (五)如動土作業有可能影響到工藝管線、公用工程,必須由召集相關單位、部門共同確定動土安全方案。

      第十四條 臨時用電作業

      (一)非電工嚴禁進行包括拉接、拆除電焊機及其它電氣設備的電源線等的用電操作,必須由電工負責辦理。

      (二)檢修(大修)時,所屬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拉接、拆除臨時用電線,保證用電安全。由所屬單位負責人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

      (三)工期較長,需要多臺臨時用電器的作業項目,由電工班安排專人到施工現場拉接、拆除電線。

      (四)除臨時用電接線盤外,其它配電盤禁止拉接臨時用電。如特殊情況確需在工藝配電拉接臨時用電的,應經電工班班長同意。否則,不準接線。

      (五)臨時電源線不得搭靠工藝設備、管道等。

      (六)使用手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并配上觸電保安器,以防止觸電事故。

      第十五條 高處作業

      (一)高處作業的定義

      1.高處作業是指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2.墜落高度基準面是指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

      3.異溫高處作業是指在高溫或低溫情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高溫是指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其氣溫高于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2℃及以上時的溫度;低溫是指作業地點的氣溫低于設計計算氣溫5℃及以上的。

      4.帶電高處作業是指作業人員在電力生產和供、用電設備的維修中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方式,接近或接觸帶電體對帶電設備和線路進行的高處作業。低于表中距離的,視為接近帶電體。

      (二)高處作業的分級

      1.作業高度在2~5米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作業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作業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作業高度在30米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三)高處作業的分類

      1.特殊高處作業

      (1)在陣風風力為 6級(風速10.8米/秒)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

      (2)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

      (3)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

      (4)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

      (6)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帶電高處作業

      (7)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

      2.化工工況高處作業

      (1)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進行的高處作業。

      (2)在升降(吊裝)口、坑、井、池、溝、洞等上面或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

      (3)在易燃、易爆、易灼傷的區域或轉動設備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

      (4)在無平臺、無護欄的塔、釜、爐、罐等化工容器、設備及架空管道上進行的高處作業。

      (5)在塔、釜、爐、罐等設備內進行的高處作業。

      3.一般高處作業指除特殊高處作業和化工工況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

      (四)高處作業的管理

      1.進行高處作業的單位必須到安全環保部辦理高處作業票,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處作業票審批人員應赴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酒后人員等,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查驗高處作業票,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作業。

      5.高處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

      6.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

      (五)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1.高處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處作業票內。

      2.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

      3.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

      4.在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位置作業時,應事先與區域負責人取得聯系,建立聯系信號,并將聯系信號填入高處作業票內。

      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作業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7.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聯系。

      8.在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方式進行帶電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或穿均壓服。

      第十六條 吊裝作業

      (一)各種起重吊裝作業前,應由作業場所所在單位辦理吊裝作業票。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及車輛禁止入內。

      (二)吊裝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雪、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三)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時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四)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五)作業中,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起重吊裝指揮信號統一指揮。

      (六)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點,未經生產協調部審查批準,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七)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

      (八)起重吊裝作業現場如須動火,嚴格執行動火安全規定。

      (九)起重吊裝作業時,起重機具包括被吊物與線路導線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1kv以下的距離≥1.5m;10kv的距離應≥2m; 35kv的距離≥4m。

      (十)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十一)懸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第十七條 抽堵盲板作業

      (一)設備所屬單位結合檢修計劃,根據安全需要和生產工藝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檢修前兩天報生產協調部和安全環保部各一份。設備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抽堵盲板方案的正確性負責。生產協調部和安全環部負責對方案審查,如需改動應及時通知制訂方案的單位修改。

      (二)抽堵盲板前必須辦理盲板抽堵作業票。抽堵盲板計劃由設備所屬單位車間主任初審,所屬單位終審,由當班值班長持抽堵盲板計劃安排實施。

      (三)所屬各單位車間抽堵與公共系統相連接的盲板,實施時必須經生產協調部批準。

      (四)抽堵盲板作業結束后,車間安全員或當班值班長要現場驗收,并將驗收情況填寫在作業證上,作業結束后作業證交車間安全員存檔。

      (五)要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還應視需要增加墊子。加盲板應緊固好。

      (六)值班長必須把抽堵盲板情況嚴格交接班,并填入交接班記錄。

      (七)視需要準備好相應的防護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工具。如在可燃可爆介質使用鐵制工具,應涂抹黃油,以免在作業時打出火花。

      (八)抽堵盲板的管道內的溫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溫、腐蝕等介質的管線抽堵盲板,都必須在完全卸壓后進行。真空管線抽堵盲板前必須調到常壓。

      (九)需照明時,應采用36伏以下安全燈具。如在高處作業,還必須執行高處作業有關規定。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有關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相關規定相抵觸,按國家和上級部門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范圍內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特修訂**股份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推薦專題

      相關特殊作業安全信息

      •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11篇范文)
      •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11篇范文)74人關注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范圍內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特修訂**股份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 ...[更多]

      •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31人關注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范圍內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特修訂**股份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 ...[更多]

      •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十篇)
      • 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十篇)19人關注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范圍內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防止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特修訂**股份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