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房地產公司統計管理辦法
統計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了有效地、科學地組織統計工作,保證統計資料的準確性與及時性,發揮統計工作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統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實行統計監督。
3、公司實行按業務部門歸口負責的統計原則,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協調統計工作。
4、統計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各部門統計人員(包括兼職)調(變)動工作時,事前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向財務科主任簽字,必須有適合的人員接替其工作。
(二)統計報表的管理與分工
1、凡國家統計局、地方統計局和公司主管部門頒發的一切報表,由財務部根據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定編制責任部門。如報表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而又無適當部門負責時,由財務部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協商編制。
2、公司對外統計報表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能作為正式報表。
3、報表如有個別項目需要修改時,由制表部門做修改后備案,不必再辦理審批手續。
4、各種定期報表由各填制部門分別保管。
5、為確保統計報表數字的正確可靠,各部門經理應對報表進行認真審核。
(三)統計資料的提供、積累和保管
1、各部門對外提供統計資料,公布統計數字,一律以本公司統計人員所掌握的統計資料為準,以變克服使用統計數字混亂現象。
2、各部門應將統計資料采用卡片或臺賬形式,按月、季、年進行整理分類,以方便使用。
3、各部門編制的統計臺賬和加工整理后的統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遺失。對已經過時的統計資料,如認為確無保管價值,應呈公司領導審核,并經財務部及各部門統計人員會簽后,方可銷毀。
(四)統計數字差錯的訂正
1、統計資料發出后,如發現錯誤,必須立即訂正。
2、重大差錯必須以書面形式訂正,并填報《統計數字訂正單》(附后)
3、統計數字訂正單
報表名稱:受表單位:編號:
頁次
欄次
行數
原列數字
訂正數字
訂正原因
主管:經辦人:年月日
(五)統計工作的交接
1、統計人員調動時必須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在未辦理完畢以前,原任統計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更不得因工作調動而影響統計工作的正常進行。
2、統計人員調動時,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將經辦工作情況全面地向接替人員交代清楚;
2)培訓接替人員的業務,使其能獨立工作;
3)所有統計資料應一一造出清單移交。
(六)統計紀律
1、各部門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統計制度規定提供統計資料,不準虛報、瞞報、遲報和拒報。
2、屬于保密性質的統計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嚴防丟失,提供時應征得公司領導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