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城物業小區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
花城小區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
1.目的:
規范停車場的管理,明確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有效監督停車場收費。
2.范圍
適用于**花城服務中心
3.職責:
3.1安全主管負責停車場票據、收費監督管理;
3.2安全督察負責停車場發票、停車費領取交納、收費管理
3.3安全班長負責停車現場實際操作管理;
3.4服務中心出納負責票據管理;
3.5收費崗安全員負責停車費收取、必開發票管理。
4.方法和控制過程:
4.1安全督察負責到服務中心出納處按編號領取、交納停車場發票,并對數量進行登記、注銷;
4.2停車場發票要有連續編號,安全班長每日領取發票按回繳費用數量簽領,節假日由安全主管負責領取一定數量發票備用,收費安全崗位存放的發票不超過5本;
4.3停車場收費崗人民幣存底數量150元整,作為收費備用金;
4.4停車場收費崗每用完一本發票,收費崗安全員須向安全班班長上繳,由安全班班長連同發票存根上繳到出納處,由出納員核對并登記票據和存根,當事人簽名認可;
4.5收費崗安全員收取停車場服務費必須遵循收取費用開出發票的原則,收費不開出發票屬貪污行為并受嚴厲處理;
4.6收費崗安全員值班期內不得帶個人私款,如有帶款須在值班前上繳班長代保管;
4.7停車場按照政府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進行收取服務費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在《未收費車輛登記表》上作詳細記錄,并請車主或上級簽名確認;
4.8執行公務的警車、軍車給予方便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
4.8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時對不愿收取發票的車主,應明示公司的規定,請車主自行處理或當車主面銷毀,嚴禁收費不給發票的行為,一經查處按貪污票款嚴肅處理;
4.9收費崗要嚴格按照崗位操作程序進行收費開票,注意使用禮貌用語,收票'請'字當頭,給票'謝'字不離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