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鐵土建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地鐵土建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辦法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天津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標(99)79號'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通知'(編號jgj59-99)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工程建設中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2)按照安全作業規范針對本工程項目的特點、性質、規模以及施工現場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組織落實各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3)進入工地后明確落實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根據建設部辦公廳2000年10號文件要求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包括獎懲制度);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單位內部和施工責任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和自我保護的宣傳教育;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對于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天津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禁止實習、學習人員現場作業。嚴格執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
6)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原則加強對施工責任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7)主動接受發包人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指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發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組織的活動要積極貫徹實施和參加。對發包人給予因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理如有異議可要求復核。
8)因疏于管理違章違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的,在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嚴格按安全事故上報的規定時限向發包人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