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貨贈品管理辦法
百貨商廈贈品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贈品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贈品由企劃課設立專門倉庫保管。
三、贈品管理須建立詳細目錄,隨時更正數量,以便核對稽查。
四、在促銷活動中,贈品的領用僅限于活動組人員領取,并由主管簽字核準,領用時填寫相應的領用單。
五、新贈品入庫,須填寫相應的庫存登記單,見建立贈品明細目錄表。
六、贈品保管人員須于每周末匯總贈品明細目錄,以便及時領用,贈品發放人員須于每周末匯總贈品使用情況,以便核對。每次活動結束后,須將當次活動的贈品發放情況匯總,并報公司主管審批。
七、贈品發放人員須謹慎處理贈品的發放,活動期間,贈品如有遺失或損壞,將由發放人員負責賠償。
八、贈品的發放對象只針對前來商廈購物的顧客,商廈當值人員不得在上班期間購物并領取贈品。
九、贈品發放人員不得利用職權隨意發放贈品,一經核實,以偷盜處理。
十、贈品非質量問題不得退還,如遇特殊情況,由主管批準后方可處理。
十一、活動期間購物累積獲取的贈品,在出現商品退賠時,贈品須及時收回。
十二、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