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道局腳手架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管道局腳手架施工作業安全管理,減少發生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結合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均是金屬腳手架作業活動,包括搭建、拆卸、移動、提升、改建和使用腳手架。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管道局所屬各單位、直屬機構、各工程施工項目部及為局服務的分包商。
第四條? 術語和定義
(一)腳手架:一種臨時搭建的、可供人員在其上施工、承載建筑設備和物料的平臺。
(二)安全爬梯(斜道):附著在腳手架或建筑物上的供人員行走和運送材料的通道,分為人行斜道和運料斜道。
(三)技術負責人:熟悉腳手架標準,經過腳手架搭設專業培訓取得資質,能夠識別腳手架作業中的風險,并經過授權的人員。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各單位應根據本辦法制定腳手架作業管理程序或實施細則;施工生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并進行培訓、監督和考核;安全部門提供支持和指導。
第六條? 員工接受腳手架作業培訓,執行腳手架作業安全管理程序,參與腳手架作業的審核,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七條? 腳手架作業單位
(一)腳手架作業施工方案必須由取得資質的技術負責人批準。
(二)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作業。
(四)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搭建過程中全程進行監督檢查。
(五)為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作業人員
(一)按要求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二)嚴格按照方案的要求進行腳手架作業。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九條? 基本要求
(一)腳手架搭設作業單位應具有腳手架作業相關資質。腳手架作業人員應經過培訓并具有相應資質。
(二)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允許進行腳手架作業。
(三)腳手架作業實行作業許可,應辦理作業許可證,腳手架作業許可證見附件。
(四)設計人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方案交底,使作業人員了解腳手架搭設作業技術要求、存在危害,確保作業人員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五)腳手架作業前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具體執行《管道局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辦法》。工作前安全分析時應考慮但不限于:
--高處作業;
--現場存在的電力線或工藝設備;
--危險區域劃分;
--作業環境;
--鄰近工作人員的相互影響;
--腳手架基礎或鄰近區域挖掘作業的影響;
--氣候的影響。
(六)腳手架管理實行綠色和紅色標識:
--綠色表示腳手架已經過檢查且符合設計要求,可以使用;
--紅色表示腳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設或待拆除,除搭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第十條? 腳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動、改裝
(一)腳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動、改裝作業應在作業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現場指導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