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
安全管理是企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包含施工現場的全過程、全方位和全體人員。施a現場作業多為露天、高處作業,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較差,不安全的因素隨著π程形象進度的變化而不斷變化,規律性差、隱患多。安全對企業來說它既是效益又是生命線,囚此,施π現場的安全管理日益成為建筑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陶重中之重。
一、實行硬件設施標準化,以堅實的硬件來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和文明
所謂施工現場的硬件包擂施工現場的各種臨時設施、安全防護設施,以及各種機械設備。由此構成了倮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基礎鏈,它有力地保障了現場沲a的安全文明。如果這條基礎鏈的任何一個零部件未達到標準,將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作業埋下隱患,威脅著施正生產的安全運作。已出現的安全事故表明,95%以上與硬件設施的缺陷存在必然的關系,因此,施工現場必須重視硬件建設的標準化。
施工:現場硬件設施標準化是指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配備均達到國家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它能直接展示一個建筑企業的實力和素質,將對廣大職工產生一種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勵著職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潛意識和自信心。
03年,我們江蘇南通三建集團在山東省檢察官學院綜合項目施正中,一進場即嚴格按公司jsntsj/qms程序文件規定的標準,大到現場布置,小至每一份機械設備臺帳表,對每一個單項進行認真規范、配備、運作到位。從而,自開工到竣1:驗收,施工現場未發生過一起安全事故,無論各級主管部門明查暗訪,還是企業自身陶日常自檢,始終保持了良好狀態,被樹立為山東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這是下個成效卓著的例證。
二、強化思想教育口充分發搏職工在安全文明生產中的主力作用
1.強化“三級”角色認知教育。首先是項目經理,要清醒地認識到自己負有總攬施正現場的責任,必須重視帶頭抓、示好范。當安全生產需要親自介人的時候,應毫不疑遲地介入;當安全生產需要資金投人時,應予拍板開綠燈;當安全生產與工程進度出現矛盾時,應安全第一,當機立斷使進度讓路。
其二是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認清帛己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和要求,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走過場。尤其要堅持深人仔細地搞好職工的“進場、經常性和班前”三項教育。
其三是一線操作員工,要教育他們充分認識對自身崗位的安全文明生產負有當事人的直接責任,使之時刻牢記崗位之責,繃緊安全之弦,嚴守操作之規。切忌由于有過硬的硬件設施保障而放松自我保護,小視操作規程而盲目蠻干。
2.強化施工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技術及常規知識的學習訓練。根據建筑施工的特點,定期的組織相關人員采取多種形式,進行“一標五規范”相關內容的強化學習和演示。提高一線職工的自我保護和防范的能力,筑好職工自我保護的最后一道防線。
此外,還要加強對職工自己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的“三不傷害”和堅持按章作業、堅定按章指揮、堅定勞動紀律的“=堅ⅲ人文教育。
第2篇 基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1.施工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執行國家部、省、局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實。
2.施工隊針對施工實際情況制訂出安全生產各項具體措施,在施工設計中要有安全的內容,并要根據施工中發現的問題不斷補充完善。
3.施工隊進場前必須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包括架空線路和地下管網)進行調查,在確認符合施工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場施工。
4.開工前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安裝好的設備、設施、材料堆放等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經檢驗合格方可開工。嚴禁違章指揮、違章冒險作業。
5.開工前,現場負責人要向場內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6.施工過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要建立工地領導值班制度,負責現場生產、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記錄。
7.現場所有機械傳動部位裝設防護欄(罩)、危險部位、地段應設欄桿,懸掛警告、警示標志。
8.經常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工人進行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特殊工種必須經專門教育培訓,持證上崗。
9.搞好文明生產。各種設備、設施安裝牢固平穩,材料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場內廢料要及時清理。
10.工地用電嚴格按照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嚴禁在高壓電網下作業和進行鉆塔整體搬遷。
1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嚴格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當地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制度。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
㈠ 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程、制度,堅持“五同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中的各項責任、制度。
3.組織和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定期向職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4.嚴格執行用工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和職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管理問題和事故隱患,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限期整改。
6.遵守當地施工管理規程、制度,搞好文明生產。
7.發生工傷事故按有關規定要求,做好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過”。
㈡ 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同項目經理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施工安全技術的直接責任人。
2.根據工程項目規模、特點,組織編制和審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
3.在向各部門、人員交底施工技術時,要同時交底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檢查落實。
4.在推廣使用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時,應制定出安全防范技術措施。
5.參加工地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發現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督促整改。
6.按照上級的布置,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現場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第3篇 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總則
舊城改造項目部所有的施工現場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工作。
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作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指揮者強行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應追究指揮者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械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拋物件。
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4篇 施工現場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為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絕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類機動車輛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產,結合我單位及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 項目工程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以及單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并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置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 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電纜,應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并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和行人來往頻繁的道路應設置臨時交通指揮。
3. 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應施工需要臨時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后方可占用。
4. 道路兩旁堆放的設備材料要距離道路2m 以上,跨越道路拉設鋼絲繩或架設電纜時高度不得低于7m。
5. 施工用的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除發給的年審證外,還應持有經公司安全部門考核的司機上崗證,司機必須持“三證”上崗。
6.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還需持省市安全部門簽發的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證。
7. 項目工地內各種機動車輛限速行駛
1) 機動車輛進出裝置大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行10-15km/h。
2) 運輸危險物品的機動車和進出裝置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裝危險物品的車輛還必須掛“危險品”標志牌。行車過程中,保持安全車速和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8. 機動車輛載貨規定:
1) 不準超過駕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2) 散裝及粉狀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蕩、到處飛物、滴漏在車外,必須用帆布等封蓋嚴密。
3) 貨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按額定人員定座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部、腳踏板、葉子板等處)不準載人。
9. 施工作業現場及機械設備附近不準停放自行車、三輪車、自行車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10. 吊車在吊裝作業時,360 度旋轉區域和吊車扒桿底下禁止站人。
11. 吊裝作業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
12. 機動車進出本市,必須辦理長途車會簽制度,由項目經理簽發。
13、為提高機動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現場交通安全,對施工項目部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實行獎懲制度。對全年安全無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給予獎勵;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除承擔事故賠嘗責任外還要給予經濟上的處罰,造成重大、特大人員傷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機關處理并強制解聘駕駛人員等。
第5篇 建筑施工現場六項安全管理措施
一、十項安全措施
1、按規定使用“安全三件寶”;
2、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3、塔吊、人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4、配電線路架設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5、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6、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8、在建工程的“四口”、“五臨邊”,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或帶釘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應有警示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二、 建筑施工現場的防火措施
建筑工地火災的主要特點是: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多,施工工地臨時線路多、容易跑電,人員素質低,缺乏應有的防火常識。
針對建筑施工中的火險特點,應該加強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對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進行合理規劃,劃分明確的用火區,對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和管理,并建立各項防火安全規章制度,購置消防器材,設置消防水源等,并在施工工地設置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車輛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暢通。對于臨時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
同時,要采取切實的防火措施:
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將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等和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結合考慮;
2、做好消防宣傳,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和消防制度牌;
3、對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工種,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
4、施工現場消防車道,必須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暢通無阻;
5、現場應有消防水源。消防水管直徑應大于100毫米或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
6、建立義務消防隊伍,對義務消防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和教育。
三、施工中防止物體打擊
主要措施:
1、高空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放入工具袋內或工具箱內,不得隨意亂放;
2、不準上下投擲材料,工具等物件;
3、盡量避免上下垂直作業。分層作業時,應設置隔離設施;
4、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安全帽。
四、“三寶”防護措施
建筑施工“安全三件寶”指的是現場施工作業中必備的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正確使用“三寶”防護措施,應做到: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帽襯和帽殼之間應保持4-5厘米的間隙,并系好帽帶防止脫落;
2、凡在2米以上懸空作業的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若懸空作業點沒有掛安全帶的條件時,應該設置安全拉繩或安全欄桿等;
3、懸空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置安全網。
五、“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是指:在建筑施工中為了有效地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發生,凡在樓梯口、電梯口(包括垃圾口)、預留洞口,必須設置欄桿或蓋板、架設安全網;正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必須搭設牢固的防護棚。在施工過程中,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面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臺的外側邊等,必須設置1.2米高的兩到防護欄桿、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
六、建筑工地防雷保護
雷電產生的沖擊電壓可達數十萬至數百萬伏。高層建筑物施工工地由于四周的起重機、井字架,門式架、腳手架矗立很高,易遭雷擊,更應做好防雷保護工作。
第6篇 建設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現代牧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管理,防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凡在現代牧場(集團)有限公司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遵照本暫行規定。
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防火安全措施費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規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用,做到費用專款專用并建立臺帳;
(二)成立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隊;
(三)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崗位職責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確定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負責人;
(四)定期對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五)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立防火安全應急救援系統,編制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六)檢查落實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作業區的防火安全措施、設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和臨時消防給水系統;
(八)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五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全面負責,分包單位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管理。
總分包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防火安全管理范圍,并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建設規劃中心工程項目部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將防火安全措施費列入安全生產措施費;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單獨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產措施項目清單;
(二)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按規定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費,確保專款專用;
(三)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參與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根據工程施工的不同階段,協同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檢查;
(五)發現一般火險隱患時,應當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發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當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
(六)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監理單位應當依法承擔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職責:
(一)負責監督檢查防火措施費用投入和使用情況,審查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審批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應急救援預案;
(二)當施工單位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時,進行旁站監理;
(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防火安全生產責任,檢查施工現場各項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違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規程行為的,應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發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應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作業,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無效或整改不力時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八條: 臨時消防車道的寬度應不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距在建建筑外墻宜大于5米。當臨時消防車道上空遇有障礙物時,路面與障礙物之間的凈空不應小于4米。臨時消防車道要確保暢通,在臨時消防車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車輛。
第九條: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臨時消防給水系統須配置加壓設備,加壓設備應不少于兩臺(一用一備)。加壓設備選型應根據用水量及總壓確定;
加壓水泵的流量,對多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18立方米;對高層建筑每小時應不小于36立方米;
建筑物高度為24-40米、40-80米、80-120米時,相應的加壓水泵揚程應分別為40米、60米、95米、150米;
加壓水泵應采用自灌式吸水,其電源應采用專用供電回路,加壓水泵每個月應試運轉1-2次;加壓水泵控制箱應靠近值班室,值班室應有專人值班;
(二)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每支水槍的有效射程應不小于13m,系統最高點自救水槍接口處的水壓應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三)系統總進水口即加壓設備出口處應安裝止回閥,止回閥后設一個消防結合器及卸壓裝置,結合器高度為1.1米;系統最高點應安裝一個壓力表;
(四)住宅和廠房工程每層應設有消火栓。在保證通道暢通的條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廠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設一個消火栓。消火栓宜選用帶消防卷盤(jps0.8-19膠管長25米)的sn65室內消火栓。消火栓應布置在發揮其最大作用半徑的位置,壓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應設減壓孔板;
(五)消防立管管材應選用鍍鋅鋼管,不得采用塑料管;當建筑物高度超過30米時,消防立管管徑應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墻柱敷設,布設位置應保證消防車能夠靠近;
(六)消防水源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層(24米以內)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6立方米,高層(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應不低于1.2米;臨時消防用水的總管管徑應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應定期檢查,水量應有保證,消防水池內泥沙、雜物應及時清理;
(七)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應與工程主體施工同步進行,每一層系統安裝完畢都應進行水槍試射,檢驗水槍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統應考慮分區設置。
第十條:施工現場入口處、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建立使用明火及電、氣焊作業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施工現場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各動火作業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進行電、氣焊作業的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
第十二條: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周圍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險物資,并按規定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應負責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在高處實施電、氣焊切割作業時,必須對作業的周圍和下方實施防護遮擋,焊渣應有容器接裝;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第十三條: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高層建筑應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網。凡是不符合規定的安全網,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電工應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從事作業。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施工現場動力線路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設置,并分別安裝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定:
(一)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必須建在合適的地點;
(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必須綜合考慮防火要求,明確劃分出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區和禁火作業區;
(三)易燃易爆物品應當按其性質專庫分類儲存,庫房應采用阻燃材料搭設,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高熱強光源燈具,臨時用電應符合防火規定;
(四)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應不小于5米,氣瓶與明火作業距離應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對施工產生的刨花、鋸沫、油漆下腳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專職安全員應當督促作業人員及時進行清理,集中場地臨時存放、統一處理,嚴禁焚燒,臨時堆場需設立防火標識,配置防火設施。
第十七條:施工現場滅火器材的配備應當依法遵守下列規定:
(一)作業層動火處、辦公區、臨時宿舍、食堂、倉庫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應配備2個10升的滅火器;
(二)臨時木工場、油漆間、配電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應配備1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三)滅火器必須設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確保處于有效狀態;
第十八條:臨時宿舍、辦公用房等臨時設施設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施工現場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必須在空曠地帶獨立設置;
(二)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間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至少開設一門一窗;
(四)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內電氣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安裝,嚴禁亂拉接電線和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五)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食堂和吸煙室,食堂嚴禁設置在建建筑物內,不得與臨時宿舍、辦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條: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警,并向施工單位負責人報告;施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本單位的防火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施救,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瞞報、謊報。
第二十條:建設規劃中心項目部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火險隱患時,應依法及時處置。
第二十一條本暫行規定自2023年4月15日起執行。
建設規劃中心
2023年4月9日
第7篇 煤礦企業優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應如何加強
安全生產是煤礦企業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永恒主題,是企業獲得最佳經濟效益的基本保證,煤礦企業要改善和優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狀態,創造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條件,形成安全生產管理良性循環機制,有效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控制和減少安全隱患和不利的現場安全生產環境因素,確保長效久治和持續改進的各項制度落實,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生產才能實現規范化、科學化、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筆者在煤礦工作了二十五年,擔任過掘進隊隊長、生產技術部部長,現任黃陵礦業集團公司駐黃陵一號煤礦安全監察處處長,就如何優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探討。
一、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辦事,建立長效管理體制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投入。對所承擔的工程進行定期、不定期和各專項安全檢查。
煤礦企業的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擔任,對企業的安全負全責,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度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經費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煤礦企業要和區隊主管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職責。對職工也要簽訂相關協議。對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應給予批評教育、處分直致追究刑事責任。
二、領導重視,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
促進和實施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企業領導重視是關鍵。要使安全達標從“要我達標”的被動性轉變為“我要達標”的主動性,不僅要是全員了解和認識安全生產標準管理的重要性,不僅要靠自我調節和觀念轉變來增強安全意識;更需要企業領導的果斷決策和精心策劃。企業強化安全管理應采取的措施是:
1、企業制定年度安全目標,對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實行安全考核,獎罰分明,充分發揮激勵機制的作用。
2、針對各工程的性質和安全風險大小,落實安全生產所需輔助運輸與經費,做到專車專用、專款專用,不得挪作它用,嚴格把關并加以控制。
3、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技術措施,各類井下特殊作業或專項工程施工前安技措的編制和審批,從源頭上抓起,保證安全措施的落實。
4、把好六個關口。一是加強教育與培訓,對新進煤礦的職工由礦、區隊、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通過考試合格后方可入礦工作,同時與班組簽定“師帶徒”協議,做到每人持證上崗,“教育領先,交底在前”的原則。二是班前會關口,開好班前安全會,強調安全操作規程,使安全意識在職工心中腦中,做到我要安全,我會安全,每班班前會要對職工進行每日一題的安全技術操作培訓、考試的同時,發現職工為“不安全人員”不得入井作業。三是入升井關口,入升井人員必須遵守先檢身再考勤的清點人數制度,使每個入井人員自身先安全。四是施工現場“三員簽字”與“四位一體”制度的逐條落實關口。五是安全檢查關口,企業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定期與不定期安全檢查和開展“零點行動”活動,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從重、從嚴、從快處理。六是安全宣傳關口,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如安全知識競賽、百日安全活動等,使企業安全管理工作和職工安全素質均得以提升。
第8篇 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組織管理網絡
1、施工現場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并設置專職安全員。
2、成立以項目經理為主的、有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并組成安全管理網絡。
3、要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在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及班組貫徹執行安全制度的情況,并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4、工地還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5、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情況。同時,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6、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總包單位應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管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7、各分包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8、在同一施工現場,由建設單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單位除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外,還應服從現場總負責施工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9篇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措施范本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措施
1、現場安裝的電器必須符合標準,不懂電氣的人嚴禁擅自操作,做到裝置安全,拆卸徹底,檢修及時,使用正確。
2、對于施工用電的設置配電箱離地不低于1.4米(中心點與地面),并做到接地、防水防潮,采用絕緣線路,并且動力與照明分道,機械設施有接地接零裝置。
3、現場照明要固定,高度要大于2.5米,燈頭和插座要接入相應的線路,嚴禁用插頭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電線嚴禁拖地、漫水、纏繞鋼管腳手,以及在線上敷設曬衣等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行為。
4、電氣設備嚴禁帶病或超負荷運轉,檢修時要斷開閘刀,切斷電源,掛上警告牌,并有專人負責看護。
5、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驗的嚴禁使用,上班時要進行電氣檢查,下班時切斷電源,關門上鎖。
6、所有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有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氣的檢修必須有專職人員完成,落實專人負責制,對用電設備每月檢查一次。
7、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做到安全到位、到人,杜絕觸電安全事故的發生。
8、各種電器機械設備有專人管,各種接電裝置,要安全可靠,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9、井架、塔吊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物和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4歐姆。
10、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和碘鎢燈。
11、開關箱、電器旁不得使用煤爐及其他明火。
12、定期測量各種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做好記錄,如有不符及時調整。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與作業的安全常識
1.我國安全生產的管理體制是哪五句話?
答:企業負責、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思想、知識、技能三方面的教育。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還包括有:事故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新工人的三級教育、施工人員的進場教育、節假日前后的教育等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施工現場目前執行的安全方面的規范有哪些?
答: 原為一標準三規范,一標準是《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貝j59-99);
三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龍門架及并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
從今年起又增加了二個規范: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28-2000)。
4.《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施工安全部分由哪幾個規范組成?共有多少條?
答:由(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2)建筑施工高處作業;(3)建筑機械使用等三個安全技術規范中相關要求組成。 三部分共計164條。
5.對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有何要求?
答:jgj59一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針對工程特點、施工方法、機械的配備,按國家、行業頒發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標準、技術規范,編制具體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6.對安全交底有何要求?
答: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在工程施工前,應由施工負責人、技術部門對生產班組進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交底,交底應突出危險因素的控制措施,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應雙方簽字認可。
7.建筑行業有幾大傷害發生率較高?安全施工要杜絕哪“三違”?
答:五大傷害發生率較高,分別是:
(1)高處墜落;
(2)觸電事故;
(3)物體打擊;
(4)機械傷害;
(5)坍塌事故。
安全施工要杜絕的“三違”是: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8.防止施工坍塌事故有哪些要求?
答:(1)必須規范編制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由施工單位各部門會審后經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2)技術負責人必須劉·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明確現場施工安全負責人。
第11篇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安全管理
1.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設置
(1)設置原則。現場應設總配電箱(或配電室),總配電箱以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以下就是用電設備。
施工現場的照明配電宜與動力配電分別設置,各自自成獨立配電系統,以不致因動力停電或電氣故障而影響照明。
(2)位置選擇與環境條件。總配電箱是施工現場配電系統的總樞紐,其裝設位置應考慮便于電源引入、靠近負荷中心、減少配電線路、縮短配電距離等因素綜合確定。
分配電箱則應設置在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
開關箱與所控制的用電設備的距離應不大于3m。
配電箱、開關箱的周圍環境應保障箱內開關電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電箱、開關箱周圍的空間條件,則應保證足夠的工作場地和通道,不應放置有礙操作、維修和對電氣線路有操作損傷的雜物,不應有灌木、雜草叢生。
2.配電箱與開關箱的電器選擇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應能保證在正常或故障情況下可靠地分斷電路,在漏電的情況下可靠地使漏電設備脫離電源,在維修時有明確可見的電源分斷點。為此,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器選擇應遵循下述各項原則:
(1)所有開關電器必須是合格產品。不論是選用新電器,還是使用舊電器,必須完整、無損、動作可靠、絕緣良好,嚴禁使用破、損電器。
(2)裝有隔離電源的開關電器。
(3)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與配電線路一一對應配合,作分路設置。
(4)開關箱與用電設備之間應實行“一機一閘”制。
(5)配電箱、開關箱內應設置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安全可靠(一般額定漏電動作電流≤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0.1a.s。),并有合適的分級配合。但總配電箱(或配電室)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最高應限制在30ma·s以內。
第12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
1.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1)管生產的同時管安全(2)明確安全生產的管理的目標(3)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4)堅持四全動態原子(5)安全管理重在控制(6)在管理中發展、提高
2.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3. 《安全生產法》中提供了四周監督途徑,即公會民主監督、社會輿論監督、公眾舉報監督合社會服務監督。
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5. 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6. 項目經理的責任: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整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對所管轄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7. 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責任: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8. 施工員的責任:對所管轄單位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9. 安全員的責任:對項目的安全生產負檢查、監督責任。
10. 安全施工方案編審制度:(1)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有安全技術措施(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 經審批后才能實施施工(3)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應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1. 安全技術交底的基本要求:(1)安全技術交底要分級進行(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全方位(3)安全技術交底應實施簽名制度
12. 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1)及時發現和糾正不安全行為(2)及時發現不安全狀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本質安全制度(3)及時發現合彌補管理缺陷(4)發現潛在危險,預設防范措施(5)及時發現并推廣安全先進經驗(6)結合實際,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13. 安全事故處理的原則:安全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原則(1)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2)事故責任者合員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3)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4)沒有制度防范措施不放過。
14. 在基坑內,無論是在坑底作業,或者攀登作業、懸空作業,均應有安全的立足點和防護措施。
15. 軟土地區深基礎的主要支護形式:板樁擋土結構、重力式擋墻結構、柱立式擋土結構、地下連續墻支護結構、基坑土釘支護
16. 基坑支護施工的監理測內容包括:1)擋土結構頂部的水平位移合沉降2)擋土結構墻體的變形3)支撐立柱的沉降4)周圍建筑物的沉降5)周圍道路的沉降6)周圍地下管線的變形7)坑外地下水位的變化
17. 豎向模板和支架的立柱部分安裝在基土上時應加設墊板,且基土必須堅實并有排水設施
18. 模板上得施工荷載應進行設計計算。
19. 各種模板在露天存放時,其下應殿高30cm以上,防止受潮。
20. 拆除模板應按方案規定的程序經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拆除大跨度梁支撐柱時從跨中向兩端對稱進行。
21. 立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70mm在,縱向水平桿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于80mm。
22. 同一腳手架中,不得混用兩種質量標準的材料,也不得將兩種規格鋼管用于同一腳手架中。
23. 門式腳手架施工荷載:結構架為3kn/㎡,裝飾架為2kn/㎡。施工時嚴禁超載使用。
24. 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其臨邊應設置防止人及物體滾落基坑的措施并設警告標志,必要時應配專人監護
25. 臨邊防護用的欄桿是由欄桿立柱和上、下兩道橫桿組成,上橫桿成為扶手。
26. 建筑工人稱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為救命“三寶”。
27. 施工用電設備數量在5臺及以上,或用電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
28. tn-s系統是有專用保護零線(pe線),即保護零線和工作零線(n線)完全分開的系統。
29. 接地體與接地零線的總和稱為接地裝置。接地類別如下:①工作接地;②保護接地;③重復接地;④防雷接地。
30. 在tn接零保護系統中,重復接地應與保護零線連接,每處重復接地的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
31. 塔基基礎有鋼筋混凝土基礎和錨樁基礎兩種。
32. 塔吊司機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司機學習的塔型應與實際操縱的塔型一致。
33. 專業單位生產的無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產品銘牌的龍門架、架井不得向施工現場銷售。
34. 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得上部須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
35. 升降機運行時,作業人員的手臂、頭部決不能出安全欄桿。
36. 施工現場嚴禁使用平刨、電鋸、電鉆等多用聯合機械。
37. 操作時,操作者應站在鋸片左面的位置,不應與鋸片站在同一直線上,以防止木料彈出傷人。
38. 鋼筋機械應由專人使用和管理,安全操作規程應懸掛在墻上,明確責任人。
39. 手持電動工具的安全隱患主要存在于電器方面,易發生觸電事故。
40.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取推倒方法。
41. 重點建設項目的設計會審、竣工驗收應當通知公安機關派人參加。
42. 施工企業要保衛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并安排必要的業務經費;為施工現場配備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和器材。
43. 現場治安管理制度:(1)門衛制度;(2)暫住人員管理;(3)重點要害部位安全制度;(4)庫房、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44. 施工現場管理是施工管理活動的重要部分,應遵照四個原則進行:(1)講求經濟效益;(2)組織均衡生產;(3)組織連續生產;(4)講究科學管理。
45.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現場良好的作業環境、衛生環境和工作秩序,科學組織施工,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種施工現象。
46. 施工階段,現場材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進場材料驗收、現場材料保管和使用。
47. 從聲源上降低噪聲是防止噪聲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48. 從傳播途徑方面控制噪聲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吸聲;隔聲;消聲;減振降噪。
49. 建筑工地固體廢物的主要處理方法有:(1)回收利用;(2)減量化處理;(3)焚燒技術;(4)穩定和固化技術;(5)填埋。
50.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
51. 消防安全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三種。
52. 氣瓶正立使用,嚴禁臥放、倒置。
53. 消防工作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54. 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
55. 進行防水、防腐作業時,地下室內應采取一定的通風措施,保證空氣暢通,施工人員嚴禁吸煙和動火。
56. 每年雨期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