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讓員工認識到工作時的每個行為和想法都將可能極大地影響到最終產品質量。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以防范,以確保食品的安全衛生及穩定產品品質。
二、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公司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
三、內容
3.1健康規范
3.1.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每年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
3.1.2當患有下列病癥之一者,不得參加工作: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3.1.3員工手上受傷時,特別是流血事故,有嚴重割傷、燙傷、擦傷或傷口感染的人員應避免從事接觸產品、原料、包材工作。
3.2著裝規范
3.2.1所有進入工廠有人員都穿著全套整潔的工作服裝,包括制服、工作帽及工作靴或工作鞋。
3.2.2工作服要無鈕扣、無口袋。
3.2.3每個工人至少有兩套工作服以保證能每天更換,或在工作期間及時更換以被污染的工作服。
3.2.4在易弄臟工作服的崗位,可以使用塑料圍裙,但應定期更換,以免污染產品。
3.2.5干凈的工作服應保持存在清潔衛生的地方,并與臟的工作服分開存放。
3.2.6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區域,否則需要重新消毒后,才可再在工作區域內使用。
3.2.7進入生產區域的人員在保持頭發干凈的同時,將頭發和耳朵全部蓋上,以上防頭發等外來異物掉入產品中。
3.3行為規范
3.3.1非工廠內的工作人員,如外來承包商,參觀人員等必須遵守公司各項安全及衛生要求,須換工作服、戴帽、穿鞋套后方才進入。
3.3.2對工作服、設備及工作人員的雙手應定期進行微生物檢查,以保證清潔有效。
3.3.3所有員工外出或上廁所時,必須換下工作服、鞋。
3.3.4從業人員要嚴格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換衣服、勤理發,另外還要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和毛巾。
3.5健康檔案的建立與保存
3.5.1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個人的健康證明材料要分類存放,保證每一在冊有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有相應的健康證明材料。健康證明材料存放兩年以上的可以銷毀。
3.5.2.編寫《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詳細填寫員的健康狀況,對患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傷患的員工,還需注意處理措施。《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保存期為兩年,超過保存期的可以銷毀。
3.5.3.非生產檢驗人員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生產、檢驗人員亦按部門建立好相應的《員工健康狀況一覽表》,健康證明材料可以是防疫站以外的相關醫療部門發放的健康材料。
第2篇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規范、有序,確保藥品經營質量和
服務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店負責人對營業場所衛生和員工個人衛生負全面責任,并明確各崗位的衛生管理責任。
3應保持營業場所的環境整潔、衛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4貨架及陳列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損,柜臺潔凈明亮,
藥品陳列規范有序。
5營業場所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并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衛生,嚴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于專門位置,不得放在藥品貨架或柜臺中。
7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腳卡上崗,勤洗澡、勤理發,
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8每年定期組織一次全員健康體檢,凡直接接觸藥品的員工
必須依法進行健康體檢,藥品驗收和養護人員應增加“視力”、“色盲“檢查項目,并建立健康檢查檔案,對患有傳染病,皮膚病及精神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9健康體檢應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
驗的項目內容應符合任職崗位條件要求,體檢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10嚴格按照規定的體驗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替檢行為。
第3篇 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酒店餐廳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查體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掌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程。
3、堅持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后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7、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第4篇 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出現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喉炎癥、牛皮癬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治愈后憑方可重新上崗。
三、每日向安全管理員真實報告自己的健康狀況。
四、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上崗。工作中,不準穿拖鞋。接觸不潔物或入廁后,雙手必須清洗消毒。
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理發、勤洗澡、勤換洗衣帽。上班不帶戒指、耳環、手表,頭發不得外露,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入廁。
六、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嚴禁出現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如吸煙、隨地吐痰、揪鼻涕和嘻戲打鬧等。
七、從業人員不得直接抓取食品或用菜勺直接嘗味,銷售糕點、面食必須使用清潔的食品夾。
八、從業人員做到指甲無污垢,先消毒沖洗后方可上崗,不得面對著食品說話、打噴嚏、咳嗽等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
九、不得帶衣物及私人物品進入食品處理區。
十、違反以上規定者,先提出批評教育,仍不改者調離崗位。
第5篇 食堂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健康要求
1、食堂工作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按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凡患有傳染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腸道傳染病及傳染病帶菌者、化濃性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崗。
二、個人衛生
1、食堂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服、不得留長發指甲、涂指甲及使用其他化妝品。便后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穿戴統一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將與食品無關的個人用品和服飾物帶入食堂。
3、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前應洗手,消毒。銷售時使用工具售貨和正確使用射頻卡,不準收取現金。
4、工作時不許吸煙,不戴戒指、不得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
第6篇 學生食堂從業人員晨檢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學生食堂從業人員晨檢及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崗前檢查從業人員衣著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個人健康狀況是否良好,若發現健康狀況有異樣,應立即要求前往醫院就診。
二、操作人員在上崗前以及上廁所、處理原料、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應清洗雙手。
三、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還必須戴口罩。
四、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備餐食品。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進入廁所及與生產無關的場所。
六、不得在操作間內吃食物、吸煙和隨地吐痰、放置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
七、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操作間,特別是熟食間、配餐間。
八、勤洗澡、勤換衣服、勤理發、不留長指甲。
九、操作食品過程中要時刻保持手的清潔衛生,不得涂指甲油和佩戴飾物,接觸食品前必須洗手,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要使用工具售貨。
十、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7篇 衛生和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醫療機構的藥房和個人衛生應符合規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對藥房各做一次清潔,保持藥房的環境整潔、衛生,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貨架(柜)擺放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染、藥品擺放規范有序。
三、在崗時應著裝整潔,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四、應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
五、健康體檢應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有資質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應符合任職崗位條件要求,體檢結果應存檔備查。
第8篇 某工廠生產工人員健康衛生控制管理制度
工廠生產工人員健康衛生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觸食品的員工對食品造成污染。
2.適用范圍
生產科(車間)員工的健康及個人衛生狀況的控制。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對員工的健康及衛生狀況進行監控。
4.程序
4.1員工健康
4.1.1由辦公室對每個員工建立一份健康檔
4.1.2生產車間的加工個人、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由辦公室部組織體檢,并出具健康證明。新入廠員工必須取得健康證后才能上崗。
4.1.3經市(區)衛生防疫站體檢或主管人員檢查,發現有或可能有疾病、傳染病、外傷(如切傷、燙傷)、開放性潰瘍及其他任何可能對食品、食品接觸面或包裝材料造成污染的員工,都要立即調離生產崗位,直到恢復健康或符合條件為止。
4.1.4對新入廠的員工進行培訓,要特別強調在以后的生產過程中如果生病或受傷、或是傳染病(腸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觸,都必須立即通知生產主管人員。
4.15所有管理人員都有監督了解個人身體健康狀況的責任,在觀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產工序的個人生病或受傷的情況下,生產主管人員可以要求其離開生產線,并記錄在《每日衛生檢查記錄》中。
4.2個人衛生狀況
4.2.1由辦公室按照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個人衛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訓,新進廠員工要集中進行系統的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培訓和考試效果要記錄。
4.2.2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嚴,勿使內衣外露,工作帽要將頭發完全罩住,防止頭發等夾雜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與食品接觸的從業人員要勤理發、洗澡,不得蓄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飾物等。
4.2.4工作人員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并于進入加工廠前、上衛生間后手部受污染時,須即清潔洗手。
4.2.5工作人員的個人衣物及物品應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帶入工作間。
4.2.6工作期間嚴禁大聲喧嘩、吸煙、咀嚼及飲食等行為。
4.2.7上廁所時,要換帽換鞋,遵守衛生間使用制度。
第9篇 從業人員職業衛生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抓好我礦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職工的健康監護管理工作,規范職工健康監護檔案的建立,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遵守和執行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建立健全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和管理
(3)、檔案管理設專人負責,認真填寫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情況,杜絕虛假填報現象。
(4)、職業禁忌管理:不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作;不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安排孕期、哺乳期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害的作業;不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職工從事所禁忌的作業;職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按正常出勤處理。
(5)、上崗前的職業性健康體檢:招收新職工時必須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性健康體檢,根據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體檢結果進行新職工的安置,并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在崗期間的職業性健康體檢
按《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規定的周期和體檢項目進行職業性健康體檢,發現疑似和確診職業病立即報告行政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并妥善處置現疑似和確診職業病病人。
(6)、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體檢:職工退休或者是其他原因和公司(廠或礦)解除合同時,必須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并將職工本人的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交給本人,其健康監護檔案原件按檔案管理規定的保存年限進行保存。
第10篇 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人員相關人員培訓制度
鄉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培訓制度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二、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三、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四、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別采用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強化培訓與考核。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邏輯和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2.禁止在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吸煙”、“飲食”等。
3.嚴格辦理醫療廢物轉交手續,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4.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
5.每天做好個人衛生處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一經發現將依法處理。
7.每月將醫療廢物按科室分類匯總統計表,報送監控部門備案。
**鄉衛生院
第11篇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 “衛生知識培訓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余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衛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基本衛生知識和基本衛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衛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衛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后每兩年進行一次衛生知識復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衛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涂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衛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衛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第12篇 衛生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制度
1、為保證藥品質量,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有效,創造一個優良、清潔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衛生管理責任到人,藥房、庫應明亮、整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做到“四無”,即無積水、無垃圾、無煙頭、無痰跡,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各類藥品分類擺放,規范有序。
3、保持藥房、庫內外清潔衛生,各類藥品、用品安置到位,嚴禁工作人員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貨架。
4、在崗員工應統一著裝、佩戴工號牌,衛生整潔,精神飽滿,頭發、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5、衛生管理情況要列入制度考核之中。
6、健康體檢每年組織一次。所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7、嚴格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找人替檢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8、如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患者,應立即調離原崗位或辦理病休手續,待身體恢復健康并體檢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9、建立員工的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