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站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進站車輛管理,訂立本制度。
一、凡申請進入我站經營的客運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并經當地運管部門批準。向車站提供所有車輛手續、建立車輛檔案,辦理進站手續。
二、進站營運客車必須按規定配備“三防工具”,及準駕車輛相符合的駕駛員。
三、凡進站車輛必須服從車站指揮,不得亂停亂放。
四、凡進站車輛必須服從車站指揮,不得亂停亂放。
五、凡進站車輛按指定通道進出車站。不得逆向行駛。
六、進站營運客車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定期維護,按期年檢,做好當日發班前的例檢。
七、夜間需停放在車站過夜的車輛,必須按車站規定辦理看車手續,按值班人員指定位置停放。
八、違反以上規定的車輛,一是不予接納;二是作停班處理;三是按停車場有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