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配備使用管理制度
1、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規格標準,特別是安全帶、安全
帽、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廠家產品合格證、銷售證明、當地建筑主管部門下發的產品準用證齊全。
2各項目部自己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和回收勞動用品,并要到上級
主管部門指定或正規廠家購買:購買后及時將發票返到財務上帳, 將發票復印件報安全備查。
3、各項目部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間防護性能完好。
5、防護用品要定期檢查,有損壞或沒有保護功效的要及時處理。
1)安全帽執行標準gb2811-89 (塑料帽2年半,玻璃鋼帽3年半);
2)安全帶執行標準gb6095-85 (安全帶使用2年后批量購入抽驗一次)
安全帶檢驗方法按標準7.5條檢驗;
3)安全網執行標準gb5725-97標準;
4)密目式安全立網執行標準16909-97標準。
6、勞動防護用品應建立臺賬由專入負責,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扔亂放。
7、嚴禁采購假冒偽劣產品,項目部因購買的防護用品不合格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項目部承擔,公司還將嚴加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