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縣人民醫院人事管理制度
縣人民醫院人事管理制度
考核評價管理
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評價標準
1. 目的:為了充分調動衛生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衛生技術人員提高技術水平、學術水平和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以適應醫院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家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相關規定,特制訂本評價標準。
2.衛生技術職務分類
(1)醫療、預防、保健人員:
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主管)醫師、醫師、醫士。
(2)中藥、西藥人員:
主任藥師、副主任藥師、主管藥師、藥師、藥士。
(3)護理人員:
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主管護師、護師、護士。
(4)其他衛生技術人員:
主任技師、副主任技師、主管技師、技師、技士;
主任醫(藥、護、技)師、副主任醫(藥、護、技)師為高級技術職務;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為中級技術職務;醫(藥、護、技)師、醫(藥、護、技)士為初級技術職務。
3.崗位職責
各類各級衛生技術人員的崗位職責,根據衛生部有關文件以及從醫院工作的實際出發制訂并執行(具體見“醫院各部門人員崗位職責”)。
4.評價標準
衛生技術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衛生工作方針,遵守職業道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
具體的評價標準:
(1)醫(藥、護、技)士
①了解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能力。
②在上級衛生技術人員指導下,能勝任本專業一般技術工作。
③中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2)醫(藥、護、技)師
①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能力。
②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或常用專業技術問題。
③借助工具書,能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書刊。
④中專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經考核證明能勝任醫(藥、護、技)師職務;大學專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取得碩士學位者。
(3)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
①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較系統的專業知識,掌握國內本專業先進技術并能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②具有較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熟練地掌握本專業技術操作,處理較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能對下一級衛生技術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③在臨床或技術工作中取得較好的成績,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學論文或經驗總結。能比較順利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書刊。
④中專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七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六年以上;大學畢業或取得學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四年以上;取得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二年以上;取得博士學位者。
(4)副主任醫(藥、護、技)師
①具有本專業較系統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應用于實際工作。
②工作成績突出,具有較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問題或具有較高水平的科學論文或經驗總結。能順利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書刊。
③具有指導和組織本專業技術工作和科學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導和培養下一級衛生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④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含大學本科)學歷,從事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學位,從事主治(主管)醫(藥、護、技)師工作二年以上,中專及大專畢業的需具備省市規定的有關破格條件。
(5)主任醫(藥、護、技)師
①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發展趨勢,能根據國家需要和專業發展確定本專業工作和科學研究方向。
②工作成績突出,具有豐富的臨床或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復雜疑難的重大技術問題或具有較高水平的科學專著、論文或經驗總結。能熟練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書刊。
③作為本專業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善于指導和組織本專業的全面業務技術工作,具有培養專門人才的能力。
④從事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工作五年以上。
各級衛生技術職務,必須由行政領導在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審或考試通過、符合相應條件的衛生技術人員范圍內,在核準的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數內進行聘任。
工作人員考核評價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醫院工作人員聘后管理,根據衛生部《關于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和浙江省人事廳《關于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細則》的文件精神,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為了適應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崗位考核制度。考核要圍繞聘用合同所規定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以及崗位說明書或崗位目標責任書進行。
第三條 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考核原則。
第四條 考核對象包括衛生事業單位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第五條 醫院按照上級人事和衛生部門有關考核要求,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實施細則,建立起一套簡便易行、科學有效、動態管理、適合不同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體系。規范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及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二章 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
第六條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以及業務技術提高和知識的更新情況;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潔自律表現。
第七條 考核的主要內容按照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的不同崗位確定。
管理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為:管理知識水平;制定工作計劃、方案及組織、實施和協調能力;管理工作程序的規范性及工作總結和報告的水平;執行法律、法規以及衛生方針、政策情況;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等。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臨床專業理論知識水平;病歷、醫囑
、處方及其它醫療文書書寫質量;急、重、疑、難和常見病的診治水平;手術難度、質量及手術前、后診斷水平和無菌手術感染控制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醫德醫風建設等。
藥劑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藥學專業理論知識水平;中西藥劑的配制技能和水平;藥品發放的準確性、差錯率,以及藥品配伍禁忌出現率和調配處方的合格率;醫德醫風建設等。
護理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護理專業理論知識水平;基礎護理操作技能及熟練程度;消毒滅菌技術的掌握及無菌操作的規范程度;執行醫囑符合率以及護理表格書寫質量;醫德醫風建設等。
醫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專業理論知識水平;特殊和常規檢查、檢驗、檢測技術的掌握程度及診斷報告的準確率;醫療儀器、設備性能的掌握、維護水平,使用操作的規范性和熟練程度;醫德醫風建設等。
工勤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服務態度、質量、效率和勞動安全等。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八條 實行分級分類考核。按照一般人員、科室負責人、院領導的不同級別,以及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的不同崗位,實行分級分類考核。
第九條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時考核由所在科室組織,考核結果要進行明確的記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單位統一組織,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聘期考核可與當年年度考核同步進行。
第十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一般人員在本科室進行個人述職和民主測評,科室負責人要對照《考核評價標準》對其下屬職工進行考核評價;科室負責人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納入科室同步考核評價,同時再按醫院制定的《中層干部履職規定》考核。
(二)根據平時考核、個人述職、民主測評情況,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見。由科室負責人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報單位考核領導小組根據科室測評意見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結果通知本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個人檔案,考核需記錄以下內容,并保存在院內職工檔案中,包括評價標準及內容、評價結果、中層干部履職考核材料。人事政工科負責做好全院每年各部門職工工作評價和中層干部履職考核的匯總。聘用期滿考核程序可與年度考核程序一致。
第十一條 院級領導的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按照任期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內容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考核結果之日起,十日內向醫院考核領導小組申請復核,考核領導小組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經醫院負責人批準后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對復核意見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參加該年度考核:
(一)非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
(二)因病(公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
(三)當年到齡辦理退(離)休手續的;
(四)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第十四條 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新錄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二)對調入人員的考核,由現工作單位進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確定等次,其調入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三)對軍隊轉業干部及退伍軍人,其轉業、退伍前的情況,可參閱部隊的鑒定,一般當年應定為合格等次;
(四)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人員,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有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