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民醫院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人民醫院財務收支管理制度4
1、醫院收入是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及主管部門取得的財政補助經費。包括:財政補助收入、醫療收入、和其他收入。
2、醫院的收入根據上年度實際收入水平結合當年的業務計劃及醫療收費標準調整情況來確定收入總額,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財政部門核定。
3、醫院的各項醫療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做到'應收則收、應收不漏',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及時檢查和收集醫療收費情況,保證醫療收費合法性、完整性。
4、醫院的全部收入納入財務部門統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單位直接收取任何費用,嚴禁私設小金庫,不得將醫院收入轉入到其他部門。
5、醫院支出是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中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醫療支出、其他支出、財政項目補助支出。
6、醫院的支出應本著要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行,又要合理節約的精神,以計劃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工作任務、人員編制、開支定額和標準,物價因素等為基本依據,報主管部門審核并經財政部門核定。
7、對人員經費支出部份根據醫療業務科室計劃年度平均職工人數、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國家有關工資福利政策進行編制,公用經費支出部分,以上年度人均實際支出水平為基礎,按計劃年度平均職工人數,發展計劃,經費開支以年度工作計劃合理計算,根據需要和財力進行編制。
8、嚴格遵守費用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和資金使用規定,把好資金審批關,單位的各項支出由相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簽字,交財務科審核,報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后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