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一小財務管理制度
區第一小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總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
3、學校總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制定會計人員崗位職責。財會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經過學校行政組同意,不得任意調動和撤換。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總務處應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按照國家政策標準并進行公示。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內容包括: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總務處結合學校情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學校行政組審批。
(4)、大額維修及采購要按照規定報主管部門和政府采購中心批準招標采購。
五、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總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總務處有權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
4、學校總務處應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總務處應定期向有關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學校教代會提供財務報告。
2、總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八、總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1)、學校一切開支必須建立專賬,專人管理。學校會計應將每月的經費變化情況月報表報校長室和總務處。
(2)、各處室、部門所需非常規教學及辦公用品采取申報制度,由使用部門申請,校長室批準,總務處統購買。常規用品由總務處統一購買發放。
(3)、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即收支票據有原始憑據和經辦人、證明人的簽名,且由學校報賬員主管會計統一收繳,統一管理和使用,堅持批款一支筆。
(4)、報賬員必須做到報賬及時,且賬據、錢相符,日清月結。對漏收的要負責追回,對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付,認真履行財務監督和增收節支的責任。
(5)、行政經費不準借支和挪用,特殊情況,可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準,但借支時間不得超一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