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量室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管理制度
計量室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開展計量檢定或校準時必須要采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范,并對規程或規范的發放、領用、更換進行了具體規定。
1、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是建立計量標準,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必備技術文件,開展計量檢定時,應當使用與計量檢定項目對應的、現行有效的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如無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則可使用部門或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2、要確保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發放到位,并作好發放記錄;填寫《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由領用人簽收。
3、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由專人管理,統一編號,由站長確定發放范圍,進行發放登記。受控文件由綜合室加蓋“受控”印章進行標識,并注明分發號作為受控號。
4、若原檢定規程或技術規范變更,要將更改通知及時發放到原文件持有人手中,由文件持有人進行相應更換,由綜合室對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對作廢文件收回,防止誤用作廢文件。
5、作廢文件應及時清理銷毀,若須保留應加蓋“作廢”和“保留”印章,并作好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