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巷維修管理制度
一、各采區要加強井巷維修工作,保證各巷道的通風、行人、運輸安全。
二、定期檢查巷道的支護狀態,制定明確的井巷維修責任制度。
三、巷道維修工作必須制定具體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礦審批。
四、各井要對井巷維修工作做到月初有計劃,月末有總結,并把巷道失修、維修情況逐月上報。
五、各采區根據井下巷道失修狀態,配足巷修人員,配齊專用設備、器材及工具。巷道一般失修率不得超過7—,嚴重失修率不得超過3%。
六、對失修巷道的維修工作,必須加強維修質量,并符合相關規定,達到標準要求。

一、各采區要加強井巷維修工作,保證各巷道的通風、行人、運輸安全。
二、定期檢查巷道的支護狀態,制定明確的井巷維修責任制度。
三、巷道維修工作必須制定具體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礦審批。
四、各井要對井巷維修工作做到月初有計劃,月末有總結,并把巷道失修、維修情況逐月上報。
五、各采區根據井下巷道失修狀態,配足巷修人員,配齊專用設備、器材及工具。巷道一般失修率不得超過7—,嚴重失修率不得超過3%。
六、對失修巷道的維修工作,必須加強維修質量,并符合相關規定,達到標準要求。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思想,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