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廢物轉運聯單管理制度
1、醫院的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由清潔工每日清理轉運1-2次,一次性醫療用品用后毀形、浸泡消毒后由供應室進行無害化處理。醫療廢物運往醫院指定的焚燒地點集中焚燒處理。醫院所有醫療廢物、生活垃圾由清潔工及時清運或在裝滿3/4時負責封袋運送,原則上每天上午11時或下午17時以前封袋運送一次。在運送過程中嚴格執行《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對需轉運的醫療廢物進行封口結扎。
2、個別科室醫療廢物如需存放1-2天,存放地應有遮蓋設施,防止污染周圍環境,并有沖洗及消毒措施,清洗過程中的廢水應排入醫院的污水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