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管理轄區停車場標準作業程序制度
物業管理轄區停車場標準作業程序
1.0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車輛及設施、人員安全,保證車場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物業管理轄區內停車場的車輛停放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隊主管負責監督、檢查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3.2保安隊領班負責車輛停放管理的指導、檢查及車位使用費收繳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停車場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點
4.1車輛進場停放
4.1.1停車場只對轄區內的租戶、本公司職員及前來轄區內消費的客人開放,其余外來車輛不允許在停車場內停放。
4.1.2當有車輛進場時,當值保安員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提醒車主鎖好車鎖、隨身帶走車上的貴重物品。
4.1.3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或其他不正常情況,如有不正常情況應立即當面向車主提出,并在《車輛停放登記表》上作詳盡記錄。
4.1.4收取車位使用費:
a)屬長期停放并已交納車位費的車輛,保安員應當認真核實車主是否辦理了當月《e廣場停車場月票憑證》,確認后允許停放;
b)其他車輛依照《e廣場停車場收費標準》收取車位使用費。
4.1.5填寫收費收據交車主,并在《車輛車位使用費交付登記表》上登記。
4.1.6填寫《e廣場停車場月票憑證》并貼于車輛明顯處。
4.2車輛離場
4.2.1當有車輛離場時,當值保安員應及時檢查車主行駛證件及相關資料:
a)檢查車主行駛證件與車輛是否相符;
b)檢查車位使用費是否已交足,沒有交足車位使用費,應要求車主補交車位使用費后再離場。
c)檢查租戶證件或員工證。
4.2.2若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攔截車輛。應及時通知領班或主管前來協助處理。
4.2.3車輛離場后,及時在《車輛停放登記表》上登記。
4.3巡視
4.3.1車場當值保安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一次,發現漏油、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并在值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同時報告領班處理。
4.3.2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場時要及時勸其離開,若有緊急情況按《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處理。
4.3.3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場衛生。
5.0記錄
5.1《車輛停放登記表》
5.2《e廣場停車場月票憑證》
5.3《車輛車位使用費交付登記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
6.2《保安隊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