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大巷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大巷運輸作業規程要求,扎扎實實地搞好礦井運輸安全,把措施落實到井下,認真解決好礦井軌道運輸中存在的問題。
二、嚴格落實各級人員崗位責任制,加強安全部門監察力度,安監人員有權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處罰。
三、主管部門定期對軌道運輸、設備、設施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嚴重危及安全的運輸設備立即停止使用,所有運用的運輸設備要保持完好狀態。
四、對從事礦井運輸的職工,特別是電機車司機,信號工,把鉤工等關鍵崗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各崗位職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五、運輸區要對全區域安全設施建立管理臺帳,對尾燈、擋車設施、警示牌等安全設施要責成專職人員班班檢查,責任到人,使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規范化。
六、運輸區負責電機車、礦車的維修,負責大巷軌道質量達標工作,確保大巷運輸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