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小區巡邏崗保安管理制度
小區巡邏崗保安管理制度
1目的
消除安全隱患,維持小區正常秩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管理(服務)中心秩序維護部巡邏崗。
3職責
3.1秩序維護部巡邏崗負責小區治安日常巡邏,維護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秩序,協助領班
處理緊急情況。
4內容
4.1.1秩序維護部巡邏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每小時至少對重點區域巡視一次。
4.1.2接班后,秩序維護部巡邏崗按規定的巡邏路線巡邏,在規定地點簽到或打點,并在《巡邏簽到表》上簽字。
4.1.3巡邏內容
4.1.3.1樓道:消防通道是否暢通、進戶門是否正常。
4.1.3.2消防設備、設施和其它公共設施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4.1.3.3車輛停放:車輛有無漏油、是否有序停放、有無人為損壞及異常現象。
4.1.3.4外墻、門窗等是否完好。
4.1.3.5公共場所秩序是否良好,發現可疑人員應上前盤問或檢查證件,必要時檢查其所帶物品(讓對方自行打開行李包裹等,并自行說明情況,避免發生沖突)。屬擺賣、推銷、發廣告人員,應勸其離開管轄區。
4.1.3.6對發現的問題記錄于《崗位值班記錄表》上,能解決的問題當即處理,不能解決的應及時通知當值領班。
4.2秩序維護部巡邏崗應知
4.2.1巡視時見到業戶要主動打招呼問好,有禮貌地回答客戶詢問,實行文明服務。
4.2.2巡邏時多看、多聞、多聽,隨時留意巡邏區域內是否有異常情況。
4.2.2接到治安、火警或其它突發事件報警, 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5相關記錄
《巡邏簽到表》
《崗位值班記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