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賣店經銷商管理制度
目的與適用范圍
1.1專賣店經銷商的管理主要由專賣店根據自己所在地區的具體情況來制定,但為保證中聯分銷體系的整體性,制定指導專賣店對下屬經銷商進行最基本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本文件適用于所有專賣店對其下屬經銷商的管理;
1.3中聯總部市場部負責本程序文件的解釋、修改,并對專賣店執行制度的情況進行考評;
1.4本程序文件從20**年月日起執行。
專賣店對下屬經銷商的管理和支持
2.1價格管理:確保各經銷商嚴格按照中聯統一規定的零售價格向汽車修理廠和中小汽配商店等終端銷售產品,絕不允許低于零部件價競爭;
2.2假貨、套包管理:保證各經銷商在所授權的區域內銷售,嚴肅處理經銷商在汽配銷售中摻入假貨或套包等嚴重有損中聯及加盟專賣店聲譽的行為;
2.3形象管理:確保個經銷商執行中聯統一的CI系統;
2.4產品技術支持:專賣店應將從中聯總部處獲取的,或自身擁有的相關產品的技術信息定期提供給經銷商,幫助經銷商開拓市場、服務終端客戶;
2.5培訓支持:專賣店應保證經銷商參加中聯總部定期為經銷商舉辦的產品信息、銷售管理、計算機應用等方面的培訓。
專賣店對下屬經銷商的考核
專賣店對經銷商的具體考評方案由其自行制定,必須對每個下屬經銷商的零售價格執行情況、假貨及套包情況,服務情況等,在年終時進行至少1次的考評,并于12月底以前提交中聯市場部,見>;另外,對于專賣店經銷商的考評相關的制定,中聯規定如下:
3.1一旦發現專賣店經銷商經低于零售價銷售,第一次,
3.2對于專賣店經銷商的假貨冒充中聯產品行為,第一次,中聯將對所在地區專賣店罰款2000元,從年度激勵獎中扣除,專賣店應書面提交對該經銷商的考評措施;如果該經銷商第二次以次冒充銷售,中聯立即取消其專賣店經銷商的資格,由專賣店在一個月內選擇另外一家經銷商;
3.3對于套包銷售行為可參照3.2的考證辦法實施;
3.4建議專賣店對所在地區的經銷商設有年度激勵計劃,對于銷售量大,嚴格遵守中聯分銷管理體系,并在信息收集、終端覆蓋推廣配合等方面表現良好的經銷商以現金或其它方式的獎勵,但嚴禁直接將獎勵體現在年終的返利上;專賣店的獎勵方案須在中聯備案并得到批準后實施。
相關表格
《專賣店經銷商考評年度報表》**
專賣店經銷商考評年度報表
專賣店:
年
專賣店經銷商名稱
價格執行(1-5分)
假貨情況(1-5分)
套包情況(1-5分)
服務質量(1-5分)
備注
注:1分-很差、很貴;2分-差、貴;3分-中;4分-好、公道;5分-很好、很公道
請另行附頁,直至列清所有下屬經銷商
專賣店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