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三中學籍管理制度
南淮十三中學籍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保障正常的教學,結合南淮十三中實際,特制定南淮十三中學籍管理制度。
1、學期開學,起始年級班主任協助教務處做好新生的報籍工作。
2、每學期結束各班主任到教務處領取本班學生學籍表,待新學期開學一周后把填好的學籍表交教務處存檔。
3、休學、轉出、退學的學生,由學生寫出申請,分管主任同意,分管校長審批,交由學籍管理員按規定辦理。
4、轉入、復學、借讀的學生由學生寫出申請,分管主任同意,分管校長審批,總務主任簽字后,由分管主任安排進班,并交學籍管理員辦理入籍手續。
5、各年級、各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接受未按規定辦理手續的學生,否則從班主任的各種津貼中扣除300-800元。
6、初中與高中學生所學學科全部合格,核發畢業證。
本制度從2014年5月1日起執行。
南淮十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