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殖場管理規章制度
設備設施清單
1、運輸車輛一臺
2、運輸罐一個
3、制冷機二套
4、魚骨式擠奶設備一套
養殖場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準時準量免疫接種,做到頭頭免疫注射。
用藥制度:采用環保型消毒劑,嚴禁使用毒性殺蟲劑和毒性滅菌(毒)防腐藥物;獸用生物制品購入、分發使用必須為符合國家《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
檢疫申報制度: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動物養殖場的動物在離開養殖場前必須實行產地檢疫申報,未經檢驗申報的動物禁止調入本場。疫情報告制度:動物疫情監測報告實行第一責任人制度,養殖場負責人為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第一責任人。
消毒制度:裝卸動物,動物產品的車輛在裝前、卸后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要求開展消毒工作,要規范使用消毒產品,領取配置應有記錄,手續齊全。無害化處理制度:檢疫中發現病死的動物,按照規定在檢疫人員的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畜禽標識制度:動物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動物需要再次加施標識,在右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養殖檔案:對動物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進行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