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危險源評估和監控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倉庫員工和企業的生命財產安全,有效識別、檢測、管理、評估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和《重大危險源申報范圍》識別倉庫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
二、對識別出的重大危險源由配送部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三、對重大危險源建立專門的檔案,檔案同時報送市、區安全監督管理局申報備案。
四、每年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估),安全評價報告報送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五、制定針對重大危險源的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對入庫商品嚴格按照檢驗流程根據定貨合同和產品檢驗報告進行檢驗,不合格產品禁止入庫。
七、對已入庫的商品加強管理,防潮、防腐、防高溫,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確保商品安全。
八、產品出庫嚴格履行票據流程的規定,按照商品銷貨清單付貨,嚴禁白條出庫,嚴格控制商品的流向和流量。
加強值班力量,晝夜有守庫員巡邏值班,嚴防壞人破壞。
九、對進入的人員車輛嚴格檢查登記,嚴禁任何人將火種帶入庫區。
十、監控室24小時值班監控,人防、技防相結合。
庫區豢養一定數量的警衛犬,彌補人防技防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