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兒飲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嚴禁采購腐爛變質的食物,購進原材料要求無毒、無害。采購成品、成型食物應向廠家索取衛生許可證或有關部門證件,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營養要求。
三、庫存食品要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感染;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不與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四、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遵守“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飯菜煮熟、煮透,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五、加工用具、容器、餐器應嚴格遵守消毒、保潔規程,嚴防二次污染事故的發生。
六、工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工作時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良好的室內外環境衛生。、做到閑人免進,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若有現場調研、例行檢查等公務活動應持要害檢查證或本單位批準證明,登記后,由本單位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