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機車司機管理制度
一、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開車前,詳細檢查照明燈、喇叭及撒砂裝置、制動裝置的完好情況。
三、電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發出開車信號,運送人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m/s。
四、聽從信號、調車員指揮做到安全運行,嚴禁開飛車,在拐彎、道岔、站臺減速鳴笛。
五、機車司機發現人員超載、坐重車,決不能開車。
六、司機離開機車座位,必須切斷電機車電源,取下換向手把,扳緊手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一、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二、開車前,詳細檢查照明燈、喇叭及撒砂裝置、制動裝置的完好情況。
三、電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開車,開車前發出開車信號,運送人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m/s。
四、聽從信號、調車員指揮做到安全運行,嚴禁開飛車,在拐彎、道岔、站臺減速鳴笛。
五、機車司機發現人員超載、坐重車,決不能開車。
六、司機離開機車座位,必須切斷電機車電源,取下換向手把,扳緊手閘,但不得關閉車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