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煙禁火安全管理制度
本站的禁煙、禁火管理工作實行逐級管理,安委會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專職安全管理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違章處理。
1.嚴禁在廠區內吸煙、燒蚊香、擅自焚燒廢棄品以及進行其它非生產性動火,生產性動火需按規定辦理動火許可,方可動火。
2.嚴禁攜帶各種火種和穿釘鞋進入防爆區域。
3.在油站廠區范圍內違章、一經發現,首次罰款100元人民幣,對于在防爆區崗位違章者,首次罰款200元人民幣;對于重犯的違章者應加倍處罰并處內部待崗3個月;對于第三次違章者予以除名;在違章現場,對違章者未加以制止或舉報的在場人員視同違章,根據調查結果酌情處理,并給予處罰。
4.在員工工作區域內,發現煙頭視同吸煙,按第3條款罰款規定
5.外來人員進入加油站應進行禁止煙火制度告知,由接待部門和個人負責監督和管理,如發現違章,一律按第3條款罰款規定處罰接待部門和個人(如外來人員不聽勸告仍然違章,接待部門人員應協助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對外來人員進行罰款處理)。
6.因違章造成后果,一律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若違法,則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