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油庫用電管理制度
(一)、油庫的一切電氣(器)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維修和養護,各電器設備必須保持良好技術狀態。
(二)、禁止任何一級電壓的架空線路跨越油罐區,桶裝儲存區、收發油作業區、油泵房的上空,通過上述區域的線路,要采用地下電纜。
(三)、在電氣設備、輸電線路附近施工作業,應經電工檢查并報領導同意。
(四)、未經領導批準,各部位不得隨便拉接臨時線路,臨時線路使用完畢,及時拆除。
(五)、各部位的電氣設備安裝,必須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和《石油庫電氣安全規程》,確保用電安全。
(六)、操作高壓變配電設備,必須有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七)、嚴禁帶電進行裝修,各線路、電氣設備停電維修時,必須在配電板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八)、新安裝的電氣(器)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行使用。
(九)、未經批準,任何場所嚴禁使用電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