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算機系統防病毒管理制度
1. 目的
計算機控制系統是現場整個熱控系統的核心所在,而進入計算機控制系統內部的病毒會直接影響到系統的正常、穩定運行,以致導致事故的發生。為進一步做好公司計算機控制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工作,必須加強現場系統防病毒管理,使公司計算機控制系統防病毒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制訂本制度。本制度是根據《蕪湖發電公司熱工自動化設備檢修規程》、《蕪湖發電公司dcs工程師站管理細則》及其他相關規章制度要求編寫。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蕪湖發電公司主機dcs控制系統、ecs控制系統、化學水處理程控系統、輸煤程控系統、脫硝程控系統、灰渣程控系統等計算機控制系統的防病毒工作。
3. 規定和程序
3.1防病毒保護
個責任班組應對下列情況負責執行、監督:
3.2任何人進入控制系統系統電子間及工程師站間必須按公司及部門的相關要求執行;
3.3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分級授權管理制度使用工程師站、操作員站等人機接口;
3.4嚴禁在計算機控制系統工控機中使用非操作系統軟件;
3.5每臺系統工控機應安裝規定的正版殺毒軟件,防止病毒侵襲;
3.6未經測試確認的各種軟件嚴禁下載到已運行的控制系統中使用,并在大、小修后對所有dcs系統工控機用正版殺毒軟件進行檢測或殺毒,并對殺毒軟件進行升級;
3.7 計算機控制系統工控機內嚴禁保存任何形式的游戲軟件;
3.8每臺控制系統工控機應有專用安裝盤和數據備份盤(硬盤或光盤),盡可能不相互交叉使用,如必須交叉使用,應先確認沒有病毒后方可使用;
3.9計算機控制系統的數據拷貝不得使用u盤直接拷貝,應使用刻錄機進行光盤刻錄;
3.10未經檢修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控制系統軟件、硬件配置。系統軟件、硬件配置的更改,應取得生技部審批后并在檢修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并做好記錄;
3.11計算機系統維護人員應定期對系統的軟件進行檢查和維護,即:檢查系統內是否有病毒,刪除微機內的軟件垃圾,安裝有關的殺毒軟件和其它微機系統保護軟件,以確保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3.12計算機控制系統的所有設備(包括主機、顯示器、打印機及其它輸入輸出設備)未經檢修部同意,任何人均無權更換、拆除、外借或拿到公司外使用;
3.13計算機控制系統工控機外送檢修返回后,必須對系統進行重裝,防止病毒進入系統。
4. 職責與考核
4.1責任班組負責計算機控制系統的日常防病毒維護工作,檢修部專工負責監督、檢查防病毒工作的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