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綠景物業轄區設備機房管理制度
物業轄區設備機房管理制度
一.未經管理處主任或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不得私自引領外單位人員在機房內參觀。
二.經批準到機房參觀者,進出機房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原則不允許拍照和攝像,除非經總經理室批準方能進行。
三.要嚴格按照設備點檢有關規定,抄錄設備各運行數據,認真做好記錄并填表。
四.在巡檢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上報。
五.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有關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機房。
六.嚴禁在機房內吃任何食品。
七.在機房內不允許接用臨時電器設備。
八.在機房內不允許隨意挪動消防器材。
九.未經批準不允許在機房內使用電焊、氣焊。
十.在機房內嚴禁吸煙。
十一.保持機房整潔,確保機房及設備無塵,搞好文明生產。
十二.做好記錄,認真填寫《值班日記》。
第2篇 綠景物業轄區設備機房動火管理制度
物業轄區設備機房動火管理制度
一.在機房內因維修需要,需動用電、氣焊時,均需要辦理動火證方可作業。
二.在動火作業時,在現場應有人監視,且配備滅火器材,必要時由保安部簽發《動火申請表》實施監督。
三.電、氣焊工必須持證操作。
四.燒焊地點周圍5米以內應清除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質。
五.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設備和各種管道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
六.焊割的地點與乙炔發生器保持十米以上距離。
七.工作完成后,立即切斷電源、氣源、清理現場,在保證無余火、余熱復燃的危險時方可離開。
八.完工后必須做到場地清潔、設備清潔和機房清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