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煙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規范》和有關的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對禁火、禁煙的宣傳和管理力度,有效預防火災、爆炸和減少火災爆炸危害,結合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青海云天化國際化肥有限公司。
三 職責
(一)安全環保部是禁煙、禁火、防火、防爆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二)公司各單位對所屬的禁煙、禁火區域進行管理,對所屬區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負責并制定有關的考核辦法。
四 管理要求
(一)公司員工和外來施工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規定辦理“動火許可證”后,方能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動火許可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作業。
(二)作業過程中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不清洗、置換不合格、不消除周圍易燃物、不按時做動火分析、沒有消防措施,均禁止“動火”。
(三)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要嚴格辦理作業票證。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四)公司員工和外來人員嚴禁在禁火區域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進入“禁火區域”。
(五)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禁火禁煙管理規定。
(六)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或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區域。
(七)嚴禁使用汽油、易揮發溶劑等擦洗設備、用具、衣物。
(八)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險化學品。
(九)嚴禁在易燃易爆區域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
(十)每個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十一)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二)嚴禁損壞各類防爆設施。
(十三)安全環保部不定期對各單位禁煙、禁火、防火、防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據公司考核制度,在日常管理中進行考核或處罰。
五 記錄
●安全環保部●56《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臺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