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壓電氣系統停送電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水平,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2適用范圍:電儀車間
3管理內容與要求: (每分10元)
3.1 電氣檢修應執行《用電單位設備檢修停、送電聯系制度》。(如未按規定執行,扣責任人5分,造成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3.2電力調度(停、送電聯系人)。(如未按規定執行,扣責任人5分,造成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
3.2.1負責全廠高壓電氣系統、變壓器、高壓電纜、高壓電機等,電氣設備上檢修工作時的停送電聯系。
3.2.2高壓電機的開車停車,公司調度與301變電所聯系,各有關單位執行公司調度命令。
3.2.3各單位機械轉動設備(高壓電氣設備)檢修,需停電時應報電儀車間,電儀車間安排301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
3.3故障倒電: (如未執行規定,延誤時間一次扣2分,影響生產扣10分)
3.3.1白天電氣系統故障需倒電,由301變電所負責并報告公司調度。
3.3.2夜間高壓電氣系統故障及異常,301變電所值班人員應及時準確反映情況,執行公司調度的倒電命令,并做好電氣設備的倒電操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