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人才的聘用可以決定一個公司的發展,老板發錢聘人才,人事部就得有挑選人才的眼光,在人事部聘用方面有哪些管理制度呢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整理的人事聘用管理制度,供各位參考。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畫,呈報標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范例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2篇 南豐醫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第五人民醫院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職工聘任聘用制度
1、醫院實行二級聘任聘用制度,即院長聘任中層干部,中層干部聘任聘用所轄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其它人員。各職能科室的科長、主任除直接聘任聘用所轄范圍內的人員外,醫務(科教)科、護理部要積極主動參與并協助各臨床業務科室的聘任聘用工作;總務科作為工勤人員的主管部門,同樣要深入了解聘用工作情況,積極參與。各臨床業務科室要了解醫、護、工三類人員的工作情況,應經常主動與上述三個職能部門加強聯系,相互協調配合。
醫院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由各分管的醫院領導負責,必要時可提請院辦討論。
2、在聘任聘用工作中,必須堅持講政治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要以是否稱職作為衡量標準,注重工作實績。一般情況下聘任聘用期為3年(工作需要調動崗位,退休和新分配的除外)。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有關精神,凡哺乳期、產假期未滿的女職工,應由原科室負責聘任聘用;外出進修職工也應由原科室聘任。其他有特殊情況的,按本規定第5條統一處理。
3、工作人員被聘任聘用后,要盡心盡責按崗位職責做好各自的工作,服從科內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分配或明顯不稱職的人員,經教育無效的,科室可要求提前終止聘任聘用關系,報院長同意后執行。
4、聘任、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1)全院職工每人自填一份《工作人員聘用表》,內容包括一般情況、自我小結、要求聘任聘用的職務、科主任(護士長)、職能科室意見、分管副院長、院長意見。拒絕填表者,作拒聘處理。
(2)各類人員完成填表后,由所在科室主任、護士長簽署意見,統一交院人事科;人事科按醫、護、工分類,分送各分管領導審閱簽字。
(3)本人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的,應在所填表格中寫明,由原所在科室的負責人送人事科。人事科則負責分送相關科室閱簽意見,并負責做好相關科室的協調工作。
(4)各類人員經分管院領導審閱后,再由人事科集中遞交院長審定,爾后由醫院統一行文公布聘任聘用名單,醫院不單獨簽發聘書。
(5)對院中層干部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分別由分管副院長直接審核,院長聘任。副院長的專業技術職務直接由院長聘任。
5、除正常的聘任聘用外,醫院和科室可根據職工的工作表現和實際能力,并參照醫院制定的關于行風獎實施細則的規定,關于專業人員和其他人員年度考核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精神,對職工實行試聘、緩聘、不聘或解聘。職工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提出拒聘的要求。
(1)試聘概念:即為試用期,是正式聘用前的考核性用工形式。
試聘:科室因故對有關人員實行試聘的,試聘期定為半年。在試聘期內,該員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津貼和其它補貼,但工資和年終獎只享受本科室同類人員的70%。
(2)緩聘:界于聘與不聘之間的,屬緩聘。在聘用期間嚴重違反醫院規章制度或無聘用崗位的。緩聘當年內晉升職稱不予考慮。緩聘人員仍留原科室從事原工作,緩聘期不超過半年。緩聘期間享受崗位工資和50%績效工資,獎金和年終獎不享受或享受本科室同類人員的一半,由科室根據其在緩聘期的工作表現決定,緩聘期滿,緩聘人員進行書面小結,經所在科室評議(考核),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是否正式聘用。
(3)不聘:凡科室直接宣布不聘,職工拒聘、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而無其他科室接受的,均屬于不聘對象。不聘對象下崗后,可向外流動,自找職業,醫院給予3個月的過渡期,期內只發基本工資,無獎金。3個月后即作辭職或自動離職處理。對要求繼續留院工作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后由人事科安排試用工作,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內只發基本工資,無獎金。試用期滿后仍無科室接受的,由醫院行政會同院工會按《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決定是否終止合同關系或辭退。
(4)用人科室終止聘任聘用關系的,屬解聘。一旦解聘后,應同時確定給予緩聘或不聘,并按相應待遇處理。
(5)拒聘或要求跨科室聘任聘用:有關對象作出這一決定后,應盡快自行聯系接受科室,在一定期限內無其它科室接受的,即給予不聘處理。
6、若醫生、護士崗位變動被醫院聘任為后勤工作的,按后勤平均獎發放。
7、大中專畢業的見習醫生、護士上崗五年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臨時編制人員給予解聘或辭退;正式編制人員給予換崗。
職工離崗退養制度
1、范圍、對象
醫院在編職工中符合下列條件者之一:
(1)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者;
(2)距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之內或男性職工工齡已滿30年,女性職工工齡已滿25年者。
2、辦理程序
由符合內退條件的職工提出書面申請,或由醫院勸告內退的,由內退者填寫《內部退養審批表》,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經批準同意后,由人事科辦理內部離崗退養手續。
3、內退待遇
內退人員在辦妥離崗手續后即可離院退養。自次月起享受內退待遇,至正式退休時止。
(1)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由醫院交納。
(2)未交納住房公積金的人員,醫院每月補發全額住房公積金。
(3)內退人員不再享受醫院在崗人員的一切福利待遇。年終按退休人員標準慰問。
(4)醫藥費報銷標準按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
(5)內退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由人事科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內退待遇同時停止執行。
4、其他事宜
(1)凡因后勤服務社會化,后勤剝離時,要求內退的,在醫院權限內,距法定退休年齡在10年之內或工齡已滿25年的職工(女職工工齡已滿20年),也可以辦理內退手續。
(2)內退人員仍為醫院職工,由人事科負責管理,內退人員在離崗期間,如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由此造成不良后果,均由本人負責,并由醫院按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5、本規定由人事科負責解釋。
職工離崗培訓制度
1、范圍、對象
在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已與醫院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在競爭上崗中未被聘用的職工。
2、方法、時間及待遇
(1)方法:采用個人在院自學或醫院集中培訓和外送有關機構培訓等形式,培訓內容由個人根據市場導向或醫院崗位確定,報院部審批。
(2)時間:離崗培訓期限為1年一周期,期滿經本人申請,批準同意后可參加新一輪的競爭上崗,如再次未被崗位聘用,符合內部離崗退養條件的可辦理內退手續,不符合者辦理辭退手續。
(3)工資、福利
院內離崗培訓人員只享受基本生活費(基礎工資、市定補貼和保留津貼)
,工齡連續計算。培訓期間院外學習費用自理,但可享受醫院每月100-200元培訓補貼。住房公積金、個人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醫保等按照規定比例分別由醫院和本人繳納。
醫藥費報銷標準參照聘用職工執行。
醫院為離崗人員保留檔案工資,離崗期間如遇調資,則增發基礎工資。
3、其他規定
離崗培訓人員勞動關系仍在醫院,人事管理掛靠人事科。
離崗培訓期間,如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按醫院規章制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