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養豬場人員管理制度
養豬場人員管理制度
1、凡入場的人員,無論是進入生產區或生活區,一律從指定通道嚴格消毒后入內。
2、外來人員禁止進入生產區,謝絕參觀。若生產或業務必需,須經場長同意,并參照生產人員入場時的消毒程序消毒后方可入場。
3、所有工作人員按時上下班,并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飼養人員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準竄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4、任何人不準帶飯入場,更不能將生肉及含肉制品的食物帶入場內,場內職工和食堂均不得從市場購進生肉。
5、飼養員和技術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患有相關人畜共患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飼養管理工作。
6、場內獸醫技術人員不準對外從事診療活動,配種人員不準對外開展配種工作。
7、工作人員應根據各自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每日的工作任務并做好相應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