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往來款項管理核算制度
學校往來款項管理和核算制度
應在學校領導的領導與支持下,嚴格控制各種往來款項,具體管理和制度的內容如下:
1.學生的代辦項目不能跨學期收,本學期內進行結算,期末無余額。
2.通過加強應收、應付款的管理,加強資金的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在財務制度允許的范圍內盡量延長應付賬款的還款期,合理高效使用資金。
3.對各種應收、應付款項,應按照購貨或勞務合同的規定,按單位名稱分科目設置有關的明細賬,詳細記載。
4.對應收、應付款項,應督促有關經辦人員或單位及時辦理結算手續。
5.定期向領導匯報往來款項的發生及結余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