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監控系統設備管理制度
一、采掘工程設計必須對安全監控儀器的種類、數量和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斷電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
二、安裝斷電控制系統時,使用單位或機電科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級控制線。
三、井下分站,應設置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通風巷道或支護完好的地點。
四、為保證安全監控系統的斷電和故障閉鎖功能,斷電控制器與被空開關之間必須正確接線。
五、需要安全監控系統停止運行時,須經礦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