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部安全協管員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項目部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管理,及時發現、查處各類“三違”作業行為,確保安全作業,特制定本規定。
一、 安全協管員是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的工作助手,必須積極配合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的各項現場安全監管工作,履行施工現場的安全協助管理的職責。
二、 根據現場的實際,服從、配合現場的安全工作需要,每天上班時必須戴好協管員“安全協管”紅袖章,不定期地開展作業現場的安全巡視檢查,及時處置各類事故安全隱患。
三、 安全協管員在安全巡查中,發現諸如:吸煙、不戴安全帽、違章冒險作業、臨邊洞口和登高作業無防護措施等,必須及時予以糾正制止或采取處置措施,自己不能立即獨立處理的,要及時報告安全員處理。
四、 安全協管員必須每天根據巡查的情況,向項目安全員口頭匯報各類現場巡查情況,重要信息務必及時交流反饋,以便及時處置。
五、 在施工現場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處置,在上報后緊急救助處理前,協管員要在現場采取一切必要的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或事態的惡化。
六、 及時檢查施工現場消防滅火器的布置及滅火器的有效性情況,發現失效的滅火器要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上報更換;火災隱患比較大的作業場所要按規定布置充足的滅火器材,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七、 配合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的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