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獎勵
物業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獎勵
1、公司為管理處/專業公司安全責任人每月發放200元安全獎金。
2、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評比,獲得第一名的管理處將獲得流動紅旗,獎金500元。
3、發生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的,一經查出扣發安全責任人月安全獎。并按事故程度對安全責任人及事故責任人按下列條款進行處罰,取消單位及個人的先進評比資格。
a發生一般事故,扣發事故責任人1至6個月的獎金,工資降低一級,扣發安全責任人、1至6個月的安全獎金。
b發生重大事故:事故責任人予以辭退,扣發安全責任人本年度的安全獎金,工資降低一級。
c發生特大事故:事故責任人予以辭退,觸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安全責任人停職接受處理。








